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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八章 一条新的商路(2 / 2)

校园警察!

这个警种在美国出现的历史并不长,截至1968年,才做到除俄勒冈州外,剩余49州均通过立法的形式允许高校拥有自己的警察队伍。属于从法律上,从司法层面上,正式标志校园警察的普及与全面成立。

可这也仅仅是法律上允许高校自建警察局,自己拥有从身份上属于本校职工的警察队伍。可实际上,拥有校园警察局的高校并不多!

而且成份上,也并不统一。

早期的美国高校,一直到40年代时,都和中国大学差不多。负责校园安全的都是保安员或者叫治安员,这些人并没有执法权。

然后,随着二战结束,大量退役士兵复学,加上从历史上看,战后迎来了一波新生儿大潮。这拨人,在六十年代左右时,大量涌入各大高校。校园治安方面的压力,陡然增大!

与此同时,反战运动、嬉皮士运动、黑人运动频发。

在从四十年代到五十年代过渡时,高校治安面临的压力还只是管理范围增大,压力增加。很多高校都是采取聘用退役军人或者退休警察的方式来应对。

而到了六七十年代,此起彼伏的反战示威运动蔓延到高校中。少量的治安员,根本根本做不到对一些极端示威者进行有效震慑。

直到这个时期,各州才纷纷通过立法允许高校自建拥有执法权的警察队伍。到如今,时间跨度连二十年都不到!

这样一个时期,大量高校虽然有了成立警察队伍的法律许可,但却没有那个实力,或者说需求去建立自己的警察队伍。

毕竟,养一支警察队伍,成本并不低!而想要获得执法权,该有的培训、学习、考试一个都不能少,这可比雇佣一个治安员贵太多了!

根据吉米·卡特的了解,现如今拥有自己警察局的高校,公立学校中差不多只有30的学校拥有;而私立学校中,这一比例甚至不到10。

市场缺口大!

且,现在美国高校中,本身就存在校园警察体制、保卫体制以及雇佣保安体制等多种体制构建的校园安保体系。

采购第三方校园治安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这也没有法律禁止啊?!

说不定,还真能给卡特这家伙趟出一条新的路线来?!

“协议倒是没有,这是生意,但也不是生意!”

听到仁宗老爷子的问话,卡特倒是没有想到仁宗会瞬间想到那么多。

“我是一个商人,有利可图,我不会不图。但在商人之外,我也是耶鲁人,不是吗?如果有能为母校做出贡献的时候,我也乐意去做,这和我惦记做这个生意并不冲突。”

“这二者并不是因果关系,哪怕耶鲁不采购我的服务,如果我能帮忙招收到足量的国际学生,我也会这么做。只是从客观上说,只有足够的国际学生来到耶鲁,那么耶鲁才能拥有那一笔,可能用于订购治安服务的资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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