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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五章 入阵(二十八)(2 / 2)

人病到这种地步,自然是活不久的。不久之后的某个清晨,当罗士信如同往常一样,带着那如同清水的稀粥混着野菜前往破窑时,发现老人已经成了尸体。老人死状很是狼狈,身上的衣衫早已经破烂不堪,尸体蜷缩一团如同虾米。任是谁看,都会觉得这就是个乞丐,没人会相信他曾经是一位驰骋疆场的骁将,更不会想到他哪怕穷成这样还留着一领铠甲、一条马槊以传后人。

罗士信盯着老人的尸体良久没动,心中其实并没有多少悲痛,更多的则是恐惧。他年纪虽小,但是已经见过太多死人。饿死的、病死的、因为交不上租庸挨了官府鞭笞伤重不治的。心早已经麻木,不至于这么多愁善感。他并不难过,而是害怕。害怕自己将来也死得这般卑微,如同蝼蚁!

大丈夫怎可埋骨于此等荒村僻壤?自己既然练就一身武艺,就要出人头地!就算是死,也要死的轰轰烈烈,绝不可与草木同朽!

也就是在埋葬了老人尸体之后,罗士信才选择离开家乡,顶了伴当的名额去做了鹰扬兵。从那一刻开始,他在心底就拿定了主意,宁可战死也不苟活!决不能像那个无名老人一般怯懦,不就是死么,又有什么可怕的!

罗士信从不畏惧搏命,从他第一次上阵,就抱定必死之心。不管是单骑陷阵,还是厮杀时以命换命,他都不在乎。如果徐乐和他拼命对攻,罗士信绝不会怯惧也不至于吃亏。可问题是现在的局面不是拼命,而是单方面的挨打。就算罗士信想用同归于尽的打法扳回先机,把失去的主动权拿回来也做不到。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徐乐大槊的速度太快了!

同归于尽也得彼此之间速度差不多才行,按照现在这种情况互伤,结果就是自己被槊打死,对方没什么大碍。这时候再同归于尽,那就不是拼命而是送命。罗士信不管再怎么愤怒,也只能先自保再伤人,不能再像刚开始那样放手抢攻。

比起搏命,想要搏命而不可得,才是最让人绝望的事情。其实单手舞槊出手速度更快这个道理武人都懂,但问题是万事有利有弊,你这样固然出手方便,可是力量难免不足。骑战讲究一个人马合一,人借马力马助人威,每一击的力量何等惊人?你全力招架都嫌不足的时候,哪还敢为了追求力量以单手进攻?

尤其是现在两人这种状态,没有多少容错空间。一个遮拦不住,立刻就会被大槊所伤。哪怕罗士信再怎么托大,也不敢用单手使槊。徐乐他怎么敢?他怎么敢!

当然,徐乐也是肉体凡胎,单手抡槊的力量肯定不能和罗士信双手持槊相比。如果是纯粹的膂力相拼,必然是徐乐吃亏。可问题是他的槊实在太快了!如果不是亲身遭遇,罗士信死都不会相信,世上有人能把大槊使的这般快!

自己膂力虽然够强,却无法仅靠一两下撞击就磕飞对方的槊。而徐乐大槊运转速度实在太快,以至于那种槊杆碰撞的闷响密如连珠。快速有力的高频撞击,抵消了爆发力的差距。而这种撞击的力道单独拿出来其实微不足道,但是这么快且密集的撞击,让若干道力量合而为一,形同飞瀑冲石万难抵挡。饶是双臂持槊占尽先机,却也抵抗不住这种程度的狂轰乱炸。

败了!肯定是败了!

不光是武艺不敌,场面更是难看的一塌糊涂。不管斗技还是搏命,结果都是输得一塌糊涂,这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心思电转间,罗士信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罗某宁可没命,不可丢了体面。不就是死么?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不能这么个死法,就算死也得拼掉徐乐半条性命。

不知不觉间已经从同归于尽变成了以死换伤。不过罗士信并没有醒悟自己的心态变化,或者说也顾不上这些,而是借着两马对蹬而过的当口,轻催脚力,战马向前跑去不再回头。但是奔行的速度并不甚快,更是表露出一瘸一拐的模样,就像是在这种高强度对战中一不留神已经伤了蹄子。

罗士信做这一切的目的就只有一个:赌上自家性命换一个机会,换一个用回马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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