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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另一边,郝新明左思右想还是不得其解,他自诩是个聪明人,要不怎么能顺顺利利的考上清大呢?可说起追女孩子这种事儿,还真就是生平头一遭,丁点儿经验全无。

在毓秀那头碰了壁,千挑万选的礼物也没送出去,郝新明无比心累的回到了家。

这不是休息日吗?郝妹也在家里,瞅着她哥一脸垂头丧气的推门进来,顿时乐了:“咋了?摊上事儿了?来,跟我说说,叫我也乐一乐!”

搁在平日里,郝新明一准跟他妹干一架,可今个儿他是真没这个劲儿了,随手将大袋子往前一推:“送你了。”

“啥玩意儿?”郝妹就跟拆炸药包似的,小心翼翼的打开了大袋子,等发现里头装的是一件簇新的羽绒服,顿时心头一喜,“新衣服?送我的?我看看……噫!”

从心怀忐忑到欢呼雀跃,再到极度嫌弃。

郝妹面上的表情快速变换着,最终表现为一脸窒息。

要说这件羽绒服吧?郝妹以前也是见过的,要知道,郝新明带毓秀去的那家百货商场,原就是郝家姐妹最爱逛的那一家。早在刚降温那两天,郝妹就跟着她的同学好友一道儿逛街添新衣去了,自然也看到了那模特身上穿着的这件羽绒服。

咋说捏?

颜色还是挺不错的,粉嫩嫩的,特别适合十几二十岁未婚的小姑娘穿。只是这个款式吧,中年妇女的大领子,上面全是一层有一层的毛毛,没有帽子就是一匹毛领子。以为只有这样?不,胸前还有双排扣,两个胳膊却是短款的,胳膊肘以下又是毛茸茸,直到手腕处。这还不是最可怕的,那会儿郝妹还特地转到模特身后瞧了瞧,发现这衣服啊,腰部也都是毛毛,从下摆绕到背后,足足有三层。

领子一匹毛,袖子一匹毛,下摆一匹毛。

关键这年头的羽绒服还真就没后世那么美观,为了固定好羽绒,衣服前后倒还罢了,胳膊上那是一圈又一圈的线轧,配上这款式这风格……

当时,郝妹就忍不住吐槽,说谁那么傻会买这个?

而现在,她知道了。

看着这件眼熟的衣服,她窒息了,颤抖着声音:“哥……”你有病?

“不用谢。”郝新明心好累,他那天带毓秀去百货商场买衣服,当初一眼就相中了模特身上的这一件。结果,毓秀没看上,买了另外两件。那会儿他还以为是毓秀跟他的眼光不同,后来想想,应该是因为价钱吧。

这件贵啊!它浑身上下那么多的毛毛,能不贵吗?

郝妹翻来翻去看了一会儿,忽的扭头无比震惊的说:“吊牌呢?你把吊牌剪了?”

“嗯。”不然咋装作是家里姐妹穿过不要的旧衣服?

“你把吊牌剪了,我还咋换呢?”虽说卖出的衣服不准退还,可规矩是死的。退肯定是不行的,但可以换其他衣服嘛,大不了换一件比这件便宜很多的,这些都好商量。结果这眼瘸的哥哥居然还能耐到把吊牌剪了?!

“那么多好看的你不买,你这是啥眼光啊?愣是买了个又丑又贵的,还把吊牌剪了,你咋那么能耐呢?”

“你不试试咋知道丑?穿模特身上可好看了。”

郝妹不敢置信的看着她哥,心说你以为我没见过模特穿这个?当下,她一发狠心,立马试穿给她哥看。

然后……

这衣服原就是郝新明特地买来送给毓秀的,又因为他当初陪毓秀去买过衣服的,暗暗记住了毓秀的号子。也就是说,这衣服是毓秀的号。毓秀是身量偏瘦小的南方妹子,而郝妹则是典型的北方人,俩人的号子不同,哪怕冬天的衣服刻意放宽松了一些,那也还是有些小。郝妹费了些劲儿,塞是能塞进去的,可结果仍然是无比惨烈。

一匹大毛领啊,腰上下摆背后三圈毛毛,外加袖子两大坨毛绒绒,再配上粉嫩嫩的颜色……

郝新明凝神看了一小会儿,忍不住拿手指了指他妹,口吐芬芳:“像一头熊。”

“是你眼光太差了!你眼瘸!!”

“明明是你长得不行,你太丑。”

“我跟你拼了!!”

一出惨案在毓秀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了。其实,郝妹不知道的是,她哥在外头败坏了她的名声,还自家姐妹穿过不要了的旧衣服,谁家姐妹会买这么丑的衣服?这要是最终俩人没成也就罢了,万一这要是成了,毓秀还不得认为她小姑子年纪轻轻就眼瘸了?

幸好,郝妹啥都不知道。

而郝新明在稍晚些时候,给他表哥打了个电话。

他只有一姐一妹,也没个亲兄弟,偏他爸也是类似的情况,弄得他别说亲兄弟了,连堂兄弟都没有。也就是姑姑家的表哥,比他大不了几岁,以前也常在一道儿玩,关键人家才是人生赢家,前不久就已经抱得美人归了。

电话通了以后,他就将情况大概的说了一番,没提毓秀的名儿,只说是京大的一个学生妹子:“……哥你说她为啥不收我的礼物啊?”

“你都不要的送给人家,你觉得合适吗?还是你家姐妹穿旧的衣服……你糟蹋谁啊?万一她收下了,她能看不出来那是新的?你这不是伤人自尊?追人是这么追的?”哪怕没亲眼看到这一幕,他表哥也是一脸的窒息,差不多就跟郝妹看到那件奇葩羽绒服一个表情了。

“原来是这样啊!”郝新明大彻大悟,他伤害了一个自尊自爱自强的好姑娘还不自知!幸好,表哥及时提点了他,他深刻的反省了自己,特别惭愧自己用钱羞辱了毓秀。

深深的忏悔之后,他又向他表哥求助,问到底应该怎么追女孩子。重点是,他喜欢的女孩子家里条件不太好,反正没表嫂那么好的家境。

他表哥想了想,还真给出了个主意:“你实在想帮她可以经常请她吃饭,一般人对请吃饭不敏感的,尤其你找点那种老店子,好吃不贵的看着不起眼,别老动不动就送东西,你送了东西她收了能不回?她要回礼能不花钱?”

“就这么简单?只请吃饭?”郝新明有点儿怀疑,因为他并不觉得毓秀是个吃货,光请吃饭能把人追到手吗?可想起他在前不久的婚礼上看到的表嫂,那确实是个大美人,所以应该信任他表哥一回?

迟疑了半晌,郝新明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心里的疑惑:“哥,你就是请嫂子吃饭……就把人追到手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瞬,很快就又传来了他表哥自信满满的声音:“你懂个球!我跟你嫂子那是一见钟情!就今年五月中旬,我俩在饭局上碰了面,她当时就看上我了,之后去书店逛了逛,又吃了两回饭,跟着就见了家长,办了订婚酒。这不,前阵子就领证结婚了……我跟你嫂子那是一路顺顺当当下来的,这叫啥?水到渠成,丁点儿坎坷都没有的,所有人都祝福我们,你小子羡慕不来的。”

及至挂了电话,郝新明还是有点儿迷茫。

所以,他表哥给出的主意是,多请客吃饭?哦对了,还有他表哥亲身经历的,去书店逛逛?这个倒是可以有。

呆坐了片刻后,郝新明又忍不住拨通了电话。别看他兄弟少,可他有姐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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