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 47 章(1 / 2)

时间过去了三天, 肖琳琳和钱建兵相处的渐入佳境,肖民宇和余梅裳也终于到安南县了。

安南县只有到镇上的客运车,不过当天他们来的太晚了, 错过了车, 又只能在县城招待所住一晚, 第二天才起身。

肖民宇来过宏扬公社,因此就不用找人带路了,原本他们还想着能不能碰运气, 找辆牛车骡子车坐都行。

可惜, 他们今天的运气可不太好, 人都没遇上几个,更别说车了。

没法子,两人只能一路走到了宏扬公社。

肖民宇还好, 他一个大男人,走点路还是能忍的。

余梅裳就完全不同了, 她在家里,就是每天去上班买菜,最多也就走十多分钟路, 还全身平坦的大马路。

而去宏扬公社的路,不仅远, 路还崎岖, 等走到宏扬公社时,别人走半个小时,余梅裳走了一个小时, 脚还起了大泡。

就这么点苦,余梅裳都受不了,想到肖琳琳在这里过了三年,余梅裳就悲伤不已,一点也不想肖琳琳嫁在这里了。

等终于走到钱家老宅,余梅裳当时就不顾形象,一屁股坐在了台阶上。

“哎呀!累死我了。”

此时,家里只有钱奶奶和钱宝珠在,听着大门口的声音,她就出来瞧瞧是谁。

然后,她一下就认出了肖民宇,毕竟肖民宇这张脸,可是让她印象深刻。

意识到肖琳琳的娘家人来了,钱奶奶立马变了张脸,开朗热情的说,“哎呀,原来是小伙子你啊,你们快点进来,快进来。”

然而,即使钱奶奶态度再好,想到就是她儿子惦记自己妹妹,肖民宇就没啥好脸色给钱奶奶。

他勉强扯了一个笑容,然后直奔主题,“婶娘,我妹妹在吗?”

上次来还是喊大奶奶,这次就喊婶娘了,钱奶奶脸上的笑容更深了一点。

因为这代表着,肖民宇把自己当成了儿子的同辈了,这起码说明了,儿子和肖琳琳的事,肖家不是反对的。

“先进来坐吧!”把肖民宇和余梅裳招呼进来,钱奶奶才回答他们,“琳琳他们去上工了,我马上去叫他们回来。”

“奶奶你让我去吧!”钱宝珠和两个大人可聊不上,所以她还是想去跑腿。

“也成,”钱奶奶答应了,又叮嘱钱宝珠,“小心点。”

“嗯,”钱宝珠跑出了门,径直去养兔子的地方。

她到那里的时候,果然看到了肖琳琳,哦!还有她小叔。

不得不说,有对象也不是全是坏事,起码现在肖琳琳很舒服,好好的坐在石墩子上吃红薯,她小叔则去喂兔子。

而且,钱建兵时不时还会回头看肖琳琳一眼,像是怕她丢了似的。

至于肖琳琳,被钱建兵看一次,就笑一次,脸也更红了一点,现在她的脸像个大蟠桃,粉红粉红的。

钱宝珠即使离的远远的,也看到他们之间散发着狗粮的清香。

这次钱宝珠不想再吃撑了,因此即使离他们还远,钱宝珠也不去了,而是扯着嗓子大喊,“琳琳姐,你家里来人了。”

谁来了?但不管谁来,对肖琳琳来说,都是巨大的惊喜。

都不用钱宝珠催,她自己就不顾形象,迅速往家里奔。

等回来看到余梅裳,肖琳琳大叫了一声“妈,”然后就哭着跑进她怀里。

终于见到自家姑娘,余梅裳也哭了,特别是看着肖琳琳如今的形象,穿着破旧的衣服鞋子,头发乱糟糟,还有几根草在上面。

人也黑了瘦了,她不小心碰到肖琳琳的手,更是感觉肖琳琳的手比自己还糙,一堆茧子。

余梅裳当时就泪崩了,她可怜的闺女,真是受苦了。

两母女抱头痛哭,钱奶奶也不好打扰人家亲人团聚,干脆就给钱建兵使了一个眼色,让他在这里守着。

至于她自己,家里客人来了,得去换块豆腐,做两个好菜才行。

事实上,要不是乡下没地方买肉,钱奶奶还想买块大肥肉,招待亲家,总不能太抠,让人看笑话。

只是,想买肉必须去镇上,钱奶奶懒得跑,还是先用腊肉顶着算了。

另一边,哭的差不多之后,余梅裳问肖琳琳,“你住哪里?”

