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企鹅中文>玄幻奇幻>一觉醒来成了虐文女主[穿书]> 第84章 叶宸番外--十年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84章 叶宸番外--十年(1 / 2)

她在南边一个偏远的农村中出生。

叶宸人生的第一个十年, 无忧无虑。

她是和外公外婆一起住的, 爸妈在生下她以后就去城里打工了。

爷爷奶奶嫌弃她是个闺女, 不乐意帮忙带孩子,妈妈只好把她托付给了外婆。

外公外婆很疼爱她, 但农活太忙,没有时间精心照料一个小孩子。

她在山间田地到处撒欢,比男孩子还野,一点都看不出是个女娃娃。

整日在乡下追着外婆养的鸡鸭跑, 和拖着鼻涕的小伙伴一起上下学。

家里没有零食, 野孩子们就结伴在山中到处奔跑, 摘花撷果。

偶尔得到大人给的几角零花钱, 就可以在小卖部里买上好几根又香又辣的辣条解馋。

今天讨论村里的补蛇人捉了几条蛇,明天拿着杆子到小河里扒螃蟹, 乐不思蜀。

零几年那会儿,没有智能手机也没有电脑。

就连最普通的大屁股电视, 村里也只有两三户人家有。

村口烫头的师傅有个劣质音响, 每天都播放些奇奇怪怪的音乐, 大人们都嫌他吵得要死,可叶宸却特别喜欢听那些“动次打次”的声音。

小萝卜头们平时玩累了, 就喜聚集在那几户有电视的人家里,目不转睛地蹭电视看。

叶宸最喜欢那个叫《超级声音》的节目,为了抢电视看自己喜欢的节目, 她还跟最好的朋友吵起了架。

但男孩子打不过她, 遥控器的主导权理所当然被她掌控。

她看的津津有味, 也学会了跟着唱几句。

“你是我的情人……像玫瑰花一样的女人……”

没唱几句,平日好脾气的外婆就给了她几个爆栗子,不准她再唱这些“下流歌”。

叶宸委屈地瘪了瘪嘴。

她不知道什么叫情人,也不知道什么叫下流。

更不知道什么女人像玫瑰花一样。

她觉得,应该是像妈妈一样漂亮的人吧。

妈妈是邻村最漂亮的姑娘,在山清水秀的地方长大,比日历上那些女明星还好看。

而父亲是老实憨厚的庄稼汉子,虽然文化不高,却顾家爱家,任劳任怨。

妈妈说,就是看准了父亲这些优点,才会选择嫁给他。

父亲是最普通的工人,脑袋里的知识不多,却用力气撑起了整个家。

十岁以后,凭借着父亲的勤快劳动,父母终于在小县城里有了一套房子。

那会儿买的时候很便宜,只花了几万块,为了孩子能在县城上学方便才买的。

叶宸住到了小县城,转入了县城的小学,每周末依然会回乡下看望外婆,和朋友们玩耍。

人生的第二个十年,像是伪装成糖果的黄连,外表裹着诱人的蜜糖,吃下去后却苦进了心里。

叶宸刚上初三的时候,父亲被查出了癌症晚期,这对全家人来说都是个巨大的打击。

尽管医生说已经没有治愈的可能了,妈妈还是愿意为了给父亲治病花掉全部的积蓄。

那会儿全国的房价经历了一段猛涨的时期。

小县城虽然偏远,也跟风哄抬房价。

妈妈想把房子卖了给父亲治病,一向老实温和的父亲生平第一次和妈妈吵了架。

他走到了阳台上,说要是敢把房子卖了,他就立刻从楼上跳下去。

妈妈哭的撕心裂肺,叶宸也跟着她哭。

她们都知道,父亲是在害怕,他怕卖了房子,母女俩日后连个安身的地方都没有。

妈妈妥协了,她没有卖房子,但偷偷瞒着父亲借了不少钱治病。

但依旧没能挽留住父亲。

被查出癌症半年以后,他就去世了。

没了顶梁柱还欠了不少钱,家里一下子塌了天。

妈妈不得不奋力赚钱,但她文化程度也不高,同时打好几份零工,也只勉强顶的上普通人的一份工资。

高一那年,平日关系不怎么样的奶奶来了家里一趟,对妈妈和颜悦色。

原来是给妈妈说媒的,奶奶对房子动了心思,还想拿作媒人的好处费。

奶奶好面子,不敢撒泼和她闹起来,所以才用这种手段把母女俩哄骗走。

但妈妈死活不肯再嫁,她听说过,有别村女人带着女儿再嫁,那继父却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她怕叶宸也遇到那样的事,宁肯一个人累着,也不肯再嫁。

