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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1 / 2)

很不幸,阿生进入庐江境内的时候赶上了梅雨季节。

长江中下游的潮气汹涌而来,完全不是号称小江南的阳都可比的。第一次离开家乡经历气候突变的诸葛亮这下可遭罪了。没有食欲不说,手臂和腿上还开始浮肿。偏偏少年郎挑食,天天吃薏米饭就跟上刑架似的。

“曹子,你给我个痛快吧。”小亮躺在庐江孙府的榻上,有气无力地哀嚎,“我要吃药,凶猛的那种,不要薏米饭。”

阿生:“……”

“是曹子煮薏米饭的手艺太差了,唔,呜呜呜呜。”诸葛亮被一勺子薏米堵住了嘴巴,眼泪都出来了。

阿生喂完这一勺子饭,就将碗重重地放在托盘里,发出“砰”的一声。“阿榛,”她随手抓了个壮丁,“你看着他,让他吃完。”然后气哼哼地走了。

原本在一旁捂着嘴偷笑的阿榛只好走上来,端起还滚烫的饭碗,用天青色瓷勺子搅了搅:“很差吗?我记得二叔手艺挺好的。”

诸葛亮翻了个身,“哼哼唧唧”,表示他就是拒绝薏米饭。

阿榛穿着一件偏肉粉的内单,即便外衣是挺正式的红黑色,领口和袖口露出的粉色也显得她青春貌美。美貌的少妇就优雅地坐到诸葛亮的榻边,一边搅动碗中的薏米散热,一边说到:“小时候,但凡是二叔下厨,父亲总是特别高兴。父亲说,她立身不易,往往比男子还要忙碌百倍。二叔原本极为擅长做饭,不光能够做得好吃,还时有创新,但下厨却被军国大事挤压到角落里去了,就像她也很少唱歌跳舞,这两件事总让父亲觉得难过。”

诸葛亮的耳朵动了动,然后就听见他瓮声瓮气的话音:“曹子是分得清轻重缓急的人。活民万千比口腹之欲重要。”

“是啊,活民万千比口腹之欲重要,重要得多。”

曹榛这话里话外的意思挤兑得诸葛亮难受起来,他突然翻身坐起,气鼓鼓地指责:“口腹之欲不重要,你就是想劝我吃难吃的!可是我不想吃薏米,好不容易到南方了,我要吃稻米吃到饱。”

他的孩子气激发了曹榛的母爱,她又忍不住想笑了。

“曹夫人,你与曹子求情,让我吃药吧。我底子好,扛得住,好得快。”诸葛亮睁大他泪汪汪的狗狗眼,坚持不懈地对曹榛释放攻击,“我吃了五天的薏米饭了,也就是不再长更多水泡而已。薏米这么硬,我的喉咙都被划伤了。”

“哪里就这么娇弱了?喉咙都被划伤了?可是我听你说话声音挺响的。”

诸葛亮捂住嘴。

恰好在这个时候,阿生端着一碗黑乎乎的中药进来了。“真是败给你了,小滑头。”她将药碗也重重地放在托盘上,发出“砰”的一声,“喝药,猛药,到时候可别哭。”

诸葛亮一骨碌爬起来,将药碗接过来一干到底:“不会的不会的。我特别好养活。”他抹干净嘴,然后从随身的荷包里取出一块油纸包裹的糖渍梅子,放进嘴里。

当天晚上,诸葛亮在茅房里蹲了半宿,呜嗷嚎哭的。但总算,第二天,所以湿疹的症状全部消失下去了。没有了水土不服的困扰,诸葛亮又成了那个活蹦乱跳的诸葛亮,在梅雨季节的庐江城中四处溜达,就跟任何一个第一次出省的少年郎一模一样。

就这么一溜达,他还给自己捡了个师弟回来。

这话还要从端午那天说起。五月是恶月,本来,端午该是个阳光毒辣的日子。然而因为今年的梅雨季节来得特别早,所以端午也同样被笼罩在一片阴雨连绵中。

诸葛亮戴着一顶帽檐极宽的竹斗笠,坚硬的新毛竹片上有一层密不透风的蜡,将从天而降的水珠逐一排开。雨水最终变成少年身躯周围的一道道水帘,为他圈出一方干燥的天地。

苍色的皮革长靴在青石板上轻快蹦跳,仿佛在演奏一首阳光斑驳的乐章,即便是洒上雨水、踩中泥坑也无法停歇。

这座依山傍水的城市南高北低。作为政治要塞的孙府自然占据了南面较高的位置,而全城最长的青石板道,就从孙府的门口蜿蜒而下,穿过鳞次栉比的黑瓦白墙,穿过长满青苔的老城墙,最后来到江边的水军大营外。

因为连日充足的降水,营外的校场上开始长出一丛丛的杂草,映衬着几个残破的木桩分外凄凉,像是荒废了许久似的。

雨声笼罩了天地,将许多声音隐去。乌云的灰色弥漫在空气里,让人的眼皮都抬不起来。在这种天气里还能在营寨上披着蓑衣值守的士兵,已经称得上一句尽职了。若是全军冒着大雨训练,那不叫勤奋,那叫傻——感染风寒倒下的人数绝对够统帅吃一壶的。

而诸葛亮此时所面对的,就是一个傻子。

这个一个最多十五、六岁的少年,头发扎成鸡窝样,被汗水淋湿后碎发全糊在额头上了,半张脸都看不清。他孤身一人站在雨中的校场上,双腿拉开肩宽,腰部蓄力,气沉丹田,然后——

“喝!”

一拳挥出,重重击打在沙袋上。早就被雨水泡透了的沙包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喝!喝!喝!”

少年仿佛一个没有知觉的木头人,不断地挥动他的拳头。只有逐渐变得一声重、一声轻的呼喝声,泄露了他的疲惫和强行振作。

阿亮背着手,透过斗笠上滑下的水帘注视着这个小哥哥。他身上的粗布已经全湿透了,小腿往下一片泥褐色,裤子和鞋子的模样都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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