肖琳琳指了指她的房间,余梅裳就拉着她过去了,明显要说悄悄话。

肖民宇则看到站的笔直,像是一颗宁折不屈的青松的钱建兵,就知道钱建兵应该是妹妹说的人了。

他从兜里抽了支烟,递给钱建兵,说了一句,“咱们聊两句。”

钱建兵拘谨的摆了一下手,“哈哈,我不抽烟,不过,大哥你想聊什么,尽管问吧!”

“叫谁大哥,”肖民宇对这个称呼很不爽,直接把脸都拉了下来。

得罪大舅哥了,钱建兵心里叫苦连天,只能更加小心翼翼,免得给肖民宇留下不好的印象。

余梅裳和肖琳琳进房间,倒是没问钱建兵,她反而先问肖琳琳,“你这些年过的怎么样?累不累?苦不苦?”

肖琳琳摇头,“就是想你们。”

至于累不累的,刚开始也累,但后面慢慢习惯了,就觉得还好。

余梅裳却觉得肖琳琳是为了不让她担心,故意骗她的,就又哭了。

肖琳琳看她妈眼睛都肿了,伸手一边擦她脸上的泪,一边说,“妈,我真没事,我还会说谎骗你吗?”

“你这个傻妮子,不都是报喜不报忧嘛!我能信你才怪了。”

肖琳琳无奈,又对她妈说了好一会儿自己在农村的生活,才让她止住了眼泪。

然后,轮到正事了。

余梅裳严肃的问,“琳琳,你真确定要嫁农村了,你要知道,你要是嫁了,就没法反悔了。”

肖琳琳反问她妈,“不嫁,我还能回去吗?或者等再拖几年,回去给人当后妈?”

余梅裳当时心里就堵的慌,“可是,也不能随便将就了吧!”

“妈,”肖琳琳不悦了,“我是那种能将就的人吗?你也太小看你姑娘了吧!”

余梅裳想想也是,她姑娘其实挺挑剔的。

于是,余梅裳凑到肖琳琳耳边,瞧瞧问,“那你和妈说说,他人怎么样。”

