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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1 / 1)

沈歌还欲再说,韶信打断他,“我们现今事虽多些,却也没多到那个地步,这点时间还是能抽出来,沈歌儿你放心去罢!”“那也成。”沈歌总算答应下来。韶信回过味来,正巧撞见他那带着狡黠的眼眸,意识到又被戏耍一通,不由哭笑不得,“你何必如此,要调谁去干什么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我开口哪有你们主动去做那么好?”沈歌挥别他,“我便给哥哥及你手下的儿郎们一个表现机会,能不能出去游一圈便看你等表现罢。”沈歌话虽这么说,但没等韶信将事办完,他便提前去与荀飞光说了。荀飞光早担忧沈歌在这呆得会有些闷,见沈歌有意,荀飞光二话不说,立即遣人去侦察布置。他们要去的岛乃海外一小岛,岛并不算大,却也不算小,起码有两个坤究县那样大。那岛名唤飞鸟岛,岛周围都是细沙,海浅得很,大船无法进入,若有大军来犯,开着小船,四面八方往海中一散,绝不会被哪支军队堵着。源于它得天独厚的环境,各国在海上讨生活的人都愿意在岛上落脚。倭寇、海盗与洋夷的商人等汇聚于其上,仅靠简单规则互相约束,最终看拳头说话,说来也算公平。沈歌早听说有这么一座岛,不过上头无法保证安全,便一直没有去过,现今韶信提起来,沈歌不由十分感兴趣。他们现今也算一方人物,要去得提前准备。荀飞光先让手下清凌卫上岛,前前后后总共去了二百余人,而后再带着沈歌与韶信等数十人开着大船前往海岛。大船无法靠近,开到半途便换中型船,船上除带有金银外,带的最多的就是水与食物,若有个万一,还能支撑一段时日。那岛上什么都好,就是上头的淡水极少。即使每月没少落雨,岛上大多都是石头,有雨也存不住,很快就会流到海里去。在海上,若没有淡水,那才叫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大船走了一天有余,登岛时已是深夜。岛上不属于任何势力,也无人放哨,示意沈歌他们轻轻松松便在先上岛的清凌卫的接应下登上了岛。“老爷,沈歌儿,我们先到客栈中歇息罢?”这岛靠大燕靠得极近,岛上自然有大燕人。清凌卫先上岛的时候就特地寻了大燕人开的客栈。说是客栈,其实就是在山壁上挖的洞。这里常有风雨,房子主要分两类,一是茅草搭的简易棚子,二则是结合山洞挖的窑洞。因没有人当这是正经生活的地方,所以这里从未正经布置过,一切都显得十分简陋而原始。这里简陋归简陋,价格却并不便宜。不过韶信说的花倒是没有骗人,此时正值春季,整座岛上都是粉白的花,花的香气甚至压倒了咸腥的海风,带来满岛清新。沈歌与荀飞光在船上睡了许久,此刻倒不困。他若有所思地望着不远处的花,“这花开得这样繁茂,想来十分耐贫瘠,就是不知道是否可以食用。”“待我们回去时带些回去让鸡兔试试便知晓。”荀飞光拉着沈歌的手往窑洞中走去,“先去睡,这些事往后再说。”不得不说,岛上生意人还是多,窑洞看着有些简陋,里头该有的却一样不少。脚下铺有模板,璧上也用木板与房梁装饰,若不是这里头空气有些混浊,不大舒适,就看这情景,还真想不出这是在窑洞里。沈歌他们半夜上岛时,岛上一片寂静,仿佛压根没有人在,白天一来,无数人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简直要将整个岛屿都塞满。