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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第 36 章(1 / 2)

江妙妙对套房里的私人泳池觊觎已久。

泳池面积不算很大,二十来个平方,位于全封闭式的阳台里,三面都被透明到毫无存在感的落地窗包围。

池内采用的是天蓝色瓷砖,当阳光明媚时,在里面游泳就像在天空中畅游。

由于套房里的卫生环境不错,即便已经半年没有人打理,池里的水依然清澈见底,宛如一块巨大的蓝宝石。

江妙妙早就想进入游两圈或者洗个澡,但是舍不得。

这么漂亮的泳池啊,弄脏了就再也没有了,留着不用,起码可以赏心悦目。

不过在房间里厮混了好几天后,两人决定再放纵一把,去泳池里游泳。

陆启明拿来一瓶椰汁和两个高脚杯,放在泳池旁的小桌子上。

江妙妙喝了一口椰汁,趴在泳池边缘,望着浩瀚的城市风景,发出一声舒服的叹息。

要是每一天都能像现在这样悠闲就好了。

池水波动,陆启明游到她身后,亲了亲她的后脖颈。

江妙妙反手摸了摸,确定他没有再来一次的打算,继续放心地趴着。

陆启明哭笑不得,“你在掏鸡蛋吗?摸一把就放手。”

她耸肩。

“我有什么办法?谁让你整天不穿裤子耍无赖,担心哪天被肉肉当成火腿肠一口咬掉。”

“咬掉了心疼的可是你。”

江妙妙讥嘲,“我心疼?我点鞭炮庆祝差不多。”

“是么?”

陆启明坏笑着模仿她昨晚的声音。

“你晚上是怎么说的?好舒服,再快一点……明明喜欢成这样,你确定自己舍得?”

比口才比不过他,比脸皮厚也比不过。

江妙妙气得毫无办法,准备转身咬他一口,看着池水里他赤|裸的身躯,却怎么也下不去嘴。

陆启明身上的伤疤是真多。

最醒目的是腿上那一长条,养了几个月依然无比狰狞。

其他的肚子上有一条,胸口有好几块,背上的稍微轻些,手臂、手背、掌心……没有一块好皮肉,除了脸。

反观自己,虽然也受过伤,但都是很轻微的。

痂壳脱落后就没什么存在感了,得凑近仔细看,才能看出与周围的肤色略有差异。

原文里女主男主,包括许多配角都是陆启明这个样子的。

在与丧尸的打斗中受过很多伤,即便活到最后,也留下一身养不好的旧伤。

她之所以能在丧尸爆发半年后,依然健健康康活蹦乱跳,完全是因为陆启明帮她挡下了大部分危险。

心情忽然变得低落,鼻根也酸酸的。

她握着的拳头松开,在他胸口的伤疤上摸了摸,轻轻靠在他肩头。

“陆启明,咱们能一直活下去吧?”

“当然能。”

陆启明摸摸她的头,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

扑通一声,

水花四溅。

二人回头,发现江肉肉也跳进泳池里。

陆启明不干了,“傻狗出去!”

“汪汪汪!”

江肉肉回骂,灵活地划动四肢,躲开他的手,朝江妙妙游去。

原本平静的泳池被搅成一锅粥。

-

第二天,两人决定结束这段心血来潮的小假期,走出腻歪多日的套房,开始干活。

陆启明查找一圈,在消防通道里发现从丧尸身上掉落的腐肉,确定它就是从这里爬上来的。

他们准备将楼道封上,反正近段时间估计不会出去,但用什么封要认真斟酌。

得是手头有的材料,还要挡得住丧尸。

二人在楼里找了很久,企图找到些水泥砖头之类的材料,把楼道直接砌上。

很可惜,搜了一圈都没发现,最后陆启明的注意力落在办公楼层数不完的椅子上。

既然无法从硬度上下手,那就从技术上下手。

丧尸们力气大,敏捷度高,智商却很一般,尤其不会手工活。

以往它们想进入哪里,都是用脑袋撞破门窗直接冲进去的,连门把手都不会用,搬桌子搬椅子估计也不行。

他们找了许多办公室,收集起来近千把椅子,将从十五楼到二十楼,中间整整五层楼的消防通道,全部用椅子摞满,一把卡着一把,中间的缝隙小得连只猫都爬不过去。

椅子腿朝外,丧尸们要是想靠蛮力冲进来,金属制的椅子腿会直接把它天灵盖戳出个窟窿。

陆启明还拆了几个货架,顶住最后一层椅子,两边牢牢卡进墙壁里。

这样一来,别说丧尸,哪怕来头大象,想闯到超市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做完这些,江妙妙还是有点不放心。

“超市有不少窗户都破了,万一丧尸从外面爬进来怎么办?”

