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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1 / 1)

“噫, 这个好无聊的,我们都知道。”大伙一起起哄:“换一道换一道!”全场唯一不知道这件事的当事人陆苗:“???”“哦对,陆猛不知道。”施澈这才想起来:“扑哧,你蠢死了, 我高中喜欢你非常明显吧。”“有吗?”陆苗表情惊奇得像看见外星人。“天天追着你, 邀请你加入叛逆部落、加入篮球社, 午休送你去一中,哭着求着让你做篮球社的社长……简直明显到,就差写在我脑门上了。”施澈掰着指头一件件地数,数到一半不禁感慨:“猛弟,你蠢得叫人惊叹啊。”“你才蠢!”陆苗难以置信:“居然搞暗恋这种事,这么纯情这么青涩……完全不是你的风格好吗?”施澈被她说得也稍稍地感到尴尬。“当时我有要表白啊,好像放寒假还是暑假前,我送了你一本星座书来着。送的时候,我叫你看我和你的星座配对。那本书我挑了很久呢,写的全是好话,我和你的配对指数是百分百,那你读完那本书不就明白我的意思了吗?”回忆后续,他打了个寒颤。“我期待你读完的反应,结果放假回来,你二话不说先把我揍了一顿。”讲起这件事,陆苗是有印象的:“哦,你说那本送我的星座书啊。上面匹配度故意用笔改成了‘-100%’,我以为你故意在对我挑衅呢,所以就揍你啦。”“不可能,”施澈斩钉截铁道:“是100%,我那时喜欢你呀,怎么会改成负数呢?我用我当初那颗纯情的少男心保证,你肯定记错了。”陆苗不信他的鬼话:“呵呵,不是你改的,那是谁干的?”这个话题最终在争论那个“-100%”是否存在中不了了之,施澈坚持他没改,陆苗坚持她清楚记得他改了。朋友们听得没劲,催他们进行下一轮真心话大冒险。“提前患上老年痴呆的两位青年,禁止你们再继续回忆过去,翻篇吧,让我们进入新的冒险。”那晚,施澈被灌醉,陆苗也喝高了。她回到家,没来得及卸妆洗澡,挨着床就昏昏沉沉地倒了。做了一夜乱七八糟的梦。陆苗梦见自己在看那本星座书,江皓月坐在她的旁边。指尖点在书页上,她按照那串文字,一字一句地念:“你们是需要奇迹的一对,性格、思维,及行为模式完全相反……你们的配对指数是100%。”“好奇怪,”少女陆苗喝醉酒似的,脑筋钝钝的,无法思考:“施澈跟我说,他跟我的配对指数是百分百啊,他特意挑的。可这个百分百,是我和你的星座配对,为什么?”江皓月用他那双沉静的眼眸望着她,默默无言。一觉醒来,陆苗能记起的梦境只剩这段。她一边刷牙,一边回忆着梦的内容,忽然心血来潮,想去找找那本星座书。这不是件易事,从民房搬出来后,她和她妈一起搬了三次家。上学时看的书在未来没有使用的可能,大多已经当作废品卖掉。剩下的一部分,跟她的书籍杂物放在一起,堆进大大的塑料收纳箱。陆苗没抱太大希望,进到杂物间里随便翻翻。找了半小时,没看见那本施澈送的星座书,倒是被她发现另一样东西。——江皓月送她的糖果屋本子。“好怀念啊。”她的手指摸索着本子的封面,华丽的颜色,古旧的画风,卡通小男孩给小女孩撑伞。粉色的雨伞伞沿,那串“3344520”褪了颜色……等等,褪色?陆苗忍不住诧异:那不是印刷上去的吗?怎么会呈现出这样的褪色?她重重地咽了咽口水,手指细细在字上摸了摸。——不是印上去的,是写上去的。手中触感给出了判断。电光火石间,一个念头在她脑中闪过。两件事被连起来了……这行字迹,还有那本星座书。或许,施澈和她都没有记错。他买来的时候,配对值百分百的是他和她的星座,后来被人用笔改掉了。唯一有可能做这件事的人,名字呼之欲出。陆苗很快否定了自己:他为什么要做这种事呢?没有理由。翻箱倒柜,那本星座书始终找不到,只好放弃。