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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Chapter 31 礼物(2 / 2)

盛星河起身怒指前面:“詹程程!!”

教室里乱成一团,老师领导都震在那,几只鸟从某个女领导身上抓过,抓乱了她的头发,差点把她吓倒,一只鸟甚至在她衣服上滴下了几坨遗留物!

女领导尖叫着躲了出去!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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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的结果,用脚丫子想都知道。

盛星河和詹程程一起被“请”了出去。

教室走廊上,两人并排站着,盛星河扭头寒笑,“小蘑菇!连在教室里鸟都敢放,你还敢不承认当时的事是你做的!”

詹程程摸摸自己的头发,小蘑菇?因为她是学生头,看起来像蘑菇吗?

事到这也没什么好说的,她索性一昂头,“是,我承认当时报警的是我,但我不认为我有错,你们聚众斗殴,我既然看到,就有责任报警!你不检讨自己惹是生非,还怪别人多管闲事!你怎么不想想,你当时把人打成什么样?难道要把人打死了才满意吗!”

盛星河大概是被这一大串训斥愣住了,少有人这么对他,他眸光一冷,扬手挥起拳头,“既然这样,那你也想想,我能这么打他,就能这么打你……”

“打就打!”詹程程回看着他,忍到了极点,“我就不信了,你还能把我打死!”

她指着自己,“来啊!”

“打!!”

她个子娇娇小小,白皙清秀,明明一副邻家少女的文静较弱,生起气来分外倔强执拗,一双大眼睛紧盯着对方,分毫不退,两人就那么对峙着,谁都分毫不让。

还是江奇发现出不对,冲过来对盛星河道:“盛爷,别气别气,干嘛跟小丫头一般计较,体育课咱去打球啊!”

下节课就是体育课,两人因为“鸟”的事本该重罚,但也许盛星河真如小道消息所说,家里有背景,竟然只罚了站跟写检讨……但即便这样,江奇还是怕盛行河少爷脾气发作心情不好,才喊他去打球。

见盛星河仍是盯着詹程程,江奇道:“你别看小蘑菇了!斜方高能啊!再看孙倩要气炸了!你这么多年估计都没这样看过她吧!”

走廊那边站着的女生就叫孙倩,穿着藕荷色连衣裙小皮鞋,她虽然不是班花,但脖颈纤长,头发拉得乌顺,富家女派头十足。传言说她是盛星河的邻居,喜欢盛星河。

可盛星河压根没管她,江奇还在他旁边劝,末了烦不过江奇,他最后看了詹程程一眼,出了教学楼。

球场上呐喊声鼎沸,大半都是给盛星河的。

詹程程就站在一边,老实说,她打死都不想来,但教室里的女生一个比一个热情,一听盛星河打球一窝蜂追来,就连詹程程那个叫周蒙的同桌,也不顾詹程程的感受,非要将她拽来。

饶是詹程程不喜欢盛星河,也不得不承认,有的人,天生就自带聚光灯。

球场上的盛星河将头发捋了起来,他不同于一般男生发型的削短齐平,是碎长的,发梢在阳光下闪着暗金色,打球时为了不遮眼,用发带系了起来,刘海上扬,便露出饱满的额,整个脸庞在阳光下白到发光。

球传到一半,身上紧绷的衣服局限了动作,他将衬衣一解一丢。脱衣的动作让所有女生的欢呼高了一个八度!

白,太白了,比现场所有女生都白。先前只是露个脸就白得放光,眼下脱了衣服,身脸齐一色的白,像上等的骨瓷,再配上那副尊容,妥妥小说里的美艳受啊。偏偏气场又是攻的,高挑劲瘦的身材,眼神凌厉,像蕴含着无数能量,蓄势爆发。

女生们的尖叫更加沸腾。

詹程程抚额,也许女生们来看球的真正原因,是想看盛星河脱衣服吧。

当然,她们还想给盛星河送水,哪回盛星河接了谁的水,那人得激动好半天。

今天,盛星河接的是隔壁班某个女生的水。那女生被盛星河“翻了牌子”,娇羞地低头。周围女生则是又羡又嫉,尤其是孙倩,视线能变成扎小人的针。

只有詹程程一脸平静,还帮场上几个没有人送水的男生递了下水跟纸巾。

这时,一道目光直接扫了过来,詹程程抬头看去,正撞上盛星河。

他扯扯嘴角,含着点冷笑,又转回去了。

詹程程保持着平和,回了教学楼。

天色碧蓝,草色嫩青,走在教室的路上,有一个人走到詹程程身边。

是陈默安。

这是高二分班来两人第一次单独相对。

从小到大,陈默安都异常优秀,不管是小学初中都是班长,眼下高中他又是,分班后老师交代了不少事情他做,加上课业也忙,两人即便熟络,也是到如今才得空说上几句。

两人在学校操场小径上走了会,都是聊入班的事,诸如在班上习不习惯,跟同桌相处的怎样,语气平和亲厚。

直到快到教学楼,陈默安顿住了脚,从琐碎的日常落到最重要的一句,“程程,你明明文科那么好,怎么选了理科?”

他是为她担心,她的文科高一时能排前三,而理科垫底。

陈默安是典型的读书人模样,十七八岁的少年,有着清瘦的身形与清隽的脸,像俊秀的竹。詹程程对他轻浅一笑:“能怎么办,理科以后好找工作嘛。”

相比起文科,理科生更好找工作。像她们这种挣扎在温饱线上的乡镇小家庭来说,读书就像一门朴实的手艺,手艺是为了养活自己,那就得学一门好找工作的专业。

陈默安点头,道:“话是这么说,可你理科太薄弱,这样吧,我知道有几本理科辅导书挺好的,你有时间就去买,照书上的做,不懂的来问我。”

詹程程点头,没有像常人般道谢。

道谢是给外人的,她跟陈默安,不算外人。

陈默安一笑,想起班上还有事,先行回了教室。

……

微风拂过,树影摇曳,秋日的阳光洒在校园,灿金般的色泽。詹程程在后头瞧着他,看他高瘦的背影进了楼道。

其实,他问她为什么选择理科时,她的回答有些保留。更好找工作是对的,可工作外,还有些其他因素。

就比如眼前这个人。

说青梅竹马有些小言范,但她跟陈默安的确是幼年相识,在乡镇上一起长大,接着同时考到城里的高中,成长一路都有他,他在她心里是不一样的。而且她是乡镇姑娘,对班里光鲜靓丽的城里孩子,难免有距离感,但身边有陈默安,就像有个伴。当初选择理科班,她就祈祷跟陈默安分到一个班,现在心愿达成,不是不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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