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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7 章(1 / 2)

江妙妙和陆启明现在可忙了。

每天早上六点钟就得起床。

起床后先把鸡鸭放出来,让它们在院子里转,省得在棚里憋蔫儿了。

然后打水,倒饲料,喂它们吃早饭。

接着陆启明去做二人的早餐,江妙妙用井水洗衣服。

全都吃好饭后,将凌乱的家中打扫一遍,戴着草帽和锄头就得出门了。

田里的事很多要忙的,清理杂草,施肥,捉虫。等田里忙完了,又得去果园。

园子里的杨梅快成熟了,这东西特别娇气,成熟了就得赶快摘,否则一场雨下来,全都烂在树上了。

为了以防万一,他们每天都要去坡上走一趟,观察杨梅的成熟情况。

鱼塘也要管,水草长势跟抽笋似的,稍不注意就冒出一大片。

忙完外面的事,他们又得赶回家做饭,喂鸡喂鸭。

做完饭要洗碗,收拾厨房,弄到很晚才能上床睡觉。

每天一睁眼就是一堆活儿摆在面前,让他们恨不得死在床上才好。

幸运的是,这样的生活过了一个月左右,他们种下的空心菜就可以收获了。

两人都不太爱吃这种菜,看着好几桶的辛勤成果,决定带到市里去卖。

在农庄待了这么久,也该到城市开开眼界了。

新货币已经发行,他们卖菜换了钱,搞不好还能买点家里没有的东西回来。

农庄里有辆烧汽油的小三轮,用来卖菜正合适,但因为太久没人用,已经坏了。

陆启明用三个晚上将它修好,却发现没多少油,坚持不到城里,而半路上并没有开始营业的加油站。

这个不难,他们打了个电话给顾长州。

后者隔天就派了个小伙子,给他们送来好几桶汽油,连口水都不肯喝,马上又走了。

这下万事俱备,只欠出发。

两人将空心菜、几条大鱼,还有一篮子早熟的杨梅,搬到三轮车的车厢里。

陆启明坐在驾驶座,江妙妙带着肉肉蹲在菜篮子旁边。

一声欢呼,一大家子迎着初夏上午的阳光,驶出农庄,朝城里进发了。

陆启明第一次开这种车,感觉就像小马拉大车,任凭他怎么踩油门,速度始终上不去,在山路上悠哉悠哉。

他都有点不耐烦了,江妙妙却在后面尖叫。

“啊!太快了,慢点,慢点!”

陆启明送开点油门,速度更慢了。

她喜笑颜开,迎着风露出了牙床。

“好爽啊,感觉像在坐跑车!”

都是敞篷的!

陆启明:“……”

他很想看看她的傻样儿,不料一扭头,对上江肉肉的大嘴。

湿哒哒的口水糊了他一脸,恶心得他赶紧转回脸。

三轮车速度慢,他们从城里来农庄时只用了两个多小时,去的时候却花了整整一上午。

抵达市中心,正好到了中午。

不少人下了班,出来吃饭,街上非常忙碌。

江妙妙特地多看了几眼,发现才短短一个月的功夫,城市里已经模样大变。

街上开了不少店,有餐厅、服装店、杂货店,还有书店、鞋店、小超市。

跟末世前的盛景自然还没法儿比,但乍一眼望去,宛如回到了七八十年代。

有些行人步履匆匆,赶着吃完饭去上班。

也有人悠悠闲闲地逛着街,一点都不着急。

江妙妙甚至看见几个人推着婴儿车,里面躺着看起来才几个月大的小宝宝。

新生儿。

那可是基地里政府大力鼓励多年都没人愿意生的啊!

如今一切都正常了。

小三轮路过一家饭店门口,两人看见招牌,感觉非常熟悉。

——长州大饭店。

饭店里门庭若市,非常繁忙。

陆启明抬抬下巴,“看来你那个便宜爸爸创业成功了,进去蹭一顿?”

江妙妙怪难为情的,“还是不要吧,咱们快卖菜去。”

他也没坚持,继续向前,找到一个个小小的菜市场,询问摊贩要不要收菜。

这么点东西,江妙妙本以为卖个几十块都算运气好了。

不料抢手得很,几个摊贩竞相出价,最后鱼菜杨梅全部卖光,到手整整五百块。

五百块啊。

据说现在的物价水平相当于零几年的时候,这笔钱够他们花很久了。

二人拿着钞票,回到只剩空篮子和江肉肉的三轮车上,开始琢磨怎么花。

最后江妙妙买了条新裙子,陆启明买了烟,肉肉买了几个牛肉罐头,在一家面摊吃面当午餐。

花完还剩了好几百块,留着攒起来,以后买种子或者肥料用。

这时已经到了下午三点多,他们得回家了。

出城时路过一家小超市,门口摆着冷柜,里面有冰棒卖。

江妙妙忍不住,跳下去买了三根绿豆味的,一人一根,骑着小三轮回家了。

回去的路上,山风徐徐,晚霞漫天。

绿豆冰棒清甜的滋味在唇齿间化开,江妙妙从后面搂着陆启明的脖子,趴在他肩上闭着眼睛,感觉真是棒极了。

天色变暗,两人也抵达了农庄,遥遥地看见农庄里停着几辆越野车,不由得警惕起来。

待他们驶入大门,才发现车边站着人,见二人回家便热热闹闹地迎上来。

“你可回家了,我们等了你好久呢!”

陆启明不认识那些人,用询问的眼神看着江妙妙。

后者沉浸在惊喜中。

这是救援队的队员们呀!

她正要向陆启明介绍,屋后的小竹林里走出两个人,是袁牧冰和原男主。

这下用不着介绍,陆启明也明白了,疑惑地看着他们。

“你们来做什么?”

