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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 21 章(1 / 2)

病房那边传来温肃柠将行李箱重新合上的声响,牧云笙恍然回过神来,他火速蹲下身,慌慌张张地用手把这堆东西扫成一堆,抓起来。

放哪儿?要放哪儿?

他迅速环视过一周,冰箱,微波炉,沙发,茶几,好像放哪儿都不合适啊!

牧云笙只能把手抄进自己口袋里,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反正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这些套子就已经从温肃柠的兜里,转移到他的兜里了。

温肃柠为什么要随身带那么多避孕套?

牧云笙想不懂,正常情况下,谁也不会随身带着这么多这玩意吧?

“牧云笙?”隔壁的温肃柠喊了他一声,“能帮我挪一下桌子的位置吗,有点不好插电源。”

“马上来!”牧云笙答应着,他低下头看了眼,确定那些玩意老老实实待在自己兜里,不会被看出来,才紧张地过去,帮温肃柠挪桌子。

牧云笙三两下把桌子抬到合适的位置,帮温肃柠把电源插好,看他坐在桌边,将笔记本打开。

银色的电脑同样是很老的型号,看起来似乎有很多年了,光是开机就用了足足一分半钟,还发出风扇运行的咔咔声响。

“多久之前买的啊。”牧云笙忍不住问。

“六年前吧。”温肃柠道。

这部电脑并非原主上大学时专门买来,而是原本就在他家用了三年的。

养父母当初以温肃柠学的专业又不需要用计算机完成课业为理由,把旧电脑给他带着,买了个新的放在家里。

甭管电脑被如何爱惜,它年岁高了,运行速度自然一降再降,还好温肃柠如今只需要打字和做ppt,也不必运行什么复杂的软件。

比起换个新电脑,他更想先攒钱买个合适的键盘,毕竟笔记本自带的键盘键程太短,他最近天天写的比较多,手指和手腕已经开始疼了。

牧云笙看温肃柠打开powerpot,打开未完成的文件,愣了下。

“这是……”

“我从网上接了些做ppt的活赚钱。”温肃柠解释道,“这个是昨天下午接的,还没做完,老板明早想要初稿。”

牧云笙从侧边的换页栏看到温肃柠已经做好的几页,可以称得上相当精致,看标题应该是某种产品的宣讲会。

“做的好棒啊。”牧云笙直起身,赞叹道,视线不自觉从电脑屏幕移到了少年握着无线鼠标的手上。

那只手修长白皙,指尖圆润,因为过于纤瘦,能够清楚看到皮肤下青色的血管,还有点击鼠标时手背筋膜的收紧和放松。

以及,手腕侧边一些陈旧伤疤的末端。

当时肯定很疼吧。

既然温肃柠有赚钱的手段,他就放心了。

牧云笙看了眼时间,已经五点了,今天他还得回家吃晚饭,他家里有硬性规定,无论忙到什么程度,每周六必须全家人聚在一起,吃顿饭。

“那我走了啊。”牧云笙道,“明天我再来看你,有什么事随时给护士说,医生做完手术可能得八九点钟,到时候会过来的。”

“嗯。”温肃柠点头,对牧云笙微微笑道,“今天真的很感谢你。”

“客气了,如果我没记错,这是你两个小时内第三次说谢谢。”

牧云笙拿起车钥匙:“走了。”

温肃柠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在病房外,回过头,轻轻舒了口气。

虽然对方这么说,但他对牧云笙的感激,可不是几句谢谢就能表达完全的。

如果不是牧云笙,估计他也不会在今天发现肺部的问题。

住在医院的这几天,是他调养身体的大好机会,一定得好好珍惜才行。

而且……现在他又多了几分动力。

要好好干活,争取早点把欠牧云笙的钱还清啊。

牧云笙从医院离开,又去了趟片场,给平南道歉。

挨了一顿敲之后,他才回到家中,刚好六点整,赶上吃饭。

牧晟和褚璇已经落座,但属于哥哥牧柏岩的位置还空着。

牧晟看了眼墙上的挂钟,道:“你哥说五点半到,怎么现在还没影,你给他打个电话吧。”

“好。”牧云笙答应着,掏出手机

他刚把手机摸出来,就听到有什么东西落地的动静,很轻的一小声。

一家人的视线都被那从牧云笙口袋里掉出来的小东西吸引,齐刷刷地低头——

霎时间,客厅里如墓地般安静。

牧云笙整个人僵住了,那当着父母的面,掉落在客厅地板上的,蓝色双面铝片映在他茶色的眼睛里,让他的大脑一片空白。

指纹锁被触发的动静响起,下一秒,迟来的牧柏岩匆匆推开家门:

“不好意思,路上有点堵车——”

牧柏岩说着,理所当然得看到了前方弟弟脚下的小包装,在凝重的氛围中,生生停住了话音。

被父母哥哥看到随身携带计生用品该怎么处理?