她把糖果屋本子从杂物间拿出来,放到书房的桌上。盯着那串“3344520”,陆苗咬着手指,皱紧眉头。……月底是陆永飞的婚礼。新娘叫柳雯雯,是一个身材和长相都普普通通的女人。林文芳受邀了,但她没去。这么大的岁数二婚,他们没有大肆操办,只在一家精品酒楼开了一个大包厢,请最亲近的几个亲友吃顿午饭。没有婚纱、没有捧花、没有热烈的掌声,陆永飞和柳雯雯穿着比寻常更整洁鲜亮的衣服,胸口戴了朵花。陆苗也分到一朵小花,她把它好好地别在自己的裙子外面。她是祝福他们的。好几个陆永飞那边的亲戚,他们已经好些年没见到陆苗,这会儿突然一见,发现从前那个皮孩子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哎哟,苗苗年纪也差不多了吧,虚岁二十七。下次见面,说不定就是喝你的喜酒了。”为了避免接下去一系列关于她为什么选择单身的问答,她流畅地回答他们:“是呀,有可能呢。”所幸没有空余出太多的寒暄时间,身为陆永飞的女儿,陆苗的身份算是这场婚礼的主人,她要跟着她爸和柳雯雯给客人敬酒。敬完主桌的客人,她旁边移动。这时,陆苗意外发现一个她没有料到会出现在这里的人——江皓月的父亲,江义。他发福严重,整个人胖了一圈,身穿一件土黄色的羽绒服,显得异常臃肿。大家来参加婚礼,到餐桌上主要是吃菜的,而江义主要是来喝酒的。他霸占了桌上的红酒,一杯一杯地豪饮。陆永飞看到陆苗在盯着他发愣,跟她解释道:“他替小江送礼金来的,小江包了一个特别大的红包。”陆苗点点头。婚宴结束,江义的伴手礼没拿,她替他拎上追了出去。江义坐在酒楼外的树下,手里拎着一瓶白酒。“江叔叔?”靠近闻到浓重的酒气,陆苗试探性地喊了他一声。他醉眼朦胧,她跟他说自己是陆苗,也不知道他听懂了还是没听懂。陆苗不太放心他这样在马路上,于是拿手机给她爸爸打了个电话。她爸听说她这儿的情况,让大伯过来帮忙她,陆苗喝了点酒没法开车,大伯负责开车。“江叔叔,我们送你回住的地方吧。”他们去扶他的时候,江义停在半路吐了一次,吐过之后好像稍稍清醒了一点,至少报出了他住的地址。他搬回了以前租住的那栋破民房。陆苗看着车窗外的景色一点点变得眼熟。这块区域听说快拆迁了,她自从搬走后再没回来过。大伯是个爱聊天的,江义已经醉得神智不清了,他还在东一扯西一扯地跟他聊天。她回过神时,正好听到他们在聊江皓月。“你儿子是我们当时的省状元吧。”“嗯。”“我听我弟说过,在国家航天局那种地方上班?”“嗯。”“啧啧,他可真有出息,交女朋友了吗?”陆苗看向江义,他摇头,大着舌头说:“他一直喜欢上学时一个女的。”——上学时的女生?说者无意,听者开始思考分析那人是谁。——苏黛菲?彭雪漾?可惜江义没有再说更多的话,陆苗脑海中浮现出了几个名字,没法得到进一步的证实。车开进小区,破败的四层民房,陌生又熟悉。灰色的房屋,红砖砌成的围栏。仿佛再一抬眼,就能见到那人正站在二楼的露台上,望着远方发呆。大伯让陆苗呆在原地,他一个人扶着江义上去就够了。她应好,在楼道旁等他。这边的租户这些年换了不少,正值下班的高峰期,妇女们拎着菜回家,在楼下碰见,聚在一起碎了几句嘴。陆苗粗略扫了一眼,没有她以前认识的熟面孔,于是没有过去打招呼,继续低头玩手机。“门口那车载进来的谁啊?”一辆大车停在窄小的出入口着实扎眼,她们刚才都注意到了。“还能有谁,二楼那个醉鬼呗。”谈起江义,大妈们脸上的表情皆是厌恶。“他不是有个飞黄腾达的儿子吗?怎么也不管管他,成天喝成烂醉那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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