肖琳琳想着钱建兵的优点,挑着说了一些。

余梅裳听着还不错,但她有点怀疑肖琳琳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打算随后自己观察。

除此之外,余梅裳又问了钱奶奶他们的脾气如何,这嫁人啊!可不是光看男人,最主要的,还是男人他妈。

要的没个好婆婆,那就是再好的男人,也不值得嫁。

钱奶奶人虽然有点凶,但其实挺好的,对几个儿媳妇也不苛刻。

肖琳琳挑着说一些,余梅裳越听,越觉得钱家其实不错。

肖琳琳的公婆,肯定是要跟着老六家,不用肖琳琳他们管。

而钱建兵的职位,也可以让家属随军。

等结婚后,肖琳琳跟着钱建兵去部队,每个月光领钱建兵的津贴都花不完,根本不用再干活。

和农村比起来,去部队,那简直是一个大好去处了。

这么多条件下来,余梅裳原本的想法动摇了,后面两天,她也没走,就留在钱家观察钱建兵。

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余梅裳如今就是这样的情况。

要知道,钱建兵可是一个勤快人,他的勤快,还不像别的男人一样只知道忙外面,家里的事,很多地方,比如扫地洗碗,他都会帮把手。

虽然,如今的大环境下,大家都觉得男人做家务,是孬的表现。

可这只是男人的看法,要是换成女人,能遇到一个愿意做家务的男人,那简直像是捡到宝了。

因此,钱建兵很快就被余梅裳接受了,第五天的时候,她就松口,让钱建兵提亲了。

时间有点紧迫,但肖民宇还要上班,不可能一直待在这里。

再一个,钱建兵的假期也快到了,因此必须尽快把婚礼办了。

好在,三天后就是好日子,于是,肖琳琳和钱建兵的婚事立马提上日程,快得让人猝不及防。

要办婚礼,首先就要说彩礼的事。

而肖家,并没有想卖女儿的想法,因此,彩礼方面,余梅裳没有狮子大张口,就按如今的规矩。

如今的规矩,想结婚得有“三十六条腿儿”,其实就是一个衣橱,一个饭橱,一个柜子,一张桌子,四把椅子以及一张床。

如果条件宽松的,还可以多给点钱,不过,因为钱建兵他们不会在宏扬公社安家,三十六条腿有点多余,最后,干脆换成了一台缝纫机和一百六十六块钱。

钱建兵给的彩礼数目,余梅裳非常满意,就是在城里,如今也少有姑娘能有这么多彩礼。

而钱建兵愿意给这么多,正说明了他对自家姑娘的重视,余梅裳心里差点乐开花了。

钱建兵给面子,余梅裳也不能丢自己城里人的脸。

她不仅一分彩礼都不要,全给肖琳琳做压箱底,还多给了肖琳琳陪嫁一辆自行车。

甚至,余梅裳还偷偷给了肖琳琳两个大金镯子,说是祖上传下来的。

不过,因为如今金镯子不能让人看见,因此,金镯子的存在,就只有肖琳琳一个人知道了。

转眼,就到了肖琳琳和钱建兵办婚礼的日子。

尽管有些急迫,但这可是自己小儿子结婚,因此,前两天钱奶奶力求把什么都做到最好。

家里到处都贴上了红艳艳的红纸,还有寓意好的对联,以及大大的囍字。

新房,就暂且用肖琳琳她们住的那一间。

由于来不及装修,钱奶奶只能找了一堆报纸,把整个房间全贴了一遍,虽然比不上白墙粉刮的好看,但也勉强算焕然一新了。

再贴上一些花花绿绿的剪纸,挂上钱建兵和肖琳琳的结婚照片,换上大红的喜被,婚房就差不多了。

这个条件还是有些简陋,但这是在乡下,也不能挑太多,余梅裳就什么都没说。

“在主/席的见证下,此后我们将结为战友,不离不弃,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永不背叛。”

在主/席像下,钱建兵和肖琳琳把誓言宣了,他们就是正式夫妻了。

这也是如今婚礼的特色,没有什么拜天地,拜父母的做法,西式风格更是做梦都别想,就是对着主席像宣誓就成。

虽然简单简朴,但却非常有仪式感,让周围看着的人都感动,更别说当事人了。

反正,仪式完毕之后,肖琳琳和钱建兵就是互相对视一下,都能让周围的人感觉情愫在两人之间涌动,搞的大家都不好意思了。

不过,再不好意思,灌新郎官这个习俗,是绝不能少的。

肖民宇首当其冲,举着酒杯对钱建兵恶狠狠的放话,“今天,我就把妹妹交给你了,以后,你必须对她好,要是让她受半点委屈,我都不会放过你。”

尽管肖民宇在放狠话,可这是每个当舅子都会做的事,当初他姐结婚的时候,钱建兵也是这么对他姐夫说的。

因此,钱建兵一点不高兴的情绪都没有,反而高举酒杯,“大哥,我知道了。”

两人碰了一下杯,一饮而尽。

接下来,就是公社里的年轻小伙子了,钱建兵娶了他们心里的女神,关键女神不仅漂亮,嫁妆还多,这群小年轻嫉妒的双眼发红,就商量好了大家一起灌钱建兵,让他今天进不了洞房。

年轻的家伙们把所有想法都摆在了脸上,钱建兵心里嗤笑他们天真,表面上却不动声色。

然后,今天的钱建兵就让大家惊呆了,把十几个人灌倒下,他自己都只是有点面红耳赤,头不晕眼不花,也太厉害了。

看着大家佩服的眼神,钱建兵不由在心里夸奖钱宝珠有办法。

原来,钱建兵早就意料到,他结婚这天,一定会被人灌酒。

俗话说,一刻值千金,要是成了醉鬼,那岂不是人生一大憾事。

钱建兵的酒量也不是太好,和别人拼酒是不可能拼的过的,他没办法,就准备找几个哥哥帮自己挡挡。

钱宝珠知道后,却给她小叔贡献了一个好办法,就是把他喝的白酒兑水,自己拿着瓶子倒,再往身上撒点酒,这样浑身都会充满酒味,不会醉还不会露馅。

钱建兵觉得这办法不错,照着做了,结果他不仅解决了一群饿狼,当晚还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