在线等,挺急的。

牧云笙最先反应过来,他大脑急速运转,差点都要冒出火星子,在过载爆炸之前,想出了绝妙的应对办法。

“啊哈哈哈!”他豪爽地大笑起来,俯身将小包装拾起来,塞回口袋,“这是润喉糖新出的包装,没见过吧?”

牧晟:“……”

褚璇:“……”

牧柏岩:“……”

牧柏岩回过神来,率先给了他脸已经红到爆炸的可怜弟弟一个台阶:“没见过,等吃完饭给我再看看,先坐。”

牧云笙向他投去无比感激的眼神,同手同脚地坐在桌边,像个小学生一样姿势端正。

但很可惜,身经百战的父母,并没有打算就这么放过自己的小儿子。

牧云笙这几日天天往外跑,早出晚归,还兴奋得要命,褚璇这个当妈的,之前从来没见过自家儿子这么有干劲过。

牧云笙此时的紧张和局促更加验证了她的猜想,毕竟都已经23岁了,虽然牧云笙平日里的种种表现,总让她感觉儿子还是个没长大的小孩。

儿子长这么大了,终于第一次有了要谈恋爱的征兆,褚璇自然按捺不住心中强烈的好奇,于是,她和牧晟对视一眼,故作不经意地问道:

“云笙啊,你什么时候谈的朋友?”

秦暮打开车门,撑起伞,迈入雨幕。

他在车前绕过半周,来到副驾驶,为从中出来的夏敬云遮雨。

夏敬云身上披了件棕色外套,肩部明显比他要宽些,夏敬云没想到下着雨竟然这么冷,秦暮看他穿的单薄,立刻把还带着自己体温的衣服给他披上。

他鬓角散落的碎发扫在颊边,温润眉眼间带着股淡淡的忧郁,隐含的悲悯神情似乎和温肃柠惯常的懦弱有几分相似。

不过在秦暮看来,温肃柠根本比不上夏敬云的一根头发丝。

“小心脚下。”秦暮体贴地为夏敬云提醒脚下的积水。

两人共同撑着一把伞,无可避免地挤在一起,秦暮能嗅到夏敬云身上属于颜料的淡淡味道,融进夜晚的雨幕中。

这是夏敬云独有的气味,一如他手上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完全洗净的颜料,成为他的标志,也是温肃柠无论如何,也模仿不出来的。

只是个空有外壳的替代品罢了。

“谢谢。”夏敬云走上台阶,秦暮激活密码门,故意问道,“能猜到密码吗?”

夏敬云摇摇头。

秦暮笑了下,在夏敬云的注视中,输入他的生日。

夏敬云惊讶地看到门锁开启。

秦暮:“待会儿把你的指纹录入进去,你就住在这吧,不用想着找房子了。”

夏敬云很快回过神来,点了点头,这是他回来之前秦暮就和他说好的。

秦暮有一套空着的房子,面积很大,也可以当做画室,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让他回来之后住。

他们俩大学时期就是非常好的朋友,如今秦暮事业有成,愿意提供帮助,夏敬云当然很乐意接受。

夏敬云走进客厅,秦暮在他身侧抬手,将灯打开,手臂从夏敬云肩头越过的姿势,像极了要将对方拥在怀中。

夏敬云环视一周,回头笑道:“这里真要给我住?”

“那还能有假?”秦暮为夏敬云取下他肩头的外套,轻轻拍了下夏敬云肩膀,“坐,稍微喝点暖暖身子。”

夏敬云坐在水牛皮沙发上,自然而然地看向落地窗外的后院,雨水模糊了一切光景,形成半透明的屏障,将夜色和寒冷阻隔在外。

屋内灯光昏黄温暖,落在吧台后秦暮的肩背,数年未见,秦暮变了很多,他更挺拔也更沉稳了,摆脱所有的年轻气质,完全成了个可靠的男人。

秦暮知道夏敬云正在身后看他,他控制着一举一动,好让自己显得优雅稳重。

秦暮抬手,从酒柜左上方选了一瓶龙舌兰——虽然这酒只能勾起他昨晚堪称暴怒的回忆,但确实是此时此刻最能表现他心绪的。

为爱倾尽所有。

秦暮就要打开酒瓶,结果瓶塞在他手中纹丝不动,秦暮再使更大的劲,还是拧不开。

秦暮:?

