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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第 100 章(2 / 2)

赵国栋就听着他啰嗦,也不说话,数了五块钱给那老头子。

这老头是以前他们济春堂隔壁的老邻居,以前家里是开银楼的,被割了资本主义尾巴之后,就只能偶尔打打铁器做营生。

两个月前赵国栋跟着工程队来县城,赵阿婆就把她珍藏了好多年的一对耳环给了赵国栋,让他融了打一枚金戒指,拿着去向李玉凤求亲。

老李家可不是那种一穷二白的人家,嫁闺女也不可能白白就嫁了。赵国栋靠什么去娶李玉凤呢?不可能空着两手,全凭一句话,就把人俏生生的闺女给娶回家的。

“有些习俗,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哪能说变就变呢!”

赵国栋从他的手里接了一个红色的丝绒荷包过来,把那金戒指倒出来看了一眼,虽然是十分普通的款式,但上面打了一些祥云的花纹,中间还掐了一朵五瓣的梅花,看上去倒也很精巧。

“金叔,你这手艺倒是没退步啊,这么些年没打了,我还以为你做不出来呢!”赵国栋非常满意,摊在掌心看着,爱不释手。

被喊做金叔的人却叹了一口气道:“你不是说了吗,老祖宗传下的手艺,哪能说忘就忘了,只是不知道,我这手艺,将来能不能再传下去咯。”

赵国栋把戒指收回了荷包里,安慰了金叔几句,又去看别的东西。

黑市上的猪肉比供销社的大块很多,因为没有肉票的限制,大家可以多买一点。

赵国栋把肉案上最大的一块猪后腿肉买了下来,绑在自行车的后面,又买了两袋富强粉、两包糖、一罐麦乳精、一件大军袄、还有几块鞋垫。

他看着天色不早了,抬腿骑上了老爷车,往生产队赶。

……

大队里这几天也够忙的,昨天刚把今年的年底分红发了,今天又要让各家各户去鱼塘边领鱼。生产队弄了个鱼塘,养了一整年的鱼,到了过年的时候,才算敲开了冰面,一口气捕了几百斤,每家都可以分上好几十斤。

小鱼直接红烧或者煲汤都很好吃,大鱼可以腌制成咸鱼,或者切成块,放在油锅里炸一下,做成熏鱼,撒上一些盐巴,就是最好吃的了。

分鱼的时候,李玉凤和马秀珍都去帮忙了。

李玉凤虽然不喜欢这熏天的鱼腥味,但是看着这热火朝天的场面,还是让人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激动。

过年,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是一年辛勤劳动的终点、是也新一年生活的;是孩子们可以放开肚子吃饱的日子,是大人们可以彻底放松,不用想着赚公分的日子。

在后世,已经很难感受到这种对过年的狂热期盼了。

李三虎把鱼过秤,马秀珍登记斤两,夫妻两个配合的天衣无缝。李玉凤只要把领过鱼的社员家庭打勾标注就行了。

她翻了翻记录,老赵家今天还没有人来领鱼。通知是一早发的,按说要是听见了广播,应该一早就到了,况且这鱼刚从鱼塘里捞出来的时候都是活蹦乱跳的,大家伙都排着队,恨不得能早早拿到新鲜的鱼。

自从赵国栋跟着徐二狗学瓦匠之后,老赵家就成了生产队的落后分子了。

鱼是按人头分的,家中十岁以上的成员每人五斤,赵家四个人,可以分到二十斤鱼。

李玉凤让李三虎把鱼秤好了,用一个蛇皮袋装起来,打算亲自把鱼送过去。

二十斤的米面也许没什么,可二十斤活蹦乱跳的鱼,装在蛇皮袋里还拱来拱去的,瞧着还挺吓人。

“玉凤,你行不行啊?要不等我这里忙完了,我帮你送过去?”李三虎看看自己这活鱼都没杀过一条的妹子,有些担心。

“不用了,我行!”织毛衣已经不行了,送个鱼也不至于不行的吧?李玉凤可不想当废材流的穿越女主。

她把鱼背到了背上,深吸一口气,往老赵家那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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