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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2 / 2)

蓬头垢面的年轻人将楠木材质的食盒随手丢到火堆一旁,里头散落满地的糕饼都是兴和斋的出产,这是楚国所有闺阁女子的心头好,此刻却像是垃圾般被弃置。

“如此看来你身上的公子哥习气才淡去了些。”白衣大袖的男人神色淡然,心中却是满意的,“不然再于此地磨炼心性个三年五载也不迟。”

“再过三年五载,高氏父子这两个狗贼岂不是还要再快活三年五载?!”蓬头垢面的年轻人站起身来低吼,“我要修仙法!”

倘若方才那些村民在旁,亲眼见到踏虚而立的白衣男子,想必都会被惊掉了下巴额。

“还是这样急不可耐的心性,就算是得了修仙之法,就算不去奢求证道长生,高氏手下那些修道之人碾死你也不会比碾死一只难多少。”

我辈修道求真我。

我辈修道证长生。

“那些北方的白狼,就算是狼王都已经不是我的对手!”年轻人争辩道,“如果这就是所谓修仙之人的灵物,那仙人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白衣大袖的男人风轻云淡地笑,像是听到了什么愚不可及的话:

“朽木为薪,沉木为香,岂能一概而论?”

遥遥的有狼嚎声传来,起初蓬头垢面的年轻人还不以为意,直至两声三声无数声狼嚎在暮色四合中炸响,他的神色才逐渐凝重起来,尤其是听到东西北三个方向最后传来的狼嚎格外雄浑有力时,年轻人脸色嘴角不由微微抽动。

“整整三个狼群,数百头的白狼和三头狼王。”他忙不迭踩灭了火堆,“不能把它们往南方引,几个不设防的村镇里没有楚国的驻军,和待宰的羔羊也没什么区别。”

狼群已经锁定了它们的位置,就算踩灭火堆也于事无补。

过去的两年里他亲手搏杀了不下百头白狼,那些如人类般狡黠的野兽是极为记仇,因此在过去的一年里他不断迁移驻地的位置并尽可能不留半点痕迹,可依旧被藏身之处挖了出来。

即便有家传的武术帮助,第一年里他仍有三次重伤濒死。

那个白衣男人救了他两次后与他说事不过三,所有第三次重伤他能捡回一条命几乎全靠少时练武打熬下来的结实体魄和不坏的运气。

可今晚他的运气似乎用完了。

几百头白狼,三头狼王,就算是他父亲再世也未必有胜算。

所以他要往北方去,不然任由狼群南下袭击村镇,那就是方圆数百里百姓无一幸免的惨剧。

虽然他会死,会再也不能替父亲报仇

真不甘心呐。

白衣男人静静看着脚下年轻人踩灭火堆的同时焦头烂额思忖对策,而后下定决心向北方狂奔而去,此起彼伏的狼嚎声向他急速逼近,北方寒苦雪域内的饥肠辘辘的白狼在狂奔向他们梦寐以求的血食。

你为什么走上这条路呢?

很多很多年以后当有人问起敖诛楚时他总是这么回答:

因为那个人让我看到了天和地的距离。

白衣男人轻轻叹息,挥袖抬手,天地变色,群狼慑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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