他以为是手掌太滑了,用纸巾擦了擦,再去尝试,结果仍打不开。

奇了怪了。

夏敬云正在看着,秦暮不能像往常那样,用衣服包着使出吃奶的劲,只得换一瓶,反正他酒柜里有很多不同牌子的龙舌兰。

秦暮换了瓶donjulio,狭长的金字塔形瓶身和球形瓶塞更加方便打开,他使劲拧,只收获了和先前一样的结果。

秦暮:??

秦暮眉头皱起,换了第三瓶teiocho。

还是打不开。

事到如今,要是秦暮还发现不了问题,他就是傻子了。

他想起今早走出卧房的门,看到温肃柠站在酒柜前,那时候他正在接夏敬云的电话,着急忙慌地要把温肃柠赶出去,以防他误了自己的好事,就没问温肃柠到底在干什么。

该死,竟然用这么下贱的把戏。

早知如此,自己昨晚就不该留情面,应该更狠地收拾他一顿才对。

秦暮恨得牙痒痒,但也不得不承认,温肃柠的小把戏成功了。

他只得故作无奈地回头,对有些疑惑的夏敬云道:“昨天我叫我朋友过来帮忙收拾东西,没想到他趁我不注意,动了手脚。”

秦暮将手中的酒瓶递给夏敬云,夏敬云尝试着拧开,瓶盖纹丝不动。

他将酒瓶举到眼前,对着灯光仔细观察,能看到瓶口处有透明的胶水凝固痕迹。

“你这朋友也真够有意思的。”夏敬云失笑,将酒瓶放在桌上。

秦暮见夏敬云并为起疑,松了口气,他打开冰箱,拿出两罐冰镇啤酒:“凑合着先喝这个吧。”

夏敬云伸手接住秦暮扔来的啤酒,常年持握画笔和雕刻刀的手指将拉环扣开,泡沫涌上来,被他抿入唇中。

秦暮将这一景致尽收眼底,喉头忍不住动了动,纵然过去了这么多年,夏敬云还是像曾经那样,几乎没变。

他坐在夏敬云对面,两人随便聊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重新拾起他们当年分别时相处的感觉。

似乎真的没有多少变化。

一罐啤酒下肚,秦暮冷静了许多。

温肃柠昨晚还被折腾成那副狼狈模样,以他懦弱到让人鄙夷的性格,就算有心报复,应该也不至于能做多少。

他站起身,露出此前演练过无数的微笑,对夏敬云道:“我还给你准备了点礼物,想去看看吗?”

“还有礼物,这么客气吗?”夏敬云欣然应允,他跟随着秦暮,顺着弧形的楼梯,走上三楼。

明明已经事先演练过无数次,昨晚还对着肖逸海全程介绍过,可终于到了领着夏敬云过来的时候,秦暮还是不由得紧张。

这是他在面对董事会,面对投资人时,都不曾有的心跳剧烈。

他深吸口气,对身后的夏敬云满含情意地笑了下,按上门把手。

向下按。

没按动。

再向下按。

没按动。

秦暮瞳眸猛缩,在这一刻,巨大的恐惧涌上他心头。

他赶忙俯下身,凑近了去看锁眼。

只见那黑洞洞的钥匙孔里,已然堵满了透明的凝固胶水。

“妈的,他妈的,怎么不去死!”

秦暮咬牙切齿地拿起枕头,疯狂地砸在地上,他浑身暴戾无从发泄,恨不得将眼前的一切撕扯粉碎。

可如今,他只能拼尽全部理智克制声音,不让自己咆哮出来,夏敬云就在隔壁的房间里,他不能让敬云听到。

三楼所有房间的门锁全都被胶水堵死,秦暮当即出了一身冷汗,夏敬云看到他和门把搏斗的情景,差不多也能猜到怎么回事。

“你这个朋友也太损了。”并不知晓实情的夏敬云还有点乐,打趣道,“希望请换锁师傅过来修不会很贵。”

唯一能够进入房间的办法,就只剩下冒着暴雨,顺着外墙从窗户里爬进去了。

秦暮只能咬碎了牙往肚里咽,还必须得在夏敬云面前,装作若无其事的平静样子,遗憾地说看来只能等门锁修好再把礼物给他看了。

当然了,苦心设计的告白计划被全盘打乱,是个人都会生气。

更别说是秦暮这样的暴烈脾气。

尤其想到自己竟然是被作为替身的温肃柠整了,秦暮浑身的血就一阵阵往脑子里冲,让他眼前发晕。

他把可怜的枕头扔遍卧室的每个角落,心中怒气却未等得到丝毫缓解。

秦暮掏出手机,拨打温肃柠的电话号码,他一定,一定要——

嘟嘟几声后,秦暮本以为接通了,正要破口大骂,就听到熟悉的声音抢先响起,少年嗓音里带着几分轻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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