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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临异世(1 / 2)

不知晨旭是如何同三太公说的,不到一天时间,寨子里的人都知道了青岚将要做的事情,要不是拦的快,差点又要办长桌宴。

通知寨子这件事情是想让他尽早准备着,该养鸡的养鸡,该养猪的养猪,会养鼠的养鼠。

晨旭没打算承包寨子里的山林,将来山民们会用到这些山林的,他就不去从山民手里抢资源了。

无主的林子多的是,偏僻一些也不要紧,总是要修路的。

他可以去看哪块林子比较适合种植养殖,但是修路的事他就不懂了,还得要专业人员去办。

选林子也不是件容易事,竹林要有但不能多,最好是树种比较丰富,里面有山有水,山不能陡水也不能急,不会发生泥石流,且比较好修路的地方。

为了找这么一个地方,晨旭和小崔差点跑断腿,即便是有寨里人带着,他们也饶了好多冤枉路。山深林密,一进去就迷的不知西东,手机在密林里完全接收不到信号,也亏得晨旭的手表上带着指南针,几个人才跌跌撞撞的找回来。

倒是看中了一片林子,大概三万亩左右,比较符合晨旭的要求,就是这山的落差不是一般的大,绵绵延延几百米呢,好处是,树种极丰富,惯穿了亚热带及常温带的所有树种,腐植土的厚度足有一米厚,这就代表着这座山比较安全,一般不会发生自然灾害。

唯一的问题是,山里的那条河是附近几个寨子饮用水的水源,这个就比较难办。万一没保护好这条水源,他就真成罪人了。

可要是放弃这片林子他委实舍不得,差点跑断腿才好不容易找到这片合心意的林子,他是真舍不得。

青岚最看不得他犹犹豫豫,晨旭性子略带温吞,决断力不是晨曦,这要是晨曦在,拍手就定下了,哪像他这么犹豫。

她不顾汤老太的阻拦,执意要亲自上山去看看,她身体的情况没人比她更清楚,登雪峰都没问题,何况这小小的山巅。只不过平日为了不出格,也为了照顾这家人的心情,装模做样几分文静罢了。

真要下了决心做某事,谁拦也没用。心意要是不刚决果毅,还修的什么仙呢,随波逐流岂不更好。

走了两个小时的山路才到了地方,青岚一看,上面云蒸霞蔚,下面玉带环腰,竹林掩映,好风水,俨然洞天福地。

怪不得晨旭舍不得放弃,交给她,也舍不得放弃。

这地儿养猪养鸡真是糟蹋了,度假圣地才配得上它。

青岚先放着它没管,转身进了另一侧的林子,晨旭急忙跟上,虽然不知道这小祖宗打的什么主意,但是她这么做必然有原因,跟着准没错就是了。

这一跟,又在林子里转悠了三个多小时,将这一片林子转了个遍。

晨旭累的可够呛,倚在一株树上歇脚,衣裳都汗湿了,打开随身携带的大竹筒喝水。

青岚却仍是清爽的站在那里远眺,一滴汗都不见流,衣裳上也汗渍,就是面容绯红了些。

晨旭想到他还要爬两个小时山路才能回家,立刻有种想死的念头,他的腿快抖成软面条了,一步都不想走了,就想坐在这儿到天荒地老。

白云悠悠的飘,小风轻轻的吹,鸟儿啾啾的叫,现在这里有张床该多好,他眼睛一闭就能枕着这片山水风景睡着。

但是青岚的一句话就把他的磕睡虫吓走了。

“哥,你把咱们走过的这片林子全包下来。”

“你知道这片林子有多大么?”晨旭有些发懵的问,声音都飘乎了。

三万亩林子的规划他都愁的不行,这么一大片,还让不让人活了?

