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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七章 奋起阴兵十万!(1 / 2)

一场生死危机的刺杀,硬生生地被这对父子,给整出了一种极为奇怪的味道。

念诵咒语配合手印施法时,还得强行打断,就为了说出那句话。

说出来,就舒服了;

说出来,就踏实了;

说出来,也就满足了。

审美的高度,就在于此,不能失了烟火气,遁入空门并非吾所愿;

但也不能太俗气,金银阿堵物什么的往外砸,外人看得是过瘾,但自身,却依旧精神空虚。

审美高度在于生命的高度。

就像是拿着平衡杆走钢丝,

我玩的,

是我的命。

“略通一点”,

这话,郑侯爷觉得是自己认知中的极致的一种体现,好不容易碰上这个局面,不给自己身上用一次,不亲口说出来一次,实在是过于遗憾。

儿子在埋怨当爹的事儿逼,

可做儿子的其实也是一个鸟样,

先前当爹的使劲催促他早点出击以期解决战斗,他偏不;

他就在那里耗着时间,思考该如何才能将心底的那口气给发泄出去,为了发这一口气,他甚至解除了先前对自己的压制完成了进阶。

爷儿俩,争先恐后地在生死危机一线间反复地横跳;

女人的诡异感觉,大概就来源于此,或许,任何人面对这样的大燕平西侯,都会觉得很是无力吧,不能一口气打死他,反之,你还得不停承受着来自他对你的各方面的“折磨”。

中断的施法,再度继续。

郑凡第一阶段的掐印完成后,

单手指天。

天,是一个含义极广的名词,在不同的时候代表着不同的意思,在炼气士眼里,天,是一种意志,是一道目光。

孔山洋的做法,就相当于是头顶,加了一层盖子,阻碍了这道目光。

郑凡要做的,就是将这一层盖子,捅破。

当郑凡开始施法时,

另一处战局里的孔山洋就感应到了,有一股力量,正在强行穿透自己的“加盖”。

“怎么可能?”

那股力量,来的方位,极为清晰。

但正因为清晰,所以才觉得荒谬。

剑圣一边继续操控着龙渊压着沥龙枪打,一边有所感应,目光,微微斜向上。

当郑凡开始施法时,他的感知,其实也是很直接的。

因为从交手一开始,他想的就是直接开二品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战斗,哪怕自身因二品之力受创也无所谓,必须要最快破局。

只是因为孔山洋的手段,使得剑圣不得不用最为原始的方式,用剑气和剑招去消磨沥龙枪的防御。

这种战法,就像是在剥橘子皮。

一层一层,一块一块,最后,还得撕去白皮。

当初田无镜和他在晋国京畿之地郊外对决时,他用的,就是此招。

当一个三品高手,一个用枪的武夫,打定主意和你耗时,你能击败他,但得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就是当初的田无镜,也是以大开大合的方式和自己在拼,并未一味地龟缩防御;

当然了,那一次交锋,是自己上了田无镜的道。

现在,

剑圣已经察觉到了,头顶上方的气机感应,正在不断地接近。

剑开二品,

只需要一剑,就能破你防御。

心态,

不知不觉间,就这般平和了下来。

一开始,他很焦虑,郑凡如果在今日出了事,他会很愧疚;

然后,他开始觉得,事情,似乎好像没有想象中那般的糟糕;

眼下,

剑圣觉得事情开始变得,

有趣了。

……

女人显然也明白了将要发生什么,其实,也不用怎么去想了,因为郑凡(魔丸),早就明明白白地告诉她了。

他要先让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丈夫死去,

那么,

如何杀死自己的丈夫?

眼前的这位燕国侯爷,他的实力和招式,很诡异,但实则,一次次是靠的取巧才能从自己面前游离而出;

而自己的丈夫,实力比自己强,境界也比自己夯实,战斗经验,也比自己高,她不认为这位燕人侯爷有能力去杀了自己的丈夫,对方,应该也是这般认为的。

但这里,

就在这望江冰面上,

有一个人,可以杀死他。

……

“夫人,听说了么?”

“听说了什么?”

“江湖都在传呢,雪海关前,虞化平一人一剑,斩了野人千骑。”

女人笑着问道:

“怎么可能?”

千骑,是什么概念?

