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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1 / 1)

“香蕉?”孟昶青回忆了一下:“你是指那些弯月形状的青色果子?”“那是没熟,变黄了就能吃。大概是小尾老从南洋鼓捣来的,大楚和北齐都没有,物以稀为贵,我本以为能卖上点价钱,谁能想到会砸在手里?”林可愤愤地抱怨道:“香蕉味道明明很不错啊,可我找了好些人试吃,都说有股怪味,糊糊的吃着不习惯。许三子还说吃了泛恶心,放屁,甜甜的软软的又有营养,哪里恶心了?!”孟昶青笑了笑,开口问道:“很难卖出去?”“卖得太便宜了,总觉得吃亏,还不如给云阳军上下加餐呢。”林可皱眉道:“我得想个法子,做个广告什么的——”沉思片刻,她忽然就是灵光一闪:“姓孟的,你看看香蕉熟了之后,那形状,那色泽……”孟昶青:?林可:“香蕉,它壮阳!”孟昶青:…………“你别不信,以形补形你听过么?”林可一本正经地说道:“香蕉也被称之为阳果,当年徐福给始皇帝寻找不老药,率领船队到了祖州,拿到长生不老药后本想回转,却在仙人的热情招待下吃下阳果。徐福自此沉迷享乐,夜御数女,如此过了一个甲子,他才从**中惊觉。万恶淫为首,用心不专,徐福终于没能通过仙人的考验。那时他已年近双稀,无力跨海将不老药带回大秦,临死时慨然嗟叹,‘阳果误我,嗟乎,我有负始皇帝之托’!”“香蕉有这般功效?”孟昶青将信将疑:“……恕我孤陋寡闻,不知这徐福之事究竟出自何典?”“哦。”林可脸不红气不喘、理直气壮地说道:“我刚编的。”孟昶青:…………“自古以来,壮阳的东西最是好卖不过。小蓝药丸赚了多少钱啊。”林奸商半眯起眼睛:“等到广告打响了,香…不,阳果我就走高端路线,卖一两银子一根。反正阳果耐贮存,我囤着一点点卖,不信价格提不起来。”这厚颜无耻的劲儿让孟昶青也不由沉默了一下。然而片刻后,孟奸商就跟上了节奏:“若是这样,一两还是太便宜了。”他兴味盎然地弯起唇角,想了想开口说道:“你派人把阳果运一些到京城,我让姨母择日进献给天子。若是运气够好,连延迟出兵的事情都能顺利许多。”两人狼狈为奸、臭味相投,分分钟让香蕉摇身一变,成了十两银子一根的“蓬莱阳果”。林可意犹未尽,还想拉着孟昶青谈谈船舱里那十个八个形容诡谲、奇形怪状的木头雕像,一看天色,嘴边的赚钱大计却又都咽了回去。“时间有些晚了,再不上路,你今天路上怕是赶不到最近的驿站。”送别成了开会,总觉得少说了些什么,她顿了顿没想起来,便只是笑着道:“你先走吧,回头我遣人将香蕉装个一车运到京城去。”孟昶青于是面带微笑地点头,站在原地,看林可毫不犹豫地转身,背影渐渐消失在地平线之下。离别愁绪戛然而止,孟昶青收回视线,仰头看旷远的天光云影,脸上的笑容一点点消失,似是有些怅然,又不由有些感慨。说是送别,从头到尾,林可想东想西就是没有一句提到他——大抵因为,他实在不算是个东西。如朝上某些大人所言,十恶不赦、罪不容诛、诡计多端、衣冠禽兽,字字句句都能往他头上套。谁能想得到,有一天,他竟也会人模狗样地喜欢上一个人。……只是那人却不喜欢他。回想初见时自己的作为,孟昶青心平气和地评价了一个“该”字,自嘲地笑笑,理了理衣服打算赶自己的路。然而行了几步,身后却隐约传来林可的喊声。他讶然回头,发现林可竟转了回来,正冲他使劲地挥手。距离太远,话语被寒风扯碎,只能听到“一路顺风”之类的简单字眼。明亮的阳光下,林可鲜活而霸道地闯进他的眼帘,仿佛黑暗中一簇乍起的火花。林可对此一无所觉,仍是笑容灿烂、坦坦荡荡地朝他挥手。她方才走了一半路,猛地想起来自己分明是来送别的,不说折柳相送,离别之际,总该互道一句珍重,便又转头追了上来,只是见孟昶青走得远了,索性便寻了个山包,遥遥地喊上几声,勉强算是意思意思。孟昶青定定地看着林可,心想她这别道得委实算是漫不经心。可那火光一路蔓延,越烧越旺,拦不住,躲不开,逃不掉,将他深埋心底的某些东西照得如此清晰。从前的纠结与犹豫像是一个笑话。若是“喜欢”能够压抑,那恐怕就不能称之为喜欢了。他辛苦筑起的巍峨大坝,其实不过由沙土堆砌而成,只要林可展露出一丝一毫的善意,顷刻间便是分崩离析。