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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第 36 章(1 / 2)

尽管知道小伙伴在某些时候比自己还直肠子,季曼还是被他的逻辑给噎到了。

她缺钱他就给?他又不是她爹!

“磊子哥啊,咱们真的不能这么老实的。”她有点替他发愁,“自己的钱自己藏好,谁都别告诉,闷声发财才是正理儿。别说我们这些外人了,就算是你将来结婚了,有了媳妇,也得藏点私房钱才是,不然的话到时候想给媳妇买个小礼物都没钱,更别说给自己买东西了。”

钱这个东西,别看现在好像需要的地方不多,但将来要花钱的地方多着呢,还是有点理财观念的好。

然而,季曼的语重心长并没有得到姜成磊的认可。

“你不是外人。”他盯着她,语气坚定地回道。

闻言,季曼郁闷地瞪了他一眼。

要不是不想破坏自己的形象,她都想揪着他的衣领质问他还能不能抓住重点了,她刚刚说了那么一大段话,他就听见了一句“我们这些外人”?

还她不是外人,她不是外人还能是内人啊!

“……这不是重点!反正我不用你给钱。”她无力地重申道,“你的钱留着干啥都行,买吃的用的买衣服,随便!”

姜成磊沉默不语,在心里默默说道:我不买吃的用的,也不用买衣服,只要你要,我全都给你。

不过,既然季曼已经明确表达了不想听他说这种话,他便没有将这些话说出口,而是让话题回到了上山打猎这事上:“那我们还是上山吧,下午不上工了,咱们去县里找向叔叔他们‘走亲戚’。”

让山上的野物休养生息固然重要,但这也并不是什么必须要做的事情。鹞子山的物产本就丰富,山下的人们打猎技术却很是一般,连个正经猎户都没有,拿杨树大队为例,明面上还算有打猎这项技能的只有于大成一个人,其他人最多能设设陷阱碰碰运气。故而,就算他们俩频繁上山,只要手上稍微有点分寸,就不会对鹞子山的野鸡野兔之类的动物产生什么毁灭性的打击。

“走亲戚”算是他们俩之间的一个黑话了,实际上指去县里通过向叔叔那边的路子出手自己打到的野味。

向叔叔便是七年前他们在山上从拍花

子手里救下来的小孩向鹏的爸爸向原野,在县机械厂做技术工作,认识的人不少,轻轻松松就能出手他们俩打回来的猎物,还不打眼,比他们自己去黑市慢慢摸索要安全多了。

闻言,季曼犹豫了一下,然后才下定决心道:“那我们就上山!”

大不了少对那些野物下几次手,尽量给它们多留一些休养生息和繁殖的余地,再不济他们还能朝那些野猪下手。

野猪对居住在山下的农民来说可不是什么受欢迎的好东西。

野猪的獠牙可怖,脾气凶猛,人一旦遇上了,稍有不慎身上就会多一个血窟窿,杨树大队也不是没有死在野猪獠牙之下的人。

再加上野猪还会时常下山拱食,霍霍地里的农作物,大家对它可以说是深恶痛绝。

要是真的能影响野猪的繁衍壮大,对居住在山下的人们百利而无一害,所以,季曼这时便真的打起了野猪的主意。

过去的几年里,她和姜成磊虽然经常上山,但基本都是冲野鸡野兔之类的这些小东西下手,一来是他们俩年纪毕竟在这,哪怕两人都有一身本事,对那些大东西下手还是危险了一点,万一受伤的话,季奶奶那儿也不好交代;二来呢,小东西不管是家里吃还是拿去卖,都比较不引人注意,符合他们俩闷声发财的准则。

但是,鉴于她现在上山的主要目的是挣钱起新房,再一门心思盯着小玩意儿的话,就有点不够看了,野鸡野兔再多再肥,卖的那点钱也不够起新房的啊!

要是能打到野猪,弄来上百斤肉,那就不一样了。

就算野猪肉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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