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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1 / 1)

陆郁装作不经心地看了报纸一眼,“骗你做什么?”裴向雀的眉头还是紧皱着的,像是还有什么想问却说不出口的话。陆郁只觉得他思考的样子也十分可爱,忍不住顺从内心的欲望,低头咬住了他的指尖,牙齿落在指甲盖上,微微用力。裴向雀不疼,只是有些痒。他涨红了脸,缩手回去,憋了好半天,“陆郁你,你真讨厌。我都忘了想说什么了。”陆郁一只手摁住了他,“仔细你的胳膊,别闹了,乖乖的。”说完,他端起放在一旁的饭菜,举到裴向雀的身前。良久,裴向雀点了点头,张开嘴,将饭菜咽了下去。等吃完了饭,陆郁在一旁收拾碗碟,裴向雀揪住他的衣角,问:“你,你昨天是不是没有睡觉。今天早点睡,我给你唱歌。”陆郁一怔,像是心上被人戳了一下,又甜又涩,“真乖。”他明白,自己的金丝雀心甘情愿地回到了笼子里,不会再妄想离开了。可陆郁却发现不满足于只做一个饲主了。他希望裴向雀不只是被动的承受,而是会为自己哭,自己笑,为自己快乐或难过。他爱上了裴向雀。这是他这辈子头一回用“喜欢”或者是“爱”这样柔软又虚无的词语形容自己和另一个人的关系。陆郁从不相信人心里有什么情感能够胜得过利益,可如果这个人是裴向雀,他又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了。他打算在秋子泓的坟墓前坦诚一切,和裴向雀告白。即使有一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是裴向雀不喜欢自己,陆郁也认为这是无关紧要的事,往后的日子还长,他们总会相爱。不过他没料到没有以后了。那一天陆郁亲自开车带着裴向雀,途中遇到一辆疲劳驾驶的小卡车,直直地向陆郁的车撞了过来。陆郁本能地向右打方向盘,裴向雀却自己扑了上来,挡在了陆郁身前。逼仄的小空间里满是铁锈一般的腥味,陆郁在狭窄的车厢内摸索着抓住裴向雀的手,掌心满是滑腻的鲜血,他只希望那是自己的。他瞧见裴向雀紧皱着眉,雪白的皮肤失去血色,近乎透明,像是百合的花瓣,青色的筋脉在皮下微弱地起伏。裴向雀没什么力气地咳嗽了几声,模模糊糊地喊着疼。陆郁紧抓着裴向雀的手,他此生从未如此紧张过,看到裴向雀染红了的白色衬衣几乎要透不过气来。只能徒劳无功地想要堵住裴向雀身体上的伤口,可是没有用。他的声音在发颤,骨节抖得厉害,指甲深深陷进掌心的肉里,“别害怕,别睡过去,你不会有事的。”裴向雀眨了眨眼,努力听明白了他的话,很相信似的点着头。他伤得很严重,随着血沫一起咳出来的是内脏的碎片,暗沉的血从伤口涌出来,将整个狭小的空间都浸透了,陆郁想堵也堵不住。陆郁想,他没有办法。裴向雀深色的瞳孔里渐渐失去了光彩,他费力地抬起头,想要再看一看陆郁,伸手碰了碰陆郁的脸颊,张开满是血腥味的嘴唇,磕磕绊绊地说话,“你,你别哭啊。我这么疼,都没哭,你一哭,我也想哭了……”陆郁才知道,原来自己哭了,原来自己也会流眼泪。陆郁冰凉的眼泪落在裴向雀的眼窝里,顺着脸颊滑到下巴,仿佛连裴向雀也在流泪。他问:“为什么要救我?”裴向雀睁大了眼睛,磕磕绊绊地回答,“就是,就是什么也没想,就挡住了。”陆郁一怔,又接着问:“是不是,是不是因为喜欢我?喜欢陆郁。”这句话他说的含糊,裴向雀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对于喜欢这样表示浓烈情感的词非常陌生,难以理解,此时又失血过多,脑子更转不过来,可看着陆郁那么着急,只觉得这个回答十分重要,只好依靠本心说出几个字,“我,我不……”他很急切,却说不出口。陆郁听到了那个“不”字,瞳孔骤缩,他不想听下去了。于是,他低头吻住裴向雀沾满了鲜血的唇,千分喜爱,万分珍重。裴向雀终究没讲完这句话,他没等来救护车,身体里的血先流干了,死在了陆郁的怀里。陆郁断了两根骨头,眼角留下了一条长疤,可对他而言相貌无关紧要,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月便痊愈回家。可裴向雀死了,死在了二十四岁的大好时光。陆郁宁愿死的是自己。