这辈子怕是栽了,却也栽得心甘情愿、甘之如饴。他喜欢林可,喜欢到哪怕微不足道、简简单单“一路顺风”四个字,就能叫他珍而重之地揣在心里。风声呼啸。孟昶青望着林可,像是要将这个身影刻进脑海里。然而离得太远,再怎么看,那也不过是个面目模糊的剪影。他顿了顿,轻声说道:“阿可,我喜欢你。”这话散在风中,永远不会传到林可二中,却浸入了他的每一寸骨头。——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上穷碧落下黄泉,从此便是万劫不复。☆、第83章 战前正所谓明撩易躲, 暗恋难防。哪怕脑回路来个托马斯回旋, 林可也想不到孟昶青会喜欢自己。这么多年只谈过一次恋爱的林可,心里实在是没有那根弦,那些个缠缠绵绵的离别愁绪, 在她心中留了不到半刻钟便烟消云散, 取而代之的是许多其他的纷扰杂事。越行天色越黑, 泥泞的土路并不好走。不远处可以看到成簇的窝棚, 窗里透出隐约的灯火,穿透夜色给人带来一丝暖意, 却衬得身上愈发寒冷。林可停住脚步, 搓着手呼出一团白气,有些后悔先前没有把自己那匹马给骑出来。弄得那么迟, 是因为送走孟昶青之后,她又顺便去附近的村子转了一趟。村民们家中都有足够的存粮, 不少人房梁上甚至还挂了一两块腊肉。白面馒头不再是难得一见的美食, 在家中受宠的孩子也已经有了嫌弃杂粮窝窝头的余裕。没有苛捐杂税,有口饭吃,这在林可看来, 不过是些微不足道的好处,云阳的百姓却对她感恩戴德,各个视她为再生父母。这是一个比烂的时代, 历史书上对普通人的境遇通常只有寥寥几笔, 在古代, 可能不闹饥荒没有流民就是所谓盛世, 而当乱世真正来临,便是白骨露于野,十室九空,天下鬼哭。若非穿越,恐怕林可永远体会不到这种深入骨髓的悲哀与艰辛。没有化肥,没有良种,一亩地才二百斤不到的产量,再怎么省吃俭用,也就是撑上几个月的事情,底层百姓光要活下去,恐怕就得竭尽全力。回报永远不会与付出形成正比,对他们来说,人生就是吃苦受累,咬牙忍耐,偶尔才能穿插些许欢愉,在这个世上,没有谁能活得容易。想起那个涕泪横流,一边下跪一边喊她“菩萨转世”的老婆婆,林可停下脚步,斜靠在一棵枯树上,轻轻叹了口气。她要真是菩萨转世,恐怕想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给麻溜儿弄回现代去。现代多好啊,白面馒头她能买两个,吃一个丢一个!正想到这里,远处却有一团橙色的火光穿破黑暗而来,晃晃悠悠的越来越近。林可一愣,便听到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站直身体看去,才发现是先前那家的大儿子举着火把追了过来,后头还跟着几个岁数差不多的同村青年。“朱天?”林可疑惑道:“怎么了,你怎么追出来了?”“林大人,可算找着您了。”朱天见到林可,双眼顿时一亮:“我看天色黑下来了,这条路不好走,就想送您一程。”“送我也用不着那么多人吧。”林可笑了笑:“难道在卫所里还能碰上打劫的不成?”“不是,不是。”朱天哼哧哼哧了几声,视线投向身后几人:“您,那个……兰虎,曹云,袁园,你们几个自己说!”叫曹云的胆子大些,嘿嘿一笑便站了出来,挺着胸膛道:“林大人,我想跟您一起去打仗!”兰虎也跟着嚷嚷道:“俺也要跟其他人一样立大功,拿那个什么章的,当大官。”“朱天跟兰虎也就算了。”林可道:“曹云和袁园都是家中独子,又不曾成亲生子,按照规定,是不能参加正规军上战场的。”“林大人今天吃饭时,不说要搞个人身保险嘛。”先前一直保持沉默的袁园忽然出声道:“我娘得了饿病,差点就死了。是林大人收留了我们,给了我们一口饱饭吃,救了我娘一命。从前是怕我死了娘没人养活,这回好了,有保险,我就是死在战场上又怕什么,这条命早就是林大人您的了。”“对啊。”曹云连连点头,也跟着说道:“袁哥说得没错。林大人,袁哥都给咱们分析过了,这次去打流民,是有奸臣陷害您,要是打了败仗,云阳就没了。林大人,要是云阳卫所不在了,甭管啥独子不独子的,咱们也一样活不下去,一样会断了香火。您就让我们跟着您干吧,这是为了您,也是为了我们自个儿!”林可沉吟不语。四人都望着她,年轻的眉眼在夜色里闪闪发亮。