有队员抢先答道:“我们听说妙妙在经营农庄,来蹭饭吃呢。”

陆启明:“……那你们可来错了地方。”

他自己都想着去蹭别人的呢。

袁牧冰清清嗓子,认真地说:

“别开玩笑了,我们是来给你们送点东西的。”

这个倒是欢迎。

陆启明问:“什么东西?”

她打开后车厢,一群人把东西往外搬。

两只羊,一公一母。

两头小牛,一公一母。

两头小猪,一公一母。

还有猫、大白鹅等等,几乎把她的农庄直接给配备齐全了。

唯独没有狗。

毕竟肉肉的名声早已传遍基地,所有人都知道最肥的那条白狗是她的宝贝。

队员们把这些牲畜赶进棚里,袁牧冰说:

“当初因为你,我们避开过不少危险,可以说很多队员都是靠你的卜算能力才活下来的。如今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出任务,帮不上什么忙。这些东西,就当做聊表心意吧。”

农庄很大,他们两人住在这里空荡荡的,根本填不满,加上这些家畜的确会更热闹。

江妙妙没拒绝,非常感激,盛情邀请他们留下来吃饭。

众人却说还有工作,纷纷上车走了。

转眼间,农场里又剩下两人一狗,还有一堆因陌生环境而不安的小动物。

江妙妙赶紧把东西放去房间里,搬出食物和水喂它们。

陆启明将三轮停好,开始做晚饭,翌日将窝棚和食槽修补了下,正式过上有猪有羊的好日子了。

只是两人实在咸鱼,充实的日子过不久就开始犯懒。

为了增加休息的时间,特地制定出工作计划。

如早上七点半起床,半小时洗漱吃饭,八点钟开始干活,傍晚五点前一定下班,之后的时间都可以自由分配。

这个计划导致的结果,是两人每天工作时,速度都得跟飞一样,否则根本弄不完。

没过多久,杨梅又要成熟了,两人面临上百棵果实累累的杨梅树。

看到的不是一大把收入,而是濒临崩溃的折磨。

“好累啊。”

晚上下班后,江妙妙瘫在椅子上连根手指头都不想动。

陆启明的状态和她差不多,恹恹地说:

“晚饭别做了吧,煮泡面吃。”

“泡面肉肉吃不了啊,诶,肉肉上哪儿去了?这两天都很少看见它。”

想到自己的心肝宝贝,江妙妙挣扎着爬起来,走到门边放声喊它。

往常在饭点时,只要她一开口,对方不管在做什么,绝对三秒钟内撒丫子出现在她面前。

可今天奇了怪了,江妙妙喊到破音,也没发现它的踪影。

陆启明察觉到不对劲,拖着疲惫的步伐走过来。

“还没找到它?”

她没说话,心里担忧得很。

虽说末世里动物也被丧尸吃光了,可这么久过去,难保又出现豺狼虎豹什么的。

他们旁边就是山,万一有野兽藏匿其中,肉肉岂不正好成为它们的美餐?

两人放心不下,打着手电筒到处找。

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陆启明在果园里发现熟悉的身影。

“妙妙,它在这里!”

江妙妙忙跑过去,只见月色下,肉肉正给一条黑狗舔毛呢。

黑狗看起来野性重,非常警惕,见到陌生人就要走。

她立刻拉着陆启明蹲下,做出无害姿态。

对方愣了愣,停下脚步。

肉肉立刻摇着尾巴缠上去,恨不得将对方带回家。

陆启明无语:“好个小胖子,原来是偷偷溜出来泡妞。”

江妙妙倒是可以理解。

肉肉已经四岁了,相当于人类的三十多岁。

以前是没条件,工作太忙。如今天天吃了睡睡了吃,可不得抓住机会脱单么。

话说它这新朋友真漂亮,皮毛油光水滑,黑得发亮,体型瘦削紧实,尾巴跟鞭子似的,肌肉蕴含着强大的爆发力。

相比之下,整天吃饱就懒得动的肉肉,简直是个死肥宅,也就剩一张脸看着还算可爱了。

对方看起来对它没什么兴趣,她这个当老母亲的,可不能不帮忙。

“去。”江妙妙小声指挥陆启明,“回家拿个罐头来。”

“现在?”

“是啊,不然人家就走了。”

陆启明起身往家走,嘴里嘟嘟喃喃。

他很快回来了,江妙妙打开罐头,放在地上。

肉肉闻到熟悉的味儿,立刻跑过来要吃。

突然想起新朋友,不舍地让开了点,显然要跟对方分享。

黑狗非常警惕,即便肉味儿让饥饿的它蠢蠢欲动,依旧忌惮两人不肯过来。

江妙妙拉着陆启明又往后退了点,它观察他们很久,见没有敌意,才猛地一下蹿过去,几口就把罐头吃光了。

一口都没分到的肉肉:“……”

漂亮是真漂亮,凶悍也是真凶悍啊。

黑狗吃了他们的东西,态度明显缓和许多,开始打量二人。

江妙妙尽量摆出友善姿态,甚至伸出手想摸摸它。

陆启明提醒,“小心点,万一它咬你。”

“嘘。”

她维持着那个姿势,黑狗权衡许久,走过来用脑袋蹭了蹭她掌心。

第二天,他们又带来些鱼肉。

第三天是蛋炒饭。

第四天是面条。

第五天,肉肉成功把新朋友带回家,住进它的狗窝里。

农庄再添一员,江妙妙痛并快乐着。

痛是因为要干的活儿太多,快乐则是如果可以不干活儿的话,这种生活完全是她梦想中的神仙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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