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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六章 琉球遣使(2 / 2)

即便如此,到了明代,琉球同天朝的关系已经非常密切了。

1372年,明太祖朱元章派使者向琉球群岛发布诏谕。

当时琉球分裂为三个小国,即山北国、中山国、山南国。它们都曾派遣使者向大明朝贡,成为大明王朝的藩属国。

其中,中山国实力最强,也是最先向大明进行朝贡的。山南国、山北国对此也是不甘落后,十分积极。琉球三国不但定期向大明朝贡,还派遣许多官方子弟来到大明学习先进的技术、文化等。

从一开始,明太祖朱元章就将琉球定为不伐之国,并给与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琉球的特使进贡以后,往往会得到价值数倍物资的赏赐。

同时,琉球的特使得到一定数量商品的特惠贸易权力。

琉球特使以成本价购买一批大明的瓷器、茶叶等商品,还能以远远超出市面数倍甚至是十倍以上的价格,将自己或者他国的商品出售给大明。

如印尼的胡椒在大明市面上的售价一般是3两银子,而大明从琉球特使手中的收购价格则是30两。

其实,这就是一种变相的赏赐。

因为,琉球的国土狭小,耕地面积较少,必须依靠对外贸易,才能维持自身的生存,对大明的贸易有很强的依赖。

更为夸张的是,琉球缺少先进的造船技术,也缺乏铁矿资源,不能生产大型商船。

而洪武年间至永乐年间初期,琉球却有至少三十艘大型船只,可以长期用于对大明的贸易。

不用多说,这些船只全部是大明赏赐给琉球的。

在琉球三国得到统一后,由于岛上多为山地,并不适合发展农业,于是琉球人开始重点经营海上贸易,在1400年到1550年这一百余年里,可以说是琉球的黄金时代。

琉球王国不仅通过与大明的宗藩关系从中获得大量的物资供应,还成为闭关锁国的大明对外贸易的总代理。将大明所出产的药材、瓷器、丝绸、铜钱大量转售到扶桑、朝鲜、暹罗、满剌加、爪哇、占城等东亚各国,又向大明出售产自扶桑的白银、漆器、刀剑、屏风、和扇等。同时,琉球还经营着南洋贸易,被誉为万国津梁。

琉球就从这样的“转口贸易”中富裕了起来。

之所以岛津义久不敢轻易决断是否承认尚永的代主之位以及是否为尚康提供庇护。就是因为岛津家在与琉球的贸易中获利甚多,一旦眼下不经上杉将军家的许可,擅自做出决定,导致上杉将军家高层出兵讨伐琉球,那么岛津家从此就失去了与琉球进行贸易的机会,财政收入将会顿时吃紧。

为了能继续独占与琉球的贸易,岛津义久还是打算将此事上报给即将登陆九州的八条景定。

当然,岛津义久并没有料到他的这个举动会导致岛津家从此失去了与琉球进行长期贸易的机会,更不会料到上杉将军家会选择在静谧九州九国后迫不及待的发兵琉球。

元龟三年,五月末。

鉴于葡萄牙人战船一直徘回在丰后别府湾附近,景定就选择了在北日向的务志贺登陆,并在北日向的高城设置本阵。

不久后,岛津义久、长宗我部元亲、西园寺公广、甘糟景持等人纷纷赶来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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