江湖人,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庙堂为何高耸,因为军阵一结,骑兵一冲,江湖的泰山北斗,说崩也得崩。

上京城下,百里兄妹本打算突袭杀死曾为燕使的郑凡,却因镇北军铁骑冲至,剑都未曾出鞘,径直返归。

“应该是有些不实,野人的千骑,尤其是在那时候,应该不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千骑。”

魏忧的猜测,是对的。

那时,因为剑圣斩杀格里木,野人其实已经崩溃了,麻木了,感觉天塌了,基本就没有什么战斗意志了,归途的堵绝再加上其他种种原因,使得他们在那时,像是一群乌合之众,不,比靠血勇组织发动起来的乌合之众还不如。

一时间,竟然是自己向剑锋那边去送,而且剑圣也并未斩杀完全,最终,还是靠梁程率军冲阵,将其救了回来。

一人斩千骑,名头是很唬人的,但内里,是有水分的。

“但即使如此,虞化平,也必然是踏入那一步了。”魏忧笑着说道,“当他不用面对千骑,只面对一两个人时,可能杀人,只是一剑,两剑和三剑的事情。”

最后,

魏忧又道:

“比如杀我。”

………

女人近乎疯狂地冲向郑凡,她清楚,她必须阻止这位燕人侯爷的施法,否则,自己的丈夫,就真的危险了。

而这一次,面对冲过来的女人,郑凡并未暂停施法的节奏,而是单脚再度踩破自己身下的冰面,整个人又一次地沉入江底。

女人站在上面,停下了脚步。

下面,那个人的身影已经近乎于幽深的江面下看不见了,这一次的下沉,那位可谓是极为干脆。

女人咽了口唾沫,她想要让自己冷静下来去捕捉下方那位的气机所在,可问题是,她本就不擅长此道,再者先前于幻术之中被反复折磨了精神,整个人就如同三天没合过眼一般,再加上眼前的境况,越是想平复心绪就越是难以做到。

强行去探寻,但面对这冰窟窿之下的幽幽,是半点反馈都无。

……

“护持我,我去修补。”

孔山洋没有犹豫,开始掐印。

方外之术,玄而又玄,那是对于外人而言,而于于门里人,则又显得很是简单。

他既然想捅破这层盖子,那自己就再在这上头加上一层盖子。

而在江面之下,

身体还在下沉中的郑凡双手再度开始掐印,虽然没有张开口,但声音,却在其四周传来,那是念咒的声响。

眼下,

是魔丸在和孔山洋斗法,斗的,就是谁更擅长操控这天象气机的变化。

江面上方,伴随着两位“炼气士”的对决,已经呈现出了一些可见的虚影。

头顶处,有两层白色的云遮盖着,条理清晰;

而在下方,有一道黑柱,企图捅破这乌云。

站在冰面上的女人无比焦急,正如她丈夫先前在和剑圣交手时很担心她的安危一样,她也是一样心系着自己的丈夫。

可问题是,当郑凡沉入江底,魔丸开始和孔山洋斗法时,其身边散发出来的力量,无形中,隔绝了自身的气机。

他就在下面,

但她就是探寻不到。

望江的水位很深,黑黢黢的江水之下,若是无法提前捕捉到对方的气机,哪怕自己下去了,也只是徒劳地大海捞针。

剑圣这边,一边继续拆解着沥龙枪所编织的网,一边已经留出很大一部分心思在盯着上方的局面。

而在孔山洋抽身去补窟窿之后,魏忧已经没办法去分心了,只能靠自己这一人一枪去尽量让自己的这张网被瓦解得慢一些。

随心而起的一场刺杀,

现在,

却陷入到了一种相对被动的局面之中,甚至,一时间都无法分得清楚,到底是谁打算刺杀谁。

孔山洋手中拿出一尊香炉,这尊香炉来自于乾国后山,乃藏夫子当年所持有之法器。

藏夫子入燕京斩龙脉前,可谓是散尽了家当,该传承的就传承,该送的就去送,这也意味着当年藏夫子自己也并不认为凭一己之力,就真的能够阻拦住这苍茫大势。

香炉开始升腾起紫烟,

孔山洋单手持香炉,另一只手,直接划破掌心,将鲜血滴落进去。

“想不到堂堂大燕平西侯爷,竟然也懂得我等方外之术,今日幸甚,今日幸甚。”

这倒不是自己给自己搭台子,也不是故意做出潇洒清高的姿态;

魏忧找上门,说,帮我杀个人;

他问杀谁;

杀平西侯;

做得数么?

等得到,就杀,等不到,就算了。

他说,好。

因为一句话,因为一个邀请,就将唾手可得的大燕官袍弃于一旁,放弃了可以在晋地于大燕朝廷支持下开建一所新祖庭的机会;

这样子的人,当得起出尘和洒脱。

身处于战局之中的剑圣,依旧有心思可以分出来说话,

他笑道:

“这话,早几年前我就说过了。”

剑圣说的,自然不是郑侯爷,而是那位。

那位,曾给昔日骄傲的剑圣,带来了极大的压力,甚至,一度让剑圣在心里,不得不服气。

至于郑凡,

许是实在是太熟了,他是保护者,郑凡是被保护者,这个时候,想要有什么神秘感亦或者是高大感,也太难了。

剑圣知道那块红色石头里有玄机,但并未单纯地认为此时局面的变化全都来自于那块石头,而和郑凡毫无干系。

因为平时相处时,郑凡总是能随口说出一些天地至理,让自己常常受到启发,进入顿悟的状态。

而这些类似世界观的话,其实是方外之人所最喜欢咀嚼的。

先前在上川县城时,他还问过郑凡:

这不是炼气士喜欢讲的东西么,你信这个?

如果说郑凡真修炼过,似乎,也不是不可能。

那个人的性子,藏着掖着一些手段,也能理解。

更何况,有那样一位兄长曾带过他,传授一下方外之术,也在情理之中。

可能,这就是灯下黑吧。

“镇!”

孔山洋发出一声大喝,上方的云层之中开始出现霞光,强行要将那黑雾形成的柱子给压下去。

其实,刺杀在此时,已经完全变味儿了。

因为郑凡是可以逃而没选择逃,本来,破局很简单的;

但正因为这种任性,使得刺杀者和被刺杀者的关系,完成了颠倒。

孔山洋现在不得不出手阻止,不是为了继续拖延下去杀那位平西侯,而是不能让剑圣在此时失去束缚,一步入二品之后,魏忧或许能吃个几剑,他孔山洋,大概一剑就会被格杀。

此时的斗法,是为自己求活路。

香炉的加持,使得上面的盖子越来越重。

出自后山的炼气士,实力自然不容小觑。

而炼气士之间的斗法,往往也就这么有意思,动辄动静颇大,但落于尘间,却常常雷声大雨点小。

藏夫子当年来了那么一出,可谓震动了大半个燕京城,魏公公亲身出皇宫,与百里剑对峙。

宫中太爷现身,所有红袍大太监都警戒布阵;

皇宫大内,禁军士卒出动,京城各大门所调动军卒何止数万。

但事了之后,藏夫子杀了几个人?毁了几片砖?

其实质影响,可能还真不如一阵稍大的雨,兴许能让一些个百姓湿个身子染上个风寒。

不过,

对于在此道中交锋的人而言,当真是稍有差池,就是万劫不复。

上方的白云,开始倾轧下黑柱,黑柱逐渐开始消解。

孔山洋笑了,

是嘛,

就该这样的。

会领兵会打仗,自身还是个武夫小宗师,要是连方术都能那般精通,岂不是不让别人活了?

燕国,出了一个靖南王,就已经足够了,这天下,可真经不起燕国再出一个田无镜。

否则,这老天,也未免过于厚此薄彼了一些。

冰面上,女人抬头望着天,长舒一口气。

此时的她,心里忽然没有了先前那种想要继续斩杀那位燕国侯爷的执念,她想走,和自己的丈夫,离开。

天大地大,晋地待不下去了,可以去乾国楚国。

魏忧没法说话,当孔山洋无法再给他提供直接的加持后,他的注意力,就全都在枪尖上,剑圣给予他的压力,实在是太大太大。

孔山洋则在此时开口道:

“剑圣大人,不如就此结束如何?”

如此结束,也算是一种体面,双发罢手。

兴许会有些不甘心,双方都会有一些,但一边是江湖夫妻,一边,是尊贵的大燕侯爵,后者,应该更惜命才是。

反正,就此结束之后,他们仨,得亡命天涯了,燕晋之地,必然不敢再踏入的。

剑圣有些犹豫和迟疑,

按理说,他应该答应,从而就此收剑,完成这一道默契;

可问题是,他又觉得,可能那位侯爷,并不会甘心就此结束。

平日里,侯爷是能苟就苟,对性命对自身安危,珍惜到了极致,但谁真正撩拨起他的火气,接下来,就直接是不死不休了。

伐楚之战时,楚国柱国率军出击,郑侯爷亲自坐镇中军,硬生生地顶住了颓势,死战不退。

但,

罢了,

顾不得这么多了。

先将此间事了,甭管那位同意或者不同意,先安全将其送回奉新城再说。

他若是不同意,大不了自己再欠他个人情,下次再有事儿时,自己的这把龙渊,再听一声招呼。

然而,

剑圣刚准备开口应诺同时收剑,

异变,

就发生了。

……

江面之下,郑凡已经结束了掐印。

虽然自己先前的手段,被孔山洋给镇压下去了,但他的脸上,不见丝毫的气馁。

他决意让那个女人,为先前自己说的话感到后悔,就必然是要做到的。

如何做到?

简单。

天上加了个盖子,

自己在下面,捅不破,

没事儿,

让老天爷,将其捅破就好。

魔丸是个鬼魂,是个灵体,灵体,需要借助活人的躯体才能发挥出实力,但并非意味着灵体本身就毫无用处,事实,恰恰相反,单独纯粹的灵体,反而会因没了束缚,手段更为丰富,实力,也会更为强大。

可问题是,

单独的灵体,过分的晃悠,稍有不慎,就会引来天劫。

魔丸对这个世界,是有感知的,它平时为何会藏身于石头之中,一是方便,二是因为他早就感知到这个世界,对他的那种恶意和警惕。

自古以来,志怪小说中,被鬼附身的杀人魔不计其数,但鬼魂亲自动手杀人的事儿,却少之又少,因为后者,刚作恶,可能就被雷劈得烟消云散。

魔丸的身影此时自郑凡体内浮现而出,开始恣意且嚣张地将自己的气息宣泄出来,刚刚进了两阶的他,气焰,可谓极其嚣张。

隐约间,天幕上,开始形成一种雷雨前的威压。

孔山洋猛地抬起头,

在其白云之上,隐约间竟然有雷云交织之感,雷,为天地净化之利器,不仅仅是只针对邪祟,一切虚妄都会在此时被破除。

“为何此时会起雷云?为何此时会打雷!”

孔山洋目露惊愕之色,难不成那位燕国侯爷当真是天命所归,神鬼庇护?

连老天爷在此时都要忍不住出手帮他?

江面下,

魔丸发出“桀桀……桀桀”的笑声,

而后,

很是嚣张地喊道:

“我就在这里啊……你来劈我啊?”

…………

头顶上,雷一出现,哪怕仅仅是一道闷雷,也足够将自己的盖子打穿出一个窟窿。

其实,孔山洋自己也能操控出雷霆阵阵的声势,当年藏夫子入燕京时那般大的场面,可谓震动了大半个京城。

可问题在于,他现在是在维系着天象的隔绝以完成对剑圣的压制,二者是不能兼顾的。

香炉,还在升腾着青烟,可孔山洋的心里,却满是失落。

输了啊。

心里倒是不怨恨,他不恨魏忧夫妇找上了自己,这件事,是他自己决定做的。

没做成,那就没做成吧,炼气士修行天道,总得有那么一股子洒脱,带着太深的执念,容易成就心魔。

上方,雷云正在形成,带着点劫云的意思。

孔山洋摇摇头,他不打算去探究这一丝劫味的来历,甭管是普通的雷还是劫雷,当雷出现时,剑圣必然能够感应到来自上方的气机。

此时,

先前几乎要答应就此罢手的剑圣,面带微笑,完全不提也不去想那一茬了。

他不通方术,但能够察觉到四周天地之间的变化,所以,能明白将要发生什么,以及这意味着什么。

眼下,虞化平其实有些迫不及待了。

本是一件开心的事,赶回家,陪媳妇儿生孩子。

这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是再大不过的日子。

那位平时性格谨慎无比怕死的侯爷,也愿意和自己二人快马骑行回去,可偏偏,遇到了这一出。

要说恨,

要说怨,

剑圣其实比郑侯爷,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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