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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花花公子(1 / 2)

女朋友搂着他的腰,头枕在他结实的□□胸膛上,她散开的乌丝有洗澡后留下的香味儿。女孩儿微微张开小嘴,露出两颗整齐洁白的大门牙,床头柔和的光在她长长的睫毛上闪动,美丽极了。她正在做梦呢!

他躺在床上用胳膊圈住她瘦弱的肩膀,窥视她的内心,正此时,父亲打来电话。

现在已是十一点多了。

穿上内裤和睡袍,他起身走到客厅打电话过去。趁着父亲还未接听,他掏出一支烟点上。

父亲在那头说着事情,他偶尔不耐烦地反驳几句,其余时间都只是在当一名听众,口里一连串的“嗯”字回答。空调吹出的热气让他感到有些口干舌燥,他抓起桌子上还没喝完的矿泉水猛灌下两口。凉凉的液体顺着喉咙入腹,不一会儿便没了感觉。

吐出最后一口烟雾,鼻孔里冒出两条小龙来。烟吸完了,电话也讲完了。他忍不住咳嗽了几声。兴许是声音太大,吵醒了正在睡觉的女友。在他出神想刚才那通电话内容的时候,女友裹上一件睡袍赤脚站立着,脑袋歪靠在门框上,一对眼眸含情脉脉地望着他。

“你在这儿做什么呀?”她柔声问道,同时用手捂住嘴打了一个哈欠,脸上尽显疲困之态。

“抽烟呢。”他又抽出一支叼在嘴上。

“我亲爱的小野兽是因为太累了吗?”女孩儿轻咬住下嘴唇,媚眼一笑,同时曲起一条浑圆的大腿,两根手指夹起睡袍,将其撩开。“我的小野兽现在没力气再来扑食他的猎物了吗?他的爪子不能威风凛凛地□□楚楚可怜的小尤物吗?”

余正谦放倒自己的上半身在靠背上,抬眼淡淡地将她从上到下地扫了一眼,不为所动。这是他第几任女朋友?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分手可以随口找来任何的理由女朋友睡觉姿势不好看,因为熟睡时是一个人最自然的状态;女朋友眼睛里没有光,他也说不清是什么一种光而被问倒;女朋友不是处女,其实他并不介意这点;女孩儿吃相难看,他随便找的一个理由;女孩儿声音不好听,叫他的名字不能让他产生心动的感觉;女孩儿名字太俗气,叫起来不好听;女孩儿的手不好看……而各类性格的她们喜欢他的理由只有一个钱。

青年很清楚自己的长相,普通加平凡。她们喜欢他,与他交往是因为他身上穿着的奢侈品衣服,他开着的价值上百万的豪车,他家里上亿的财产。他来上大学,说不住狗窝似的学生寝室,便在校外买了一套房子;他在学校里开跑车,裸露的手腕上戴名表,身上穿昂贵的衣服,整个人被闪闪发亮的金钱裹住,好像由此他的那具□□也跟着值上不少钱似的;他从不在同学面前遮遮掩掩,反而十分高调地炫耀;他高傲得不可一世,眼神中的蔑视简直能溢出来淹没众人;他言语刻薄,遇上不合口味的事情或人,会毫不留情地挖苦、讽刺。他只按自己的喜好来为人处事,可也懂得行走在法律圈住的界限以内。他上的是中国最好的大学之一,这说明他将会是精英阶层里一个惹人厌的混蛋。

金钱能决定地位!这句话丝毫没有夸张之处,尤其是在当下的这年月。你可以自傲地在镜头前自称是王公贵族,好似那基督山伯爵,而这让无知者景仰;你可以放声宣称自己永不低头,因为头上戴着一顶璀璨的王冠,而这让愚蠢者效仿;当你同情心泛滥之时,甚至还可以假模假样地做做慈善公益,表明你还是一个“人”,仍处于这简单两笔的范畴里,而这让追随者盲目。

我们不要因此想着去谴责与控诉,那只会让你受尽耻辱与诋毁。我们要学会适应,适应时代的风气与环境。高等文明的社会是大家亲手铸造起来的,能毁灭它的也只有自然的进展,而人力万不可为。