小小的村子像是卫所的缩影,这些人里有的想要报恩,有的想要护家,有的想要建功立业,每个人的出发点都不同,却无一例外地信任她、爱戴她,相信她会带领云阳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这热血与真心未必有多么纯粹,分量却足够沉,足够重。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不知不觉中,她身上已经肩负了那么多人的命运。“好。”林可开口,眼神如山岳般坚毅沉稳,却带着一点不易察觉、发自内心的温暖笑容:“你们随我去番峒,远辞家,共生死。不为别人,只为保家卫国,只为父老乡亲,只为我们自己!”同一时间,西原。一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衣不蔽体、面黄肌瘦的流民。这些人与其说是乱兵,倒不如说是尸体。其中夹杂着的那些气质彪悍、身体健壮的青年男子便格外显眼,这些人是乞活军精锐,红阳教的骨干,以“弥勒降世”的谶言鼓动民众,组织起这么一支起义军来。红阳教的教义声称,无生老母先后派燃灯佛、释迎牟尼佛、弥勒佛入世,分别在每一时期统治着人类世界:其中红阳时期,便是由释迎牟尼佛统治着的中际阶段,那时黑暗势力大兴,压制了光明的势力,形成“大患”,从而使得“恐怖大劫”来临,然暗极归明,弥勒佛即将降生,驱走黑暗,而唯有信奉者方能免遭劫难,在千年福的境界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这一套很有煽动力,纵是平常年景里也有人相信,更不要说是这样的乱世。就是有聪明人看透了这些,为了红阳教分发的那一点粮食,也不得不参加乞活军。乱军下层,大半由灾民组成。所谓“乞活”,当真不过是为了一个活字罢了。但同在军中,那些个红阳教坛主、旗主、教主以及他们的亲戚,日子过得却是全然不同。“他娘的。”一个长着将军肚、满脸络腮胡子的彪形大汉恶狠狠地啐了口唾沫:“大家各抢各的就是了,商量,商量个屁!”他用的劲大了些,掐得怀中女子痛呼一声。这大汉甩手就是一个巴掌:“嚎什么嚎,还嫌老子不够倒霉是怎的?”那女子脸上显出一个通红的巴掌印来,连牙齿都松动了些,却垂着头一句话也不敢多说。前边牵着马缰的麻子脸回过头讨好地说道:“冯大人,您别生气。康大郎他们懂个屁啊,哪有您英明神武。还有这女人,您要是玩腻了,我上回在流民堆里寻着一个长得不错的,才十四岁,要不给您弄过来尝尝鲜?”大汉哼了一声,在女人的脸颊上狠狠掐了一把,随即猛地一推,丢包裹一般将她粗暴地丢到了马下:“话讲得不错,老子听得舒服。这玩意赏你了。”“多谢大人赏赐!”麻子脸把女人拖起来,腆着脸嘿嘿直笑。“没出息的样子。”姓冯的大汉哈哈大笑,拿马鞭指着他道:“两脚羊味道可好。小心看着这女人,别没玩呢,一回头就让那帮饿死鬼拖走给煮了吃了。”“那是,那是。”麻子脸还想再说几句讨喜的吉祥话,不远处就有人迎了上来。“冯天王,您可算来了!”来人鞠了一躬,拿腔拿调、不阴不阳地开口道:“里头几位天王茶都喝了好几轮了,还以为您是贵人多忘事,把这茬给忘了呢!”“狗皮子,你少说废话。”冯天王从马上翻身而下,瞪了苟丕一眼:“要不是有人给你撑腰,老子活劈了你这个假太监。”“您这么说话,可吓死小的了。”苟丕捂唇一笑:“您这回不怕小的脏了您的刀啦。”冯天王扯了扯嘴角,不屑再跟他白话,径直朝屋里走去。确实如苟丕所说,屋里已经坐了三人。都是中年男子,两个穿了绸布衣服,只有一人穿着铁甲。冯天王环视一圈,大马金刀地在剩下的那个位子坐下,冷冷道:“老子忙得很,你们这帮王八,有事快说,有屁快放!”“你……”见他这副样子,其中一人就要拍桌而起,却被那穿了铁甲的拦住。“冯兄弟一向是这般心直口快、风风火火的性子,叶天王何必动怒。”李备羽含笑说道:“咱们这次是要商量大事的。事关乞活军生死,小弟不敢自决,因此斗胆请各位兄长一起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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