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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意(1 / 2)

?他双手抱了膝盖蹲在屋角,因为刚被人按在河里用刷子从头到脚的痛刷了一顿,所以觉着身上很疼。

刷子本是用来刷马的,蘸了肥皂就往他身上招呼,把他身上的污垢和皮肉一起擦了下来。洗刷毕了,又顺带着剃光了他的头发,然后拿出一套肥大的粗布军服给他套了上。他小小的身子躲在军服里,领口处是细脖子支了个光秃秃的圆脑袋,勤务兵们见了,忍不住就拎着刷子笑。

笑够了,他们给了他两个馒头,看他狼吞虎咽的嚼吃,就又笑起来。

破旧的房门“吱嘎”一声开了,一个高个子男人走了进来。

他不敢抬头,只偷偷的扫了来人一眼。

来人穿着一身细黄呢子的军服,上衣没系扣子,里面的白衬衣拖在裤子外面;及膝的马靴倒是乌黑锃亮。

那双马靴一步步的向他逼近,最后停在了他的正前方;紧接着一只带了白手套的手用马鞭子挑起了他的下巴。

他忽然就怕起来了——不只是怕,简直就是大恐怖!他的小身体在粗布军服里均匀的颤抖,破皮的伤处被摩擦着,可他似乎是迟钝了知觉,只是真真切切的喘不过气来。

眼皮垂下来,他凭着动物样的天性,直觉的不肯去同那人对视。

“知道我是谁吗?”来人用一种毫无感情的声音问道。

他张了张嘴,露出了一点雪白整齐的牙齿。挣命似的,他从喉咙里挤出了一丝两气:“你是……司令大人。”

“怕我?”

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糊里糊涂的就点了一下头。

马鞭子从他的下巴移开,在他的面颊上轻轻的敲了一下,上方的声音带了一点很恶毒的笑意:“知道怕就好!”

他莫名就打了一个寒战。瞬间抬了一下眼皮,他看见了一双黑幽幽的丹凤眼,睫毛又长又直,浓密的扑散开来,是这双漂亮眼睛的装饰品。

“叫什么名字?”

他咽了口唾沫,猫似的回答:“小顺。”

小顺在行军的路上,闹出了许多笑话。

队伍里养了几只德国狼狗,小兵蛋子们把喂狗的差事推给新来的小顺,哪知小顺竟然抢狗食吃。凌晨勤务兵支使他去倒马桶,他却搂着马桶在水沟边打起瞌睡。

愣头愣脑怯生生的,他是处处不如人,所以天天挨打。

何司令总觉着军中上下没有自己的人,所以愿意从尸堆里捡活口,为的是以自己这救命恩人的身份,培养出几个死忠的部下。赵小虎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可惜是个反例,简直就是命运狠狠的抽了他一个大嘴巴!

何司令是难得做善事的,偶尔做了一件,却落了个这样的后果,这让他非常不甘心。他决定在小顺身上重新来过,以证明自己的想法并非荒谬,而赵小虎的存在乃是个意外!

何司令在赵小虎的身上吸取了教训,认为赵小虎之所以敢犯上作乱,完全是因为自己对他太和善了——把他当成了自己人,结果惯得他蹬鼻子上脸,竟敢打起了自己的主意!

由此也可知人都是贱的;想要培养出一个合心合意的手下,首要就是不能把他当人!从头开始打下基础,先把他狠狠的收拾老实了!

有了这个思想做指导,所以小顺在何司令的身边,算是倒了大霉!

因他笨的可笑,故而先还有些个小兵常去找他玩耍取乐;后来日子久了,再也没人敢同他搭话,因为一见着他,就想起了何司令,这可让人头皮发麻。

吃了几个月的饱饭后,他那黑瘦的小身体渐渐成长伸展了起来,圆脸,没什么明确的模样,不过浓眉大眼,双眼皮的痕迹很深;眼神是惊恐而茫然的,好像落入陷阱的小羚羊,明知要赴死,可也没有反抗的打算。牙齿生得很好,又白又整齐,是在山民中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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