他替裴向雀立了个墓碑,就在自家的后花园里,旁边开满了百合花,每日只要一抬眼就能看得到。陆宅里的佣人有着隐约的传言,陆郁大约是病入膏肓了。陆郁站在裴向雀的墓碑前,上头的照片里,还是不知世事地笑着的。他冷静地想,裴向雀这辈子什么坏事也没做过,却没遇到过一个好人。包括自己。陆郁低下头,吻了吻那张照片。他的声音轻柔缓慢,十分动听,近乎于告白。他说:“你再等等我吧。”他没让裴向雀等得过久。只不过一年后,淮城的陆三爷死于精神衰弱,因为失去了自己的那只金丝雀。第3章 宁津宁津不同于地处南方的淮城,三月的天气还寒风凛冽,天空灰蒙,烟雾环绕,未曾春暖花开。此时正值傍晚,裴向雀才下了工,从尘土飞扬,黄沙蔓延的施工场所走了出来。他摘下安全帽,去水池边仔仔细细地将每一个指甲缝都洗干净了,才端着碗碟去打饭。周遭乱哄哄的,工地上的人三五成群,遍地蹲着,和着尘土将饭菜咽了下去。裴向雀走到打饭的小棚子里时,装着饭菜的桶已经是空落落的了。原本这里看管食堂的阿姨看他年纪小,抢不过青壮年人,都会特意给他留上一份。可今天不凑巧,正赶上放假,那位阿姨叫儿子替看班,自然是是只剩下些残羹剩饭。那个男孩好学,这时候面前还摆着书本学习,好不容易分出些心思,舀了桶底的剩饭将裴向雀的碗碟装满了。裴向雀顺势瞥了两眼,那是高一的书。如果他还在念书,按照年纪算,也该才念高一。可惜他不再念了。裴向雀端着自己的碗碟,没再打扰他,也没插进任何一个小团体,而是走着小路,回了自己的宿舍。说起来是宿舍,其实就是铁皮和钢筋临时搭起来的小铁皮盒子,顶多挡挡风,下雨的时候铁皮没贴严实的地方还漏水,在宁津这样的三月天里,屋内屋外几乎没有温差,一样的冷的要命,直冻进人的骨头里。不过裴向雀待的这个铁盒子格外小,只能容得下一张床,床边和门的缝隙勉强能挤下一个人直走过去。他小心翼翼地关上门,脱下鞋和外套,搁在床下的木板上。又搓了搓冻得通红的手,直到生出些暖意,才举起筷子,心满意足地品尝起眼前这碗看起来乱七八糟,不算美味的大杂烩起来。吃完了饭,裴向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半个巴掌大的老款手机,摁下了开关。蓝色的底屏模模糊糊,裴向雀眯了眯圆圆的眼睛,看了一眼时间,又从文件夹里挑出了一个录音,播放了起来。开始是一段嘈杂的混音,什么也听不清,等过了好一会,才有一个声音渐渐清晰了起来。一个粗糙低沉的男声高谈阔论了好一会,语气得意又鄙夷,周围人不时插了几句,最后在一团哄笑中,录音的进度条走到了头。虽然这和专业的录音设备记录下来的声音相差甚远,可一般人想要听清楚里头讲了什么内容还是轻而易举的。裴向雀却不同,他自小患有语言障碍,确实听不懂。那些话就像被无厘头得纠缠起来的线条,紧紧地缠住了他的意识。可这只是第一遍。很快,裴向雀又将进度条重新拉了回去,颇有耐心仔仔细细地反复重听了好多遍,还时不时将那些能够辨认或者自己猜测下来的话写在了纸上。前几张纸上已经罗列了几条他十分确定的话语。“那个傻子。”“连话都不会讲。”“老朱你厉害了。”“骗傻子的钱。”裴向雀按下暂停键,皱着眉头,隐隐约约分辨出几句话,急忙记在了纸上。“钱……减半……寄……”裴向雀是不怎么会讲话,也听不懂别人的话,可他不是个傻子,听出了这几个字,剩下的也能猜得出来了。朱三,也就是录音里那个老朱,将裴向雀委托他寄回去的工钱,暗自扣了一半,自己吞下来了。朱三是裴向雀的一个同乡人,据说在外头混的不错,每年过年回来手头都宽裕得很。裴向雀的父亲裴定就将自己的儿子托付给了朱三,带他出门打工。那时候裴向雀才十五岁多一点,还算是童工,正规的地方是不会收他的。可朱三待的本来就不是个正规的工程队,里头鱼龙混杂,也不会细究极裴向雀的年纪。反而以他的年纪太小,力气不大,减了他一小半的工钱。裴向雀因为语言障碍,不能沟通,裴定为了方便起见,让裴向雀拜托朱三替他寄钱回来,没料到朱三却暗地里昧下一多半,进了自己的腰包。其实作为照应的费用,裴向雀本来也是把工钱的一小半给朱三的。可朱三太贪心了。裴向雀怔怔地床上躺了好久,铁皮顶上吊了一个白炽灯泡,被从门缝里钻进来的风吹得摇摇晃晃,昏暗的灯光笼罩了裴向雀全身。他的皮肤原来是很白的,如今却被晒成了黑炭的颜色,又很瘦,只能隐约看得见出众的五官,可蜷缩起来就像一只灰溜溜吃不饱肚子的小麻雀。