陆启明道:“我们现在在第几层?”

“第二十层啊。”

“丧尸生前也是人,不是蜘蛛侠。尽管现在它们变得强了些,但肯定有个界限在。哪怕请个攀岩高手,让他徒手爬二十层楼也不是件容易实现的事,对于丧尸来说同样如此。”

江妙妙若有所思。

他随即又说: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我们还是把破损的窗户封上。另外从今天开始,每隔三个小时就绕着窗户巡逻一遍,看看有没有丧尸在攀爬。如果有,就提前做好准备。”

“好,那我们现在就开始封窗户吧。”

江妙妙指着身边一堆拆开的货架,“还是用这些材料吗?”

陆启明点头,拿起电锯,准备把它们切割成合适的长度。

谁知电锯“嘎吱嘎吱”响了几声后,不转了。

两人凑过去研究,得出一个令人沮丧的结果——电锯没电了。

这是他们对付丧尸最有效的利器,眼下也找不到地方可以充电。

难道从今往后面对丧尸时,

只能空手上吗?或者拿个拖把?

电锯用不了,窗户仍得封。

陆启明找来一把小钢锯,费力地切割起来。

工作效率因此大大降低,即使江妙妙也竭尽所能地帮忙,他们还是用了整整两天才处理好那些材料。

之后安装又用了两三天,好在期间没有丧尸出现,暂时还算安全。

江妙妙有时帮不上忙,就站在窗边往下看,俯瞰建筑和道路。

偶尔能看见几个丧尸一闪而过,速度很快,但数量比洪水前是大大降低了,不仔细寻找都发现不了它们的存在。

废弃城市成了狩猎场,它们是猎人,但不代表他们就是坐以待毙的猎物。

结束了手头的工作,二人决定寻找新的武器。

超市里没有合适的,上面还有五六十层楼没探索。

于是一天早晨,两人吃完早饭,把江肉肉留在安全的总统套房里,带着水,与当午饭用的饼干出发了。

酒店楼上还是办公区,占据了三四十层,办公室里的东西看久了都千篇一律。

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这些原主人花了很多钱采购的必备品,对他们却没有半点用处。

偶尔也能发现一把瑞士军刀,或者打火机之类的小玩意儿,可惜用来对付丧尸还是不实用。

他们需要杀伤力强的,最好一拿出来就能爆掉丧尸的头,免得在打斗中受伤。

花了一天时间才搜完十层楼,两人不敢休息,加快速度,一口气搜了五天。

从第七十层开始,所见的就不再是办公室了,而是一些高档餐厅和私人住所。

他们从餐厅里找到不少做菜用的喷|火|枪,温度比普通打火机要高得多,耐用性也强,是个好宝贝。

陆启明装了满满两大袋,然后集中注意力搜索私人住所。

这些住所大多是上千平方一套的大平层,门上装了高档智能门锁。

断电后便自动把门锁死,得输入密码启动备用电池,才能打开门。

江妙妙站在一堵门前,试密码试了足足几分钟,一个都不正确。

陆启明从腰间摸出一把瑞士军刀,把手里的袋子交给她,让她退后。

她让出位置,抱着袋子看着他将刀刃插向门锁,看似严密无缝的锁硬生生被他撬开一个口子。

他咬牙又往里插了半截,不知切断了电线还是什么机关,咔哒一声,门开了。

她目瞪口呆。

“你这是跟谁学的技术?教教我呗。”

亏她之前被他关在房间里时,手都撬断了也没撬开。

陆启明收起军刀,放回口袋,勾着嘴角笑了笑。

“技术?我只需要暴力。”

……好吧,力气大了不起。

二人一前一后走进这套房子。

自从末世爆发,江妙妙到处搜索物资,已被有钱人家里的装修惊艳过无数次。

这家一开始看起来

没什么特别的,很常见的欧式华丽风,沙发窗帘都是手工刺绣,地板恨不得铺纯金的。

但是当她推开一扇门,就再也舍不得出来了。

衣帽间,比以前她家里客厅都大的衣帽间!

