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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1 / 1)

原以为这种恶作剧般的行为会引起陆嘉延的注意。对方那么喜欢当他爹,再不济总要管他两句别砸门吧。但是什么都没有。陆嘉延一言不发,跟平时的状态大相径庭。上楼时,从盛明稚的角度看过去,看不到陆嘉延的正脸,只觉得他似乎是沉着脸色,那双桃花眼也敛去了笑意。在这一瞬间,两人就好像回到了刚结婚的那时候。陆嘉延彼时疏离清贵,就像隔着一层玻璃一般难以接近。到了二楼之后,陆嘉延就进了卧室。从下车到进屋,跟盛明稚全程一句交流都没有。-陆嘉延的反常让盛明稚耿耿于怀。按道理说他们才结婚三年,距离七年之痒都还差四年,陆嘉延难道这么快就受不了这段婚姻了吗?不过,转念一想。他们俩看上去都很无感这段婚姻,七年之痒似乎无从说起。盛明稚翻了个身,心里有些微妙的不舒服。大约是陆嘉延回国之后,两人的关系改善了不少。现在骤然对他冷淡,让众星捧月的小祖宗感受到了冷落,心里一阵阵的不服气。越想越不爽。凭什么陆嘉延先给他脸色看啊,就算是要吵架,那也是自己给他脸色看。好像谁先在这段塑料感情中翻脸,谁就能在对方面前赢了一局一样。但感情的事,又最忌讳输赢。盛明稚原本躺在床上生闷气,谁知道气迷糊了,加上酒精的催化,昏昏沉沉地就睡了过去。不知道为何,他忽然又梦见了自己学生时代的事情。盛明稚读高一的时候,陆嘉延已经读大四了。大四上学期,陆嘉延的母校京大换了校址,从市中心搬到了郊区,同时迎来了百年校庆。盛旭跟陆嘉延大学的时候报考了同一个专业,阴差阳错又是一个寝室。为此盛旭整整发了四年的疯,其主要原因就是陆嘉延的颜值比他高,高中的时候在学校就狠狠艳压他,当了三年的校草,让盛旭怀恨在心。上了大学后,盛旭以为自己要迎来春天了,结果又跟陆嘉延同专业同寝室,学得都是金融,不但没混上校草,系草也没混上。大学四年,一个女朋友都没谈过。更年期都快提前发作了。云京说大也不至于大的离谱,东郊区到西郊区,四个小时车程。盛家的住宅在市中心,京大在东郊,开车过去两小时。就这两小时,盛旭念大学之后还嫌远,在学校附近买了套房子,一个月都不回一次家。自然而然,盛明稚和他见面的次数也屈指可数,连带着高一整整一学期都没见到陆嘉延。等他再一次见到陆嘉延,是京大百年校庆的时候。盛明稚报名参加了京大的冬令营,被他爸给扔麻烦似的扔给了他哥。他还记得那天盛旭开车来接自己,盛明稚嫌东西多,在别墅三楼死赖着不下去,耍赖要盛旭上楼帮他搬行李。盛旭看到微信里他发过来的两三个大箱子,直接回复了他一个问号。他哥的问号一般都只有一个意思:你有病?兄弟俩用语音吵了一架,最后盛明稚大获全胜,盛旭赖不过他,骂骂咧咧地从车里上楼。盛明稚以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得意洋洋地靠在门口俯视他哥,但是却没想到,跟盛旭一起回家的还有陆嘉延。时隔四个月,再一次看到陆嘉延。他的头发要比上一次见面的时候长了一些,穿着一件黑色的薄款的风衣,肩宽腿长,那双桃花眼轻轻地挑起,就这么撞进了盛明稚的视线中。他一下就愣住了,脱口而出:“嘉延哥……”没等陆嘉延回答,他耳边就先响起盛旭阴阳怪气的声音:“你先喊谁啊?看到你亲哥了没?谁不辞辛苦上来给你搬行李的?有没有良心?”盛明稚这才回过神,被盛旭说的有点尴尬。既然陆嘉延跟他哥在一起,那刚才他打电话跟他哥大吵特吵的无赖样肯定也被听见了,少年顿时觉得前所未有的丢人。只不过盛旭一开口就是老阴阳人,盛明稚也不服气:“我先看见他不是很正常吗。人群中大家都会先看到帅哥的。”