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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第36章(1 / 2)

李偃始终对谨姝的身世有所怀疑, 但并不十分明确, 他发现谨姝的地方是汝南附近, 那时候谨姝没多大,看穿着和神态就不像普通人家的孩子。

虽则乱世,但苦的大约都是穷苦人家,家里有权有势的, 想想办法总能活得舒服点儿。

不至于把孩子丢了。

谨姝也不像是走丢的,看样子她在那个破房子里待了挺久的,但应该也没太久,像她这么大孩子, 还是个清秀姑娘, 没有遇上人贩子除了运气好,应该是还没来得及被盯上。

她身上很少东西, 两件破衣裳,很旧了,颜色都不太看得出来, 但洗得很干净,没有乞丐身上那种惯有的馊味儿。

还有一个包袱,里面都是些碎东西,一个珠钗,断了一半, 单看做工应该不差, 珠子是玛瑙, 看色泽和通透度, 都不是次品。但很旧了,还有残缺,也说不清是捡的还是原本就有的。

一个盒子,端端正正放了一块儿石头,不是什么宝石,就是一块儿破石头,唯一的特别之处就是挺锋利的,但应该也没什么用。

一根竹笛,特别短,大概比他的手掌伸直了要长一点。上面有许多划痕,原本挂穗子的地方,只剩了一段残绳。

她会吹,但调子已经不准了。

她那时候大约三岁四岁或者五岁?

看不出来,很瘦小,他也没什么跟小孩子交往的经验,看着小孩儿都差不多。

看言行倒应该不小了,竟然还识字,普通权贵家的姑娘都不见得会识字,何况她这个年纪。

他观察过她许久,也问过,她只是摇头,一脸懵懂的样子,好似什么都不知道。但也可能是不想说,他也就没再问过。这世上形形色色的人太多,谁都有些不为人知的故事,哪怕是个孩子,他好奇不过来。

后来熟了之后,她倒是无意说过一些,都是些很细碎的细节,比如她家门前有棵槐树,比如后院的花什么的,但要是问她家到底在哪里,她就不知道了,有会儿会很安静地坐在那儿思考……或者说,出神。

年纪小小的,倒是挺深沉。

她警惕性很高,除了外表柔软单纯无害,骨子里其实很倔强,有时候更是倔强得气人。熟了之后才显得可爱一些,本质是个黏人的小孩。

客观来讲,她这个人,这个年纪,身上很多东西都是很矛盾的。

她很孤独,似乎也很想要安稳,但她给人的感觉好似她本来就没有家似的,安于流浪,也没想过去找家里人。有时候他会猜家里是不是出了什么大事,灭顶之灾那种。但应该是没有,她经常做噩梦,同一个噩梦,这种情况下,大多那噩梦是内心深处最深切的恐惧,她之所以会认为是同一个噩梦,是她经常重复一句梦话:别赶我走……我乖……阿娘……

所以她大概是被赶出来的?

他实在不是很明白,她一个小姑娘,做了什么值得被赶出家门。

但她不说,也说不清楚,他就没问过。

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做噩梦,更不知道自己说过什么。

但他其实是好奇的,这种好奇与不时的猜测让他没办法再对她保持旁观者的姿态,而且越是熟悉那种情感牵绊就越强烈,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地拍拍屁股走人,她还那么小,没有家,没有亲人,孑然一身,孤独没有依靠,离开他,估计活不了几天。

他没有那么强的同情心,也不是什么善人,街上大多是流离失所的穷苦百姓,被国家为了打仗强行征收的赋税压得抬不起头来,乞讨都是艰难,只能靠偷靠抢,人为了一口饭吃,什么都做得出来,多的是穷凶极恶之辈,可怜不过来的。但谨姝怎么说都是救了他一命,他没有那么狠的心。

何况她是个小姑娘。

两个人相依为命了两年,不知道是饿的还是怎么,她始终没长高,一副又瘦又小的样子,更加分不清年龄,他带她去找过一次家,她听他说家的时候,表情毫无波动,没有欣喜,也没有厌恶,好似那是一个与她毫不相关的东西,但她还是点了点头。

她是从那枚断开一半的珠钗上猜测她家可能在温县的,那是温县的一个首饰坊,上面刻着红玉坊的字样,店铺不怎么大,他有次无意遇到一个游商的时候偶然听来的,就带着她去了温县。

去了那个首饰坊,掌柜的看了看,点了头,说是自家的,但钗子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也不是什么独特的式样,一年卖出去无数支,谁家都可能有一支。

到这里,线索就断了,他领着她在那里逗留了月余,没事去城里转转,也没见哪里的宅子门前有棵老槐树的。

昨夜里,谨姝说起郑鸣凰的时候,他脑海里一直在闪烁着某些东西,直到这一刻,他才能屡清楚。

郑鸣凰的底细他没仔细探过,但基本的他都知道,温县人,逃难逃到了繁阳,面相好,被留在乐坊学琴,有回郑氏无聊点了乐坊的谱,郑鸣凰歌喉和琴艺都不错,独自弹唱了一首《凤飞兮》,一首颇不常见的调子,是汝南的乡音,郑氏老家也在那里,后来随着夫君辗转到了江东,已经离家很久了。

遂心下触动,多问了几句,郑鸣凰低声细语地将自己遭遇诉说了一遍,还提到了郑家一个旁支,郑氏顿感亲切,认定是本家出来的孩子,乱世之中竟流落到这地步,她那时候方小,但模样已经很好了,刚学了没几日,都能被派出来独自弹唱了,并不是她琴艺真好到可以独当一面的地步,而是她这样的模样招人疼,现下是还小,但乐坊的心思已经很明显了,靠她色相捞一笔。

郑氏就怀揣着那些感慨和对这位本家之女的同情和怜悯就这样把人留在了府里做使唤丫头。

郑鸣凰是个懂事的姑娘,郑氏膝下寂寞,独自待在深宅大院里本就孤独,儿子跟着叔父四处打仗,一年也回不了几趟,她所有的时间都在等待和守望,而郑鸣凰的体贴和陪伴,给了她莫大的安慰,留在府上不到一年,她就把人认到了膝下,翌年开春祭祖的时候,还带了她去宗祠。

李偃家里并不是什么显贵,父亲那一代还是乡人,兄长为了生计去做打手,在府里头给人看家护院,兄长是个手狠的人,做事也干脆,被主家赏识,做了护卫,后来被主家推荐去参军,进的就是静安侯的军队,当时郑氏还是静安侯的夫人为了拉拢静安侯座下几个得力助手才指给他的,郑氏家里是乡绅,比兄长出身要强一些,也没强到哪里去,说实话郑氏并不是个好妻子,年轻的时候善妒,愚昧,脑子不是太灵光,但又颇爱指手划脚,后来兄长出了事她才稍微稳重了一些,好似突然开窍了一般,做事都稳妥许多,为了孩子忍辱负重,至少在那种世道里,安稳地保下了自己和孩子,都是值得李偃尊重她的。

郑氏自知自己也改嫁不了什么好人家,即便她这种不太会看人的人都能看得出来,小叔子是

个能做大事的人,果敢,有魄力,智勇双全,一旦得了机遇,就是一步登天的人。

更何况李偃刚回江东没多久就先夺了静安侯的兵,接管了静安侯一直想做却没做成的遗愿——统一江东六郡。

郑氏在看得到光明前途的情状下,更不愿意离开李家了。

郑氏住进了大宅子里,成了府里地位尊崇的大夫人,有侍候的下人,有看家护院的侍卫,有人奉承,有人巴结……

这是她从前想都不敢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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