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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1 / 2)

闫圳的心硬,想要得到他,你就得比他还硬,这是仝玲近年来的心得。四年过去了,她还是不甘心,明明闫圳爱的是她,就因为仝家以为自家女儿吃定了闫圳,提了非议的条件惹怒了他,他就在盛怒之下娶了一个缺爹少妈没见过世面的穷酸女孩。

一开始,她以为这是闫圳吓她骗她的,直到婚礼当天,她自以为闫圳自导自演的婚礼闹剧没有出现,他们真的宣誓交换了戒指。除了这对戒指,其它一切用的都是她的。

她订的日子,她订的礼仪公司、婚礼场地这场婚礼除了新娘换了,其它都没变,赤|裸裸地对她进行着嘲讽,如果这就是闫圳的报复,可真他|妈的成功。

仝玲急了,她再也顾不上所谓大家闺秀的形象,在发现代替她的那个死丫头居然还敢偷听,她爆发了。

她打了安拙,安拙没有还手,只是看向闫圳,这在仝玲眼里成了她的两宗罪,一罪,不还手就是她抢了别人老公她心虚,二罪,在闫圳面前装可怜,装无辜,衬得她像个疯子。

真的没有人比安拙再可恶的了,咬人的狗不叫,这个小学妹不简单。唯一让仝玲安慰的,是闫圳没有出手帮他的新娘。他除了最开始轻笑了一声以外,全程冷漠地看着,直到她冲安拙喊了一声:“你有什么资格站在这里,他跟你领证了吗?”时,闫圳才开口,也不知是冲谁说的:“啊,提醒的对,明天去把证领了。”

与安拙的交恶从这天开始,不死不休。

其实仝玲真的误会安拙了,她哪有那个心机,她当时怕极了,她听仝玲求着闫圳要他取消婚礼,都顾不上亲耳听到闫圳说不爱她而受到的冲击,一心乞求闫圳千万不要耳根软,听了学姐的话,不要她了。

所以仝玲打她,别说还手了,就是理论一番安拙都不敢,当年还没有毕业的小学妹身份的安拙就是这么卑微。

全市只此一辆的定制橙跑,飞奔在海市空旷无人的深夜里。车里,仝玲想到以前就觉得烦燥,尤其是想到她为了破坏闫圳与安拙的关系,不得不自说自话,故意伪造留下暖昧痕迹的这种行为时,难免

会唾弃自己。可让她放弃,她又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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