他想着该怎么把钱要回来,最起码,以后是不能再把钱交给朱三了。可想了很久,裴向雀却没想出个什么办法来。他没有力气,也没认识的人,除了自己,什么也没有。裴向雀在冰冷的床铺上瑟瑟发抖,他几乎都要忘了自己才十六岁,本该是什么也不明白的年纪,却活的这样难。陆郁是昨天凌晨到宁津的,他这时候年纪还轻,对安眠药的抗药性还不太强,随便吞了几片,稍睡了两个小时。梦里有一个白白净净,个子比十八岁时还要小一些的裴向雀。可是梦一醒,裴向雀的影子便如同破碎的镜花水月一般,悄无声息的没了。陆郁并不太在意,揉了揉额角,他现在已经到了宁津,离见到一个真真正正十六岁的裴向雀的日子便不远了。接下来的一整天,陆郁都在和这边的合作商谈生意,扯皮的事情太多。他现在才二十四岁,在商场厮杀看着模样就太小了些,不能服众。而且这里不是淮城,陆郁经营已久的地方,在宁津他是个外来人,更让人觉得格外好欺负些。可陆郁不是能让人欺负的人。陆郁确实是有很多时间,很多精力,可他只想把这些耗费在裴向雀身上。从早晨八点到晚上十点,双方谈了一天,桌子对面的人都有些撑不住了,无可奈何地签下最后一个名字,说:“我是年纪大了,比不过你们年轻人,又厉害,又能撑得住。”陆郁的手腕强硬,旁人轻易从他手里得不到好处,可他又确实能力卓越,原本年轻一辈便没有比得过他的。现在他长着二十岁的壳子,其实已经三十来岁,商场上的事更是驾轻就熟,无人能敌。他从助理李程光手里接过签好了的合同,又翻了一遍,站起身向对面颔首,狭长的眉眼微微上挑,最后转身离开。李程光性格沉稳,替陆郁拉开车门,轻声问:“您是要回酒店,还是先去看看场地?”陆郁一怔,偏头看了看窗外,有万家灯火通明,而裴向雀的灯,也在这其中一盏里。他心里忽然柔软了起来,语调略带轻松,“回酒店,我还有一件最要紧事没办。”李程光点了点头,司机缓缓地驶向酒店。回到酒店后,陆郁先打开抽屉,里面摆了一份才送来没多久的文件。他一只手撑着额头,另一只慢条斯理地拆开了一个密封的档案袋,从里头抽出几张薄薄的纸,在过于强烈的光亮下透着光。陆郁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看完了,又翻来覆去地看了许多遍。李程光有点好奇,他虽没跟陆郁多久,可对自己老板的性格还算了解。他总是运筹帷幄,闲庭若步,该是多要紧的事,才值得陆郁这么重视?其实这几张纸上记录的是裴向雀人生的前十六年。陆郁上一辈子只是模糊的知道些大概,等他真的想要完完整整地了解裴向雀的时候,前尘往事都不再必要。因为裴向雀死了。直到陆郁回到九年前的现在。裴向雀出生在南方的一个水乡,他的母亲因病去世的很早,父亲裴定另娶了个女人,生下了第二个孩子,叫做裴向龙。俗话说,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裴定娶了周秀,特别是有了裴向龙之后,对有着语言障碍,话都说不好,被外人称作傻子的裴向雀更瞧不上了。裴向雀成绩不好,也不算太差,可裴定没让他继续读书,而是在他才十五岁的时候就送出来打工赚钱养家。裴向雀现在就在宁津的一个小工地上打着黑工。这也是陆郁立刻放下淮城的事情,赶往宁津的理由。他的金丝雀正在这里等着自己。李程光拨通了一个电话号码,电话那头响了两声,直到一个中气十足地“喂”字传过来的时候,李程光才问:“请问您是陈局长吗?”这是宁津市明安区分局局长的私人电话。陆郁承包下来的这个项目很大,背后有政府参与的痕迹也不是个秘密了。宁津市消息稍灵通一些的人都知道了陆郁这个人,这位陈局长也不例外。两人客套地寒暄了几句,陆郁才接过了电话,颇为客气地说:“我有一件事,想要麻烦一下陈局长。”那头一愣,也没有立刻应承下来,只是客气地说:“陆先生何必说什么麻烦不麻烦。”陆郁的目光落在桌上的文件上,“听说明安区有一些不太正规的工程队,这对我们接下来展开的项目有些阻碍。”这句话还未说完,可未尽之意双方都彼此明了。陆郁的项目和明安区没有半点关系,是很明显的托词,可谁也不会戳穿。陈局长也纳了闷,不晓得这位外地来的陆先生打算干些什么,不过这么点小事还是能够应承得下来的,当即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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