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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一(1 / 2)

“姐姐做的蛋糕最好吃!”

“嗯,相当不错,我活了七十年,吃过最好吃的东西,就是咱家暖暖做的蛋糕。”

“奶奶的乖孙女,咋就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哟~”

“好吃。”

温暖低咳一声,要不是她知道自己的手艺,都差点要相信他们的话了。

温暖是个动手达人,什么东西到了她手里,只要经过练习,都能做的相当好,包括练字在内。

但,厨艺是个例外!

练了那么多年,温暖的水平最多就是让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的人觉得还不错,比普通好一点点,至少不会到因为难吃而昧着良心说话良心会痛的地步。

温暖又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学做菜学了这么久都是半吊子,于是偶尔有兴致才会自己上手,大多数时候,想吃什么好吃的,都会奴役自家弟弟和白临夕跟爷奶学手艺,学会了给自己做。

小温凉不愧是温暖的亲弟弟,学了这么多年,做出来的味道虽然不算难吃,但还没温暖做的好呢。

反而是白临夕的厨艺让温暖略有些诧异。

没想到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的白小少年,在做饭这一点上倒是颇有天赋。或许也跟脑子好有关系,那些家常菜,一般他看上一眼,就能精准的复制出温老太做菜的所有步骤,连加水加调味料,都没差。

而且聪明人便懂得举一反三,他可以根据主材料的大小轻重,来酌情减少或增加其它辅助材料和调味料。做过差不多的几个菜后,就差不多可以把类似做法的菜都做出来。

等熟练掌握所有家常菜后,他开始凭借自己的感觉,去调味料的分量,并尝试换材料,试图做出更好吃的味道来。

如今十四岁的白小少年,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家常菜中的大厨师了。

要不是平日里要上学,周日也好不容易休息一天,操练和写作业还一天不能少,爷奶担心他会吃不消,都不让他掌厨。也就只有在寒假和暑假期间,他才能摸到厨房和菜板。

倒不是说白临夕有多喜欢做菜,他就是喜欢看到温暖吃的十分投入的模样,也就只有在这种时候,跟弟弟更为亲近的温暖,才会和他相处的时间更久。

这段时间,温暖三人连想帮忙做个家务都不行,因为作为初三生,六月二十多号就要面临中考,中考的成绩高低,意味着他们能上的高中优劣。

温家人自然是希望他们三人都够一起考上重点高中——武榆市一中,这所号称高考成功率85的高中。

当然,中专温家是不考虑的。虽然这个时候很多中专证书,也依旧有很高的含金量,毕业包分配,分配后就是国家干部。可对温家老爷子老太太来说,考上京都大学或者华大,就相当于是古时候科举考中一甲,能金殿见皇帝,说出来都是要被竖大拇指的。

转眼到了六月十二日,这天,是中考前最后一次模拟考。

为了节省时间,这一天非常忙碌。整所初中都非常安静,连脚步声稍稍重一点,都觉得刺耳。

从八点钟就开始正式进入考试,上午语文、数学,下午英语、政治。

中午去食堂吃饭的人都不多,以前每天都挤得慌,今天食堂至少空出了一半,剩余一半,初三的都在临时抱佛脚,或复习下午的科目。初一初二的一部分同学被初三生这种紧张的氛围给影响到,也开始认真复习,准备接下来的期末考试。

回去的时候,知道今天最后一次模拟考的温老爷子和温老太都不敢大声说话,也不敢问成绩,怕影响到两个孩子接下来的发挥。

次日,最后几门考试后,白临夕在温暖的教室门口站了一会儿,坐在窗边的温暖看过来,又去温凉教室门口站了一会儿,收到温凉嫌弃眼神一枚,这才离开教学楼,到校门口等姐弟俩。

学校规定,考试当天,考完试的考生不许停留在考试的教学楼,白临夕便去校门口等人。

刚才只是在告诉他们,自己已经考完,先出去了。

考了一天,白临夕有些饿,便去门口小卖铺买东西,钱包刚拿出来,就见一阵疾风吹过,手中一空,钱包不见了!

他猛地抬头,就见一人飞速的蹬着自行车绝尘而去。

白临夕不做他想,迅速追上去,追了十几分钟,才在一个胡同口追到人。那人被他追到了死胡同,前方死路,根本过不去。

身材彪悍的小偷下了单车,把单车停好,转身,鸭舌帽压得很低,看不清相貌,只见他缓缓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

白临夕:“……”

他总觉得哪里怪,却见小偷被追到并不慌张,也不跟他扯皮,直接就攥着匕首向他冲来,袭击的动作,一点也不生疏,看起来是个熟手。

白小少年立马反应过来那不对劲儿在什么地方了,这人,不是为了钱,明明是奔着他的命来的!