岛上情况特殊,许多人都带有面罩,沈歌不耐烦那些烦闷的东西,特地令人准备了口罩,将下半张脸蒙起来,既避着人,也不会太闷。此次给沈歌他们当导游的乃是清凌卫中一个年纪尚小的机灵兵丁,“老爷,二爷,请随我来。”“现在是去何处?”“回二爷,有一名唤比比格斯的洋夷前两日刚带着他的货物过来,我们提前说好,今日就要去看他的货。”“那洋夷从哪来,要到哪里去?”“说是从格格大陆上来,到一楠国去,多的他便不肯说。”说到这里,那名兵丁心中也带着惊叹,他们早便知晓有洋夷的存在,却不知洋夷有这么多,除大燕之外,还有那么多国。那些洋夷也长得怪模怪样,红头发,黄头发,灰头发,棕头发,白头发,眼睛不一样,肌肤也不一样,什么颜色的人都有,看着怪恐怖。“可瞧过他带了什么货物?”“属下粗略去看过,林林总总什么都有,知晓有种子后,我们便未细验。”兵丁说到这里有些不好意思,“我们就算看得出,也验不出来,示意并未认真去看过。”沈歌并不在意,鼓励地朝他笑笑,“你们这么短时日便能找着人,知晓他们有什么货物,这已经非常不错。”他带了口罩,下半张脸看不大清楚,不过微弯的眼睛还是轻而易举地透露出了他的愉悦。兵丁被他这么一鼓励,心下微松,说话也轻快起来。沈歌他们从客栈里走出去,一路见到不少人在卖各种玩意儿。这些人也不讲究,好一点的会用几根木头,搭一座棚子,地上铺块布,上头摆着各种各样的东西在卖。不讲究的莫说棚子,就算布他都不铺,直接就摆在地上卖。沈歌看了两眼,没有看到什么特别感兴趣的东西,他们又急着去那买种子的商人那,故没细问。卖种子的商人说是大商人,其实也就是棚子大一点,多一点,两三个棚子连在一起罢了。洋夷商人见他接触过好几次的那年轻人带着一堆人过来,脸上带着笑迎上来,“幸会幸会,欢迎贵客上门。”他音调很怪,口音也重,沈歌很不容易方能听清他在讲什么,不过这洋夷会说大燕官话已是沈歌的意外之喜,他也不求别的。“比比格斯,这是我家主人,他想看看你的种子。”带路的兵丁特地说得很慢,以期这洋夷能听清楚。这洋夷听大燕话的本事比他说的本事要强许多,一听这话,他脸上露出喜意,“我早就听到消息,收集好种子在等着。放心吧你。我这有整个格格大陆最全的种子,就算你去格格大陆,也找不到比我更多种子的商人。”洋夷一兴奋语速便加快不少,沈歌大致听出他在自夸,也未打断他,而是含笑听他说下去。洋夷受到鼓励,说得更兴奋,“不仅格格大陆的种子我这有,就是别的地方的种子,我这里也收集得很齐。应有尽有!”难为洋夷还说了个成语,沈歌问:“可否让我等看一下?先说好,我只要种出来后能作为食物的种子,不要别的,若是让我知晓你欺骗我,恐怕大燕附近你便不能来了。”洋夷听清他的话后一惊,不过脸色很快调整过来,“可以,应该的!放心,我是诚实的比比格斯,从来不欺骗别人!”沈歌低头跟他走入帐中,只见地上铺着的布连起来,上头放了无数东西,很多沈歌压根就不认识。比如上头放有几捆干枯的植物,连枝带叶乱哄哄地堆积在一起,压根就瞧不出原有的形状。“你对这个感兴趣?这是我们那的安乐树,要是头疼想吐,只要拿这个泡水喝,保证你平安无事!”“有种子么?”见这么快就有生意,比比格斯乐颠颠地转身在他那堆乱七八糟的箱子里翻了个外头写有字的葫芦出来,“种子在这,一两金子一两种子,可划算!”沈歌瞥他一眼,“还有其他的么?待会一起说罢。”比比格斯更乐,忙去翻一堆葫芦出来,“我的种子都在这,葫芦保存的,好。葫芦是你们大燕的,好用。