这不,高兴了,第二天,起床看见钱宝珠后,钱建兵当即就给了她一个大红包。

大清早就有财进,钱宝珠乐的双眼眯成了一条缝,大声说:“谢谢小叔,结婚快乐,祝你们早生贵子。”

“不用谢,宝珠拿着买糖吃吧!”

不过,钱宝珠的话真中听,钱建兵心里高兴死了。

“小叔你真好,”夸了钱建兵一句,钱宝珠财迷属性发作,就独自躲去一边,把红包打开。

当看到里面有一张大团结时,钱宝珠双眼直接冒符号,她还是第一次收到这么大的红包,小叔也太大方了,真让她感脚有点不太好意思。

不过,要是钱宝珠揣钱的动作再慢一点,她都不好意思可能还会更有说服力。

嘻嘻嘻,发财喽发财喽!

钱宝珠把钱拿着,准备放到自己的存钱小金库里。

说是小金库,其实就是钱宝珠三伯给她做的一个小盒子,能上锁那种,被钱宝珠用来放她这几年得到的红包,零花钱等等。

钱宝珠想想自己如今的身家,不仅在奶奶手里还有两百块人参钱,存钱罐里加上今天小叔给的,也差不多有三十块了,她已经是小富婆一个了。

但这,想让她未来想躺着吃喝玩乐,还是有些不够。

钱宝珠决定,一定要努力多存点钱,等改革开放后,去夏都多买几套房子,这样她就能过上包租婆的生活了。

哦,光想想,钱宝珠就觉得,上辈子吃吃喝喝玩玩的美好日子,已经在向她招手了。

“宝珠,钱宝珠,”突然听到有人叫自己,再一听这个人的声音,钱宝珠就无语了。

喊她的就是招娣,自从上次钱宝珠答应和招娣玩之后,她还真就打蛇上棍,天天来找钱宝珠。

不是找她去打猪草,就是去挖野菜的,而且必定是要上山。

钱宝珠也不知道招娣到底和山上有什么仇什么怨,天天喊她去,可她真的一点都不想去。

没事爬山下山,她真的要累死了。

即使招娣喊三回钱宝珠才去一回,她也不愿意了,山下又不是不能打猪草,又不是不能挖野菜,为什么一定要去山上?

钱宝珠实在想不通,不过招娣在外面喊的撕心裂肺,不知道的估计还以为发生了天大的事了,钱宝珠有点听不下去了,就忍不住走出去了。

大门口,招娣今天难得没有背背篓,而是戴着一顶小草帽,提着一个小篮子。

看到钱宝珠,她立马变了脸,欢快的对钱宝珠笑着说:“宝珠,咱们去找菌子去吧!”

钱宝珠看着笑容满面的招娣,不知怎么的,总是觉得背后毛毛的。

可不是嘛!因为钱宝珠出来慢了点,招娣在心里已经把钱宝珠骂的狗血淋头了,认为钱宝珠是瞧不起她,才如此慢待她。

事实上,招娣也很不想看到钱宝珠这张脸,每次看到自己乌漆麻黑像煤炭的脸,再看到钱宝珠的脸,她就手痒痒,想刮烂钱宝珠的那张脸。

现在,招娣一直就在心里告诉自己,只要忍到拿到空间,她一定会给钱宝珠好看。

而钱宝珠听到菌子两个字,眼里霎时就发亮了。

如今正值春夏交替,昨夜又下了一场绵绵细雨,山上可能真有菌子。

如今不像后世,想吃菌子,只能在当季采,其他季节,想吃菌子就只能吃从前晒干了的。

而钱宝珠家去年晒的,过年的时候已经吃光光了,如今已经两个多月没吃到菌子,钱宝珠确实想的很。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