所以,即便他表现得再渣烂、可厌,在道德与情义上有多么的不受人待见,但还是有面容姣好自信满满的女孩儿主动追他。她们趋之若鹜。她们要的不仅仅是面包,还有黄油。身处其中,谁都没资格斥责蔑视她们的这种行径,大家都知道这本就无可厚非。富二代不知道自己对她们有没有感情,可有时身体上的满足让他在事后感到有些失落。他觉得自己的心里有个洞,一个很大的空洞,里面有不知从何而来的回音。

没人知道他是一位巫师,可以随心所欲地施出“读心咒”,跟着便能肆无忌惮地窥看到她们的内心,因此,他能清楚地知道她们是为了他的钱。大家各取所需,岂不是很好吗。不止是女孩们脑海里的想法,所有人脑海里的那些念头他都能看见,无论是肮脏邪恶的,还是善良美好的,他都能像看见十五挂在天上的明月那般清晰、透彻。若是按照一个人的思想来定罪的话,那么,世上将没有一个清白无辜的人。

“idootare!”当以前他察觉到别人对他抱有嫉妒、成见与愤怒时,他常常对自己这么说,后来逐渐习惯过来,连这点小念头也灭绝了。高昂着头颅,像一头狮子不去理会兔子的想法。从此,他便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一步步走上高台,变成一位孤独的国王,统领着其他人思想的广阔疆域,拥有着庞大的财富与罪恶。

从小在国外长大,他坐在世界上最顶尖的学校里,接受到的是最好的教育。可在他刚上大学时,父亲一通电话打到英国,强烈要求他回国来念书,理由是能经常看到他。父亲从没说过他想念他,他每天都忙着自己的生意,赚数不尽的钱财,哪会有多余的心思来关心他啊。即便是现在,他也不会这么认为。父亲的理由很牵强,那是一句谎言。

在他十五岁时,少年经历了一件很诡异的事情。刚开始,血技的觉醒让他感到害怕、苦恼与疯狂,他抗拒着它的出现,好比抗拒青春期里一个男孩发生的变化那般——梦遗并不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此后,血技让他成长,成长在另一条偏僻的小道上。

后来,他的血技让他知道了父亲的秘密。因为它是自父亲血脉里传承而来的,是家族的遗产。但“明心见性”——他这么叫它——在他体内的觉醒剥夺了父亲的血技能力,它在他的体内彻底地消失了。父亲和他聊了很多关于体内血技的事情。其中就包括他的生意由来。

父亲很聪明,或者说狡猾,利用它成就了自己如今亿万富翁的头衔,不像爷爷——余正谦时常这么想——老实巴交地只会在地里挥锄头,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没什么出息。孙子看不起自己生活在农村里的爷爷奶奶,所以很不愿意回去看望他们,他也看不起妈妈那一边的亲戚,因为他们都是些趋炎附势之辈。

在身体里的血技彻底消失后,父亲有时候会没来由地自疚,他总认为自己是一个无耻的窃贼,偷窃了别人脑子里的想法与创意。往往在办公室里发呆时,会轻叹出来,仿若如释重负一般。为了减轻自己良心上的谴责,他开始做公益慈善。公益慈善好像成了富人们净化灵魂的一种手段,不知是良心在驱使他们行动,还是为了给自己或是子孙积德积善,故意做给老天看。干脆的,某些混蛋只是为了做给台下的观众们看,唱一两句腔,借以掩藏华服下那颗溃烂的心脏。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呐,才不会管自己死后是走炼狱还是升天堂呢。

余正谦到目前为止都还只是当着一名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除了会挥金如土以外,不会做其他正经事。英国的教育没能让他习得谦卑与礼义,但我们不能轻易地就将脏水泼在教育身上。他还年轻,年轻理应尽情地玩乐,所以他迄今为止没有过问过父亲的生意,也没想着要去学习学习。

不惑之年的余建军本也由着自己的独子任性,可当他加入一个富商协会后,他改变了自己的一些打算。自那以后,他心中徘徊着一个更伟大的目的为人类做贡献!他很自豪,自豪自己的钱不仅用于慈善这类小打小闹的事情上,而可以好钢用在刀刃上。他想做一名伟人,像托马斯·爱迪生那样的伟人。尽管他只是个唯利是图的商人,而爱迪生是位了不起的发明家,听起来似乎会让人哂笑,可爱迪生也是位企业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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