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12、第 12 章(1 / 2)

陆志强已经很久没接到过闫圳的电话了,俱乐部里倒是时不时能见着,无特殊情况闫圳是不会主动给他打电话的。谁知他张口的第一句就是:“你给安拙去个电话,让她回家。”

陆志强满头问号,比听到闫圳让他去杀人还匪夷所思,他从来不违抗闫圳的命令,也从来不问第二遍,破天荒地,他问闫圳:“为什么?”

“她怕你。”

你还知道啊,陆志强内心腹议。听圳哥这不带语气的三个字,以陆志强对他的了解,圳哥的意思应该是“吓吓她”。怕理解错老板的意思,陆志强又问:“正因如此,那我要去说,她不是更不会回来吗,有可能听到我的声音就撂电话了。”

“她不敢,你语气硬点,务必让她主动回来。这事你在行。”

陆志强确认了,就是让他吓唬人去的。“吓人”确实是他天生自带的技能,但吓唬女人,准确来说是老板娘,还是头一次。大材小用,还不一定管用,回头人没回来,再把人吓跑了也不是没有可能。

可圳哥态度强硬目的明确,陆志强只有听命的份。这可愁坏了他,就几点打这个电话,陆志强就琢磨了好久。

晚上打,她一胡思乱想,越想越怕再跑出去,大半夜的别再发生什么意外。那就白天,早上不行,扰人清梦,中午赶上饭点,再消化不良,或被食物卡住就坏事了。以前他一个混社会的朋友就是被警察一个电话吓得卡了鸡骨头,人差点没了。

思来想去,陆志强决定明天下午打。

安拙搬出来一周了,前三天荒废地过,不用伺候别人的衣食,自己都是顿顿外卖,一下子回到了以前上学的时光,舒服是舒服,但也只能过三天。

安拙要规划以后的事情,有一份长久地能养活自己的工作。其实就她本心来说,不止。毕竟她的婚姻生活让她长了见识,从简入奢易,从奢入简难。金钱能带给人好的生活,她不想一辈子都租房住。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