一整面墙的巨大衣柜里挂满了漂亮的衣服,另一面墙壁上全是各式各样的高跟鞋。

落地镜的角度恰到好处,把人照得又高挑又白,宛如自带美颜。

住在这里的原主人,得是多么精致的仙女啊?

陆启明见她半天没出来,走过来看了眼,发现她正在如痴如醉地摸一双鞋子。

“你该不会又想在这里住下来吧?”

江妙妙当然想,不过这里与超市隔着快六十层呢,一天的时间也就够打个来回的,爬楼都要爬断腿。

相比穿衣,显然还是吃饭更重要。

她恋恋不舍地把鞋放回原位,准备离开时,发现墙上嵌了块很漂亮的水晶,好奇地摸了下。

咔哒——

墙壁里传来响声,她连忙跑到陆启明身边,警惕地问:

“你听见了吗?是不是有丧尸躲在这里?”

陆启明目光严肃地盯着传出声音的位置,几秒后,鞋柜完全翻了个面,露出藏在背面的深红色柜门。

他走到旁边,打开柜门,里面整整齐齐排列着四把枪。

一把小到可以藏进口袋里的迷你手|枪。

一把正常尺寸的手|枪。

两把看起来有点不同,但到底不同在哪里她也分不清的步|枪。

此外还有许多配件,消|音|器、望远镜、弹夹等等。

江妙妙:“……”

老天爷是知道她已经很久没看过电影,所以特地让她开开眼界吗?

陆启明没有太惊讶,随手拿下一把步|枪,装上弹夹,对着镜子开了一枪。

砰——

子弹瞬间将镜子打了个粉碎。

江妙妙没有防备,身体猛地震了一下。

陆启明连忙问。

“吓到你了?”

她摇摇头,他放下心来,数了数弹夹。

“50发手|枪子弹,100发步|枪子弹,我们接下来几个月里都不用担心遭遇丧尸了。”

江妙妙想不通。

“衣帽间里,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

莫非原主不是什么小仙女,而是暗黑嗜血的暴力芭比?

陆启明递给她一张名片。

“这是你对着鞋子流口水时,我在书房找到的。”

她低头一看,上面写着——长州安保公司董事长,顾长州。

顾长州……听起来挺耳熟啊。

等等!这不是原文里的男二嘛,她居然到了他的家!

顾长州本是退伍军人,给明星和商界大佬当私人保镖。

因为头脑好,早早创业,名下的安保公司规模在国内首屈一指。

丧尸爆发时,他非常机智地组织起护送队伍,保护许多位大佬及其家人撤退到基地,取得末世后的第一批资源,在基地里地位高,

与政府也有合作。

女主与他是通过一次援救任务结识的,他对她一见钟情,一直想把她纳入麾下,可惜她不买账。

这里既然是他的家,那么存有枪支也不算稀奇了,毕竟他可是国内少数能合法持枪的人。

至于为什么他家里有个女人用的衣帽间……

根据原文描述,顾长州已经四十多岁,二十岁刚出茅庐时初恋女友意外怀孕。

由于他家境一般,女友父母不同意二人结婚,等孩子出生就扔给顾长州,将女友带走,此后两人再也没见过面。

他一边照顾没断奶的女儿,一边工作,过了一段相当艰难的日子。

当他的公司好不容易有了起色,女儿却被对家收买保姆绑架,扔河里淹死了。

之后他再也没结婚,无论住在哪里,家里始终留有女儿的房间,衣服、鞋子、甚至护肤品,都按照她本该有的年纪备全。

江妙妙看到这一段时,为他心疼了好久。

此刻她亲自站在他为女儿准备的房间里,想起原文里的种种描述,脑海中不由想象出他在这里生活时的画面。

陆启明看了她半天,看不懂她的表情。

“你在想什么?”

“如果你有一个女儿,你会多爱她?”

“我为什么要有一个女儿?”

陆启明莫名其妙,随即想到一个可能性,面色微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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