不过……

五秒钟后——

“啊!”

白小少年侧身躲过来人袭击,看起来并不强悍的拳头一圈砸在那人颈部,将人打的后仰,又抓过他的手腕,往后一翻,脚尖在他膝弯处一踢,就把人给制服了。

“为什么?”

少年说话依旧精简,被他制服的人根本没多厉害,或许对付一个普通的十四岁少年很容易,但对付成天在老爷子残酷操练下的白临夕,却真的一点胜算都没有。

小偷惨叫着摇头:“我……我就是想要钱,真的,我真的是想要钱,没有其他意思!”

这话说的,少年一百个不信。

不过他嘴笨,只能蹦出两个字:“实话!”

小偷连连点头:“对对对,实话,我说的就是实话!”

小少年憋得内伤,手边也没有什么能捆人的东西,只能一只手捏着小偷手腕,一只手从小偷口袋里扯出自己的钱包,放进怀里。

这些年他被保护的太好,到底太过单纯,就这么一晃神的功夫,小偷挣脱他的束缚,脑袋后仰,狠狠撞在白临夕肚子上,撞的他捂着肚子喘不过气来。

等白临夕缓过气来,那人已经跑不见了。

这时,白临夕才反应过来,周围环境陌生,走出胡同口,来到大街上,依旧是他不熟悉的。

大街上人还有不少,只是看着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人流,白临夕忽然觉得耳旁嗡鸣声声,张张嘴,却发不出声音来。

这些年,他一直跟在温暖身边,偶尔自己一个人去街上拿包裹,也是走了几十遍,早已经烂熟于心,根本不用担心。

可此时,身处陌生的地方,白临夕才发现,自己小时候那毛病只是减轻了,却依旧没有好全。

这个时候,他只要张开嘴,问问周围人学校的方向,他跑的再快,也就跑了十几二十分钟,按照道理来说,不会离得太远。

可是,面对那些陌生人,没有温暖在身边,他张不开口。

此时,从教学楼出来的温暖已经找了一会儿,都没找到白临夕。

还是门口小卖铺老板见她似乎在找人,便开口问道:“小姑娘,你是在找一个穿着白衬衫,皮肤白净,长得特别好看的一个男孩子吗?”

“是啊姐姐,他是我的朋友,你见到他了吗?”

老板四十多岁,被温暖叫一声‘姐姐’,立马开怀起来:“刚刚我看见你那朋友的钱被人偷了,现在追过去了。”

并跑出店内,为她指了方向。

“谢谢姐姐。”

温暖朝着老板娘指的方向跑去,一边跑,一边找周围的树木询问,跑了快半个小时,才在另一条以前没有来过的街道找到了神情无措的白衣小少年。

在白临夕即将看过来时,温暖连忙躲到一家商店内,等了一会儿,观看白临夕的状况。

他现在的样子,让温暖想起了小时候那个抱着自己嗷嗷大哭喊‘姐姐’的小哭包,也不知道那‘路痴’又不肯开口问人的毛病好些了没。

不过,她观察了十分钟,只看见白临夕越来越着急,脸色愈加苍白,却死死闭着嘴巴不肯开口,又好气又好笑,怕他在那里憋出病来,只能站出来。

白临夕见到温暖的那一瞬,眼睛一亮,像小时候一样飞奔到温暖身边,紧紧抓着她的手不放:“暖暖!”

温暖:“哟,不叫‘姐姐’了?”

白临夕耳根一红,没吭声。

回到校门口,等了好长时间,急的都快去警察局报警的小温凉见到手牵手的两人,小脸拉的老长,气势汹汹的冲进他们中间,把两人挤开,自己拉着姐姐抱怨:“你们去哪里了,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也不怕把我弄丢。”

温暖哼笑一声,用另一只手捏捏小温凉精致的脸颊:“你是我弟,跟我一样是路路通,丢哪里都能厉害的自己找回来,哪里会弄丢!”

这一通无形的马屁拍的小温凉身心舒畅,终于露出了笑容。

“没事儿吧,有没有伤着,钱有没有追回来,那小偷呢?”

温暖摇头:“我能有什么事,白临夕也没事儿。”

小温凉哼哼:“我才不关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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