他想了下,觉得理由还不够充分。气死人不偿命地补充:“而且理论上来说,人的视线都会先看到个子高的。你太矮了,我没看到你很正常。”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盛旭被他给气笑了:“我不帅吗?”盛明稚迟疑,顿了下:“不吧。一般般。就,大众脸?普男?”盛旭“哈”了一声,继续找茬:“还有我哪里矮了?我能有你这个矮子乐矮?”这一句直接戳到了盛明稚的雷点,他猛地提高声音:“我怎么矮了?十五岁有一米七已经很高了,而且我还年轻,还能长。你一大把年纪了能不能心底善良一点,攀比心怎么这么强?你不要比不过同龄人就来欺负小孩行吗。”“行。”盛旭给他比了个大拇指,冷飕飕道:“那你让你又高又帅的嘉延哥给你搬东西吧。您王子殿下的东西太高贵,我这个普男不配。”盛明稚:……盛旭说完还真的撂担子不干了,把卧室的电视打开,翘着二郎腿悠闲地看着电影。剩下盛明稚尴尬无比的站在原地,他看了眼陆嘉延,对方似乎在回微信,没看他。念了大学,陆嘉延的朋友应该更多了。盛明稚知道他高中的时候就很受欢迎,而他唯一跟陆嘉延共同认识的人,就是他哥。他这才想起跟陆嘉延打招呼,搜肠刮肚半天,硬是挤出了几个字:“嘉延哥,好久不见。”陆嘉延回微信的空隙看了他一眼,点点头,冷淡地恰到好处。然后空气就直接尬住。盛明稚心里一空,说不上什么滋味儿。四个月不见,陆嘉延跟他好像变得更不熟了。他犹豫了会儿,还没有那么厚脸皮。让一个外人来帮自己搬东西。沉默半晌,盛明稚赌气不跟盛旭讲话,自己提起了行李。谁知道就在他提起行李的一瞬间,手上的重量一空,是陆嘉延帮他提了过去。盛明稚感觉自己手指不自觉的蜷缩了一下。他对盛旭是挺不客气的,但是对陆嘉延莫名有种尊敬。大概是对方总是清清冷冷,看上去像朵高岭之花。跟他哥那种开的又骚包又红艳艳的大喇叭花有着天壤之别。盛明稚局促地开口:“嘉延哥,我自己来就行。”“那怎么行。”陆嘉延声音清冷,不知道什么时候收起了手机,轻笑声:“我要是不帮你搬东西,你不是白夸了吗。”他顿了下,道:“我们大人不占小朋友的便宜。”盛明稚被他一句小朋友说的尴尬无比。低下头,眼神却不小心瞥见陆嘉延一截手腕,戴着一条细细的发圈,坠着一颗小草莓。他的目光凝滞了一瞬。梦境到这里戛然而止,盛明稚从梦中被惊醒。梦里的陆嘉延还保持着少年时代的冷淡脾气,时隔多年都让盛明稚记忆犹新。所以物以类聚这句话是有根据的。陆嘉延就是跟他哥在一起混太久了,所以才会越来越嘴贱,每次都能精准的踩到盛明稚炸成一片的狐狸尾巴。他醒来后口渴的要命,一看时间,自己才睡了半小时。大概是晚上喝了太多酒,杯子里的水被他喝完了,盛明稚只好穿上拖鞋下楼接水。到了中岛台,他犹豫了一下,拉开冰箱门,兑了一杯蜂蜜水。不知道为什么,梦境中的陆嘉延莫名跟今晚的陆嘉延重合起来。盛明稚忽然发现,虽然他这位便宜的商业联姻老公又自大又毒舌又嘴欠。但也确实帮了他很多忙,不管是小时候还是现在,陆嘉延的温柔似乎都隐藏在重重情绪之下,细水长流,不易察觉。今晚上帮他撤掉热搜,帮他挡酒也是。盛明稚回忆起陆嘉延刚才上楼时候的表情,有点心虚。陆嘉延看起来好像确实挺不舒服的。他犹豫再三,把蜂蜜水放在了托盘内,敲响了陆嘉延的卧室门。谁知道,陆嘉延竟然没锁门。盛明稚一敲,门就自动开了。房间里黑漆漆一片,连个小夜灯都没开。盛明稚愣了下,大概没想到陆嘉延睡得这么早。轻微的夜盲让他在黑暗中摸索地格外艰难。他轻声开口:“嘉延哥。你睡了吗?”回答他的只有呼吸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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