我上次特地买了三百个葫芦回去,掉到海里还能当船。”沈歌压根看不明白那些鬼画符一样的字,只是看着比比格斯一一将种子倒出来。“这是花花菜,叶子很嫩,很饱满很多汁,生吃就可以,吃了很饱。”沈歌接过那芝麻模样的种子望了几眼,“它长什么样?”“长条的,种得好一片叶子有这么长!”洋夷比划了一下,“我们三月就种,一直可以种到十一月。”“那这种呢?”沈歌拿起下一种,照例让他说模样与口味。“这是雅兴菜,一种结成一团的菜,也很好吃,不过要烫一下再吃。”“这又是什么种?”“这是胡包杆,它要经过加工。”洋夷做一个手势,“砍下来,捣烂,放到水里煮,煮出来的水可以吃。”沈歌一一问过去,比比格斯尽量答。在场的都是人精,光是听便能大致听出哪些种子是真的,哪些又是假的。“这是何物?”“这是一种黄黄的,红红的果子,这么大。”比比格斯伸出拇指比给沈歌看,“它酸酸甜甜的,我们那里很多人都喜欢吃,很贵,要八两金子一两种子。”比比格斯说着宝贝地将种子又塞回葫芦里。“它长出来是什么模样?能长多高,要长多久?”“不高不高,就到你膝盖上一点点,长三个月就可以。你要是买了我的种子,等明年你就可以卖给别人,大大地有赚。”沈歌打断他,“除了这些小种子,还有没有大一点的种子,像拳头这么大的那种,种子也可以吃的,吃起来软软糯糯。”比比格斯一愣,“你是说那个?”“我听闻别的商人有,不知道你这有没有,你要有,我就在你这儿买,一起买也方便一些。”“有有有,你等一下,比比格斯从来不会让人失望!”说着这个大肚子的臃肿洋夷以不符合他身形的灵活,飞快在箱子里找起来,“多亏你提醒,你不说我都要忘记那也是种子。”沈歌耐心地等他找。不一会儿,洋夷欢呼一声,“找到了!就是这个,格格大陆豆!”沈歌见他拿出来的那两个灰扑扑的事物,心跳有些加快。“就是这个,我先前见过好几次都没买,现在与其他种子一起买罢。”说个看起来极淡定,洋夷摸不清他的真实想法,忙抓紧时间推销起来,“我这种子都是好种子,不想那些人,用放了好久的旧种子骗人。你最好多买一些,要不然下次就不一定看得见我了。”沈歌没听他这番煽动人心的话,而是按计划买他看起来比较靠谱的种子,讨价还价之下,一共花了两斤八两金子。这个价格绝对不算便宜,但与那些金贵的种子比起来,却也算不上贵,尤其是土豆,那可是救人的好物!沈歌专挑饱满有光泽的种子买,其中有几个土豆发芽了不能吃,比比格斯也惋惜地作为搭头送给了沈歌。他良心倒不算太差,还特地提醒过沈歌,这些发芽的种子不能吃。他不单卖种子,还卖种法,沈歌听了一耳朵,却没完全按他的方法。飞光学院的农学院也研究过这个,种子要种大抵都有个类似的步骤。第100章 献种沈歌一共买回四十五种种子, 他真正熟识的唯有一种, 便是那个土豆。按理说, 种子在种下之前最好消消毒,以防病虫害。可惜他完全不会那技术, 只好先将种子种下去。洋夷带的土豆不多,一共十二颗, 其中有三颗已发芽。沈歌回来后没敢耽搁,直接寻了最肥沃的土壤, 将土块细细碾碎成粉, 用少许塘泥打底,将土豆小心种下去。未发芽的土豆沈歌没有切, 直接整个种下, 发了芽的土豆则按照发的芽,小心切成几块种下。整个农学院的学生都知晓这是最为重要的种子, 一时间, 人人待这块土地都十分小心,养孩子都不至于这么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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