“我量过了,大约九万多亩,我们就算它是十万亩吧。你先听我说,这三万亩另摘出去,建度假山庄,我知道你没钱,但爸爸有钱,爸爸的伙伴们也有钱,在这儿建庄子总好过去国外建庄子。来,你用手机多拍几张照片,咱们这个角度是拍照的最佳角度,拍回去了你什么都不用说,只说你把这块地承包下来了就行,剩下的事情爸爸他们会想办法的,你只要在适时的时候添把火就成。这样的话,修路的费用就能省了。你看,东南边那块有个低洼地,咱们刚才看过了,稍稍处理一下它就能当个储水池,把水引进去后,山上动物的水源就够了。山上还有两眼细泉,圈一圈引下来,员工的饮用水也有了。山上营养土也够,草树都丰茂,重要的是,有一小片干裸的岩石,动物们冬日晒太阳的地方也有了。论养殖,这块比那块儿更合适,那块儿林子适合当休养之地。如果庄子建好了,咱们的客源也就有了,平常人家可吃不起这些东西。”

吧吧吧的一顿说,把晨旭都给听愣了,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她是如何想到这么多的?他这齁齁累的死狗一样,她怎么还有精力想那么多啊!

他这是什么命啊?一个妹妹是个钢铁女强人,新认的小妹妹怎么也有女强人的潜力?想要一个会撒娇软萌萌的妹妹真是好难呀!

太难了。

不想说话,想回家躺成死狗。

“不是,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学校也没教啊。”

“家里有书啊,爸爸买的那一架书我都看完了,这儿学一点,那儿学一点不就会了?你回去也看看,很有趣。”

晨旭仰头望天,难过的抹了一把脸。想当初他也曾是学霸来着,硬是看不懂老爸买来装b的那一架古文书,看不懂就看不懂吧,反正他也没打算看,现实世界千变万化,谁还搬着老旧的退流的书本当法宝啊。

谁知道打脸来的这么快。

问题是,十年前他看不懂这些书,十年后依然看不懂,言辞晦涩又拗牙桀嚼,看的脑袋疼。

和大妹相比,他是笨蛋。

和小妹相比,他成了白痴。

……

回到家,吃了一锅鱼汤泡饼,晨旭倒头就睡,这几天可累死他了。

青岚拿着手机给晨曦打电话,又把一路行来的照片做成集子发过去,包括晨旭在山上拍的那些。

这事光靠晨旭年都不一定办下来,但晨曦不一样,她的行动力杠杠的,做决策又快又准,有她参于进来,两年就能办成。

晨曦若是知道了,那杨爸自然也就知道了,杨爸若是知道了,那他整个朋友圈该知道的也就知道了。青岚这边再推波助澜一番,这事十有也就成了。

现在最要紧的是先跟政府把土地租赁合同签下来,地片拿到手,以后的事情才好接着往下办。

第二天一早,青岚和晨旭就收拾的要去县城,汤老太也想去,过几天要回京市,她要买好多东西,磨豆子用的小石磨,大大小小的网筛,蔬菜种子、调料香料,石头砂锅,晒东西用的竹匾,小石臼,土布绣线等等,小崔记了长长一页纸。

能快递回去的尽量快递回去,因为这些东西有的很占地方,车子里要是装了土特产,这些东西是装不进去的。

既然都要去,那就准备今天在县城住一夜,签合同也不是一去了就能签,好歹要请国土局林业局吃顿饭,软磨硬泡一回,资料准备齐全才能签。

晨旭也算是熟人,毕竟前几年闹的挺大,玉石矿老板嘛,人傻钱多的很,再加上出了青岚的事故,玉矿接着垮掉,更出名了。

这些人看晨旭就像地主家的傻儿子的眼神一模一样。看嘛,前两年都快赔掉裤子了,这傻瓜子竟然又要花钱租山养猪盖房子,脑壳坏掉了哦,大城市好好的不住,非得挑了那么个鸡不拉屎的地方养猪,就是在景区那边盖房子也比盖在深山老林强的多啊,这得花多少钱修路哦。

碰上这么个人傻钱多的人,那是多幸运的事哦,签,敢紧签,三十年哪够,怎么也得五十年的,七十年的也可以。要是没这么个傻子,那块地一百年都不带动弹的,白放着可变不出钱来,真要后悔了他们上哪儿弄钱去?

哦,不是他承包啊?也没差,傻子的朋友多半也不聪明,要不咋个说人以群分呢,只要能拿出一大笔租赁费,管他是谁承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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