就算要嫁,也要等女儿独立成家以后,她才会考虑。

奶奶气歪了鼻子,与叶宸母女闹翻,从此再不相往来。

生活的无情让叶宸成长了很多。

她知道自己可能不会有机会上大学。

家庭的剧变使得她这几年状态并不好,学习成绩也没有抓住。

更何况,上大学要花好多钱,家里实在拿不出。

就这样,每天在学校上课时也不能心安。

唯一能令叶宸平静下来的,是她的那个男同桌。

少年长得秀气漂亮,是学校的校草,说话斯斯文文,对谁都很客气。

叶宸有幸被老师安排和他坐同桌。

当第一次见面时,少年对她微笑,她的心就忽然跳动起来,前所未有的快。

少年和叶宸从小到大相处的男孩子都一样。

虽然她很男孩子气,剪了一头只到耳朵的短发,但少年从来不开她这方面的玩笑,对她和其他女孩子一视同仁。

不像有些讨厌鬼,与她称兄道弟也就罢了,还要在她面前肆无忌惮地说荤段子。

叶宸很喜欢他,像年级里许多女生一样,默默暗恋着他。

只是这场初恋以可笑的结局收尾。

从小到大,叶宸从来没有被人告白过,哪怕大人们总夸她生的好。

妈妈是五官精致秀气的美人,父亲虽然长相普通,叶宸却完美地继承了他最大的两个优点。

浓密的眉毛,还有比一般人都挺拔的鼻子。

除了这两点,她其他地方都长得和妈妈像,却英气许多。

但没有男孩子会喜欢长得和同性一样的女孩子。

所以和叶宸告白的是个女孩子,学校公认的校花,这件事还被她暗恋的少年撞见。

叶宸吓坏了,自此后一直躲着那个女孩子,但喜欢的少年对她也变得冷淡了起来。

那个年代,同性恋是被许多人厌恶不耻的。

叶宸虽然不讨厌校花,可是她觉得很尴尬。

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对于少年表现出来的态度,也只能默默难过。

高二下学期,会考结束后,叶宸顺利地拿到了高中毕业证。

自那以后,她就不再去上学了,转而在县城里打工,补贴家用。

叶宸很羡慕依旧在读书的同学们,但她不得不辍学。

因为母亲病了,几年来的打击和劳累,也让她的身体出现了问题。

她已经失去了父亲,不能再失去母亲了。

在小县城待了一年,叶宸深深意识到,拘在小地方是没有出路的。

想要赚钱还清那些债,就得去发达的大城市打工。

决定走之前,叶宸参加了高考后的同学聚会。

聚会上,暗恋的少年和校花表白被拒,对方拉她到ktv外,发了好大一场火。

叶宸心里有惊讶,也有难过和失落。

但她什么也没说,因为她很快就要走了。

不论是那个向她表白的女孩子,还是眼前暗恋了三年的少年,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再见了。

人生处处都是分离。

拿着那年打工攒下的钱,叶宸开始向北方的城市飘零流浪。

她做过服务生,也做过收银员,但不仅累,薪水还很低。

偶然一次上菜的时候,她听到来用餐的客人聊起,说昨晚在酒吧玩,光小费就打赏了五千块。

五千块是她两个月的工资了。

叶宸心下一动,把目光转向了酒吧这类高消费场所。

这种地方,在叶宸的观念里,是黑暗邪恶的,做决定的时候万分忐忑。

但叶宸还是想去,如果都是做服务生,她也能拿几千块的小费,当然比在饭店强。

其实她什么都不会,学历不高,也没有特长。

但运气好的是,她长了一张比百分之九十五的人都要出众的脸。

酒吧招聘的经理看上了她,同意她留在小酒吧里做服务生。

经理人不错,和她是老乡,见她年纪小,也十分照顾她。

叶宸提出想穿男服务生的衣服,经理明白她得顾及,也应允了她的要求。

上班的第一天,叶宸心里很慌张,她也看过不少小说,特别害怕会有色狼和坏蛋。

她思考要不要买圈白布来做裹胸,很快就发现自己想多了。

她一马平川,根本就没有胸。

这会儿的她看起来还土土的。

在经理的建议下,叶宸特意去染了一头黄发,好让自己看起来很“社会”。

穿的衣服,也经常是某宝超便宜的爆款。

智能手机早已普及,平时和妈妈视频通话的时候。

叶宸便谎称她现在给一家买衣服的淘宝店打工,所以才做了这样的形象改变。

妈妈并没有怀疑,只叫她注意身体和安全。

在小酒吧待了一年,叶宸发现这种地方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来玩的也都是普通人。

甚至好多常来的面熟客人,半年了还以为她真的是个男孩子,因为她的声音也很中心。

虽然什么都不会,但叶宸学的很认真。

她什么都学,调酒、打碟、推销酒水……

酒吧里只有一个驻唱的小伙子,吉他弹得很棒。叶宸从小就对音乐十分敏感,心痒痒地要求陈哥教她弹吉他。

陈哥也很照顾她,那自己心爱的吉他教叶宸弹奏歌曲。

她学的快极了,快到陈哥都吃惊得不得了。

学了一段时间以后,叶宸已经可以勉强担任小酒吧驻唱的了。

大抵是听腻了陈哥唱歌,来酒吧的客人开始经常唤她上场,还都夸她唱得好。

陈哥笑着打趣她,说真是教会了徒弟饿死师父。

叶宸也笑了笑,开始动心思想买个属于自己的吉他。

由于要用来演奏,陈哥说买的吉他不能太差,于是帮她挑了个三千多价位的吉他。

叶宸翻来覆去地想了一个晚上,犹豫到底要不要花这么多钱买吉他。

尽管她现在每个月加上提成最高能拿五千块了,还是不舍的一下子花掉一半多的钱。

感觉心都在滴血。

但是很快,所有的焦虑与不舍,都在她拿到吉他的那一刻,被铺天盖地的兴奋和喜悦掩盖了。

酒吧只是个小酒吧,并没有什么“很有钱还很坏”的坏蛋。

叶宸拿到的小费最多也就几十上百,但她已经很满足了。

只是好景不长,又过了半年,小酒吧便因受到上面的清扫而勒令关闭了。

昔日的同事各自作别,叶宸也不得不离开。

她带着吉他,一路向北不断飘荡,途中经过了好几个城市,也在大大小小不同的酒吧中停留过。

有了一年半的工作经验,她已经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

与此同时,职业的竞争开始变得激烈了起来。

叶宸发现,越是高级的酒吧,那些来应聘酒吧歌手的,很多人都是科班出身的专业人士。

她的履历拿不出手,和别人站在一起像个灰扑扑的丑小鸭。

别人会唱英文歌、日文歌、韩文歌……

外文歌叶宸也听,但她只会唱中文,也不懂什么乐理。

竞争职位的时候,对方让他们唱首歌来听听。

叶宸有些紧张,她想了想,选择了自己最擅长最熟悉的歌,确保在考核的时候拿出最好的表现。

她唱了一首《挪威的森林》。

叶宸父亲还在的时候,这首歌火极了,他喜欢听,叶宸也喜欢跟着他一起听。

诸如此类的,还有什么《西海情歌》、《披着羊皮的狼》、《求佛》之类,都好听得不得了,当年手机彩铃无比火爆。

她弹奏演唱的时候也超长发挥。

《挪威的森林》那超长的吉他尾奏不算难,她弹得很好很好。

但结束后的得到的却只是嘲笑,没人注意她唱的怎么样,只注意她唱了什么。

大家嬉笑着点评。

“都什么年代了啊,还唱这种歌,真的俗……”

“她说她会唱披着羊皮的狼。”

“披个鬼,这种民工歌能不能不要拿来污染耳朵?”

叶宸输给了那些会唱英文歌的人,她没能通过应聘面试。

幸好她做过dj,还会其他的工作,也不至于找不到工作饿死。

也许是太喜欢那个舞台和音乐了,叶宸也想要站在上面。

所以她不满足现状,辗转了许多地方的酒吧。

唱不好英文歌,叶宸开始学着自己创作。

无论是词曲都相当质朴,创作风格依然缺少了他们所说的“洋气感”,因此得到的赞赏和认可也并不多。

在二三线城市混了几年,叶宸终于决定向帝都进发。

她记得很多喜欢的歌曲选秀节目就是在帝都举办的,要是能去演唱亲眼看看就好了。

人生的第三个十年,依旧在苦涩中开端,或许是上天怜悯她。

这个十年,叶宸的整个人生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

她遇到了人间的天使。

初来乍到的她人生地不熟,像只小老鼠一样蜗居在最便宜的地下室里。

小区对面就是一所传媒类大学。

叶宸每天看见许多光鲜靓丽的男生女生进进出出,一个个都和明星一样漂亮,心里有些羡慕。

她也向往着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课。

所住的地方是个不到七个平米的房间,狭小极了,阴暗潮湿。

八百块放在她老家的小县城,都能租个两居室住了。

可就连这种地方,她也很快要住不起了。

作为被驱逐的对象,要么睡大街,要么狠心花昂贵的费用与别人合租。

正当叶宸犹豫的时候,她遇见了钟菱。

那个女孩子眼角有滴惹人注目的红痣,生得漂亮极了。

叶宸发誓,这是她活了二十二年来,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

她被这个女孩子“收留”了。

两千五钱一个月的单间卧室,她只需要付一千块钱,连水电费都不用出,只要负责做饭就好。

漂亮女孩子是对面传媒学校的学生,还是表演系的,身有片约。

在叶宸看来,钟菱和电视上的明星没有任何区别。

但没想到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也是和她一样在贫穷家庭出身。

对方性格很好,她们很快成为了好朋友。

叶宸感觉,似乎遇到钟菱以后,运气一下就变得好了起来。

去蓝色酒吧应聘驻唱歌手时,顺利的不可思议。

那会儿叶宸已经长教训了,她很努力地学了两首能拿得出手的热门英文歌。

蓝色酒吧的老板也姓蓝,蓝老板直接让她上台试唱三首歌。

叶宸放平心态,接连唱了两首热门英文歌,客人很给面子地纷纷鼓掌,但蓝老板却抿着唇一言不发。

叶宸有些慌了,担心自己又会应聘不上。

或许是想到了这个结果,等到第三场场上的时候,她反而没那么紧张了。

想了想之后,叶宸又唱了那首她最拿手的歌,也算让这次表演不留遗憾。

她唱的,是当年曾让她做了手下败将的《挪威的森林》。

“让我将你心儿摘下,试着将它慢慢溶化,看我在你心中是否仍完美无瑕……”

“是否依然为我丝丝牵挂,依然爱我无法自拔,心中是否有我未曾到过的地方啊……”

这首当年火遍大江南北的歌,是个咬字都不清楚的男歌手创作演唱的。

很少能听到女生唱这首歌,女孩子声音纤细,总是唱不出那种浪人般的味道。

叶宸嗓音独特,她唱的认真,又很喜欢这首歌。

当她唱起来之后,熟悉的旋律响起,原本还算热闹的酒吧几乎一下子到达了沸点。

叶宸看见酒吧老板笑了,还冲她点了点头。

叶宸没想到,这首当初曾被人笑话过气的歌曲,在这样一个包容的大城市中,会有那么多人也深深喜欢它。

比如蓝老板。

她顺利得到了这份工作。

后来叶宸忍不住问起蓝老板那日的事。

蓝老板收起了笑容,神色认真。

“我是一个吃大蒜,也喝咖啡的人。”

“有些人总把粗犷理解为土俗,殊不这样想的人,才是真正的俗不可耐。”

“小姑娘,你很有音乐天分啊。”蓝老板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

在蓝老板的鼓励下,叶宸开始蠢蠢欲动,想要参加《百变歌王》这个选秀节目。

可惜她不小心在酒吧里得罪了这个节目的编导,只能作罢。

可没想到,钟菱会为了她,做到那份地步。

她和钟菱在蓝色酒吧意外结识了殷浔和谈雨泽。

钟菱以人情债,向殷浔换了一个能让她参加《心之声》的机会。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