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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伦理管理委员会(1 / 2)

杨夫人为杨建强的治疗