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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1.3(2 / 2)

是大夏朝当今天子看了快马送去的试卷,御书后送回。

这些学子们难见天子笔迹,当然认不出来,否则天子意见为尊,还有谁敢来评价这经义?

不见就连在陛下前面审阅试卷留下了评价的官员,不也都战战兢兢吗?

唉,无知是福啊。

转卷到了‘诗赋律算’更打击人,律算方面锱铢必记,毫无错漏,而过程简洁明了,直指核心,毫无赘言。

诗词方面,据说京都诗画双绝的老阁老因这诗将解元公引为知己,放言就等着他入京贡试的时候把酒言谈呢。还评价个鬼啊。

于是众学子心服口服,联想到昨日客栈中的闹剧,只嘲笑赵承志狂妄自大,有眼不识泰山。

而有省城闺秀闻听此事,知道那李宛宛弃了解元不要,不由暗乐,讽刺李宛宛眼盲心瞎。

……

李家。

被林家打压了一段时间而郁郁的李县丞,知道消息后气得面色发白,忍不住冲入家庙中将李宛宛骂了一顿。

不解气后又请家法去抽了她两鞭子。

“宁愿私奔都不要解元,我李家怎么养你这样心大?”

李宛宛瑟缩在一旁,有口难言。

她哪里是想弃了解元,只是没想到林殊戈有真材实料而已,在她的认知里,林殊戈只是瞎猫撞上死耗子,真正有才华的只有赵承志。

奇了怪了……难道他从前的平凡只是隐忍?

她想起自己刚穿越来时立下的理想,要嫁就嫁最好的,不由心中复杂难言。

不过事已至此,她知道自己无法反悔,她也不愿意反悔,她承认林殊戈是有才华不错,但是想想他在客栈流露出的恶意,她就不由害怕。

她还是得逃!得去找赵承志!

他哪怕成不了解元,但也是有才的,而且他们两情相悦,在一起可以胜过千万。

李宛宛下定决心,趁着夜黑风高再次出逃了。

……

一月后,林姝戈抵达京城,又过几月,她摘得贡试头名,并顺利参加殿试,被钦点为状元,得授官爵。

而她文名昭昭之际,赵承志困顿如泥。

他的名声一落千丈,稍有风骨的学子都看不起他,甚至因为之前闹得大,朝堂也知他丑闻,他在考得了个举人后,就被主考官以‘立身不正、品德不佳’为由,刷掉了之后考试的资格。

赵承志家资不丰,没有进项支持不了多久,他名声败坏无人举荐,当官是别想了,做夫子竟也无人请教。

无可奈何之下,他只能远走偏僻山城,这才在某个小家族里落脚当了夫子,勉强度日。

……

林殊戈衣锦还乡,她与林父商谈许久,最终林父将贪污所得悉数捐出,救济该年灾民。

其后林姝戈走马上任,借了在当初京城里朝堂各肱骨之臣的‘为官之道’,造福一方。

十年后,林殊戈官拜丞相,为内阁三丞中最年轻的一位。

又几十年过去,林殊戈三次辞官,祈骨还乡,天子送他十里路,所过之处,百官逢迎。

而他在家乡广临县也见到了打算叶落归根的赵承志和李宛宛。

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不是夫妇,赵承志的正妻是他教学的小族里的族女,李宛宛,是他的妾。

情爱是温饱后的产物,生存面前,一切让步。

李宛宛早已后悔,却无路可退。

这个所谓《状元娘子的幸福生活》的世界,最终还是成为了林殊戈的能量。

作者有话要说:  ps:一,重要考试,出题到考试结束,出题人是不能离开特定地方的。但是这里我设乡试没会试、殿试那么严重,大夏朝的科举出题制度还不那么完善,嗯就是这样,我不管,我不管。

二:报官以及公开考卷,没那么简单,这里一是限制篇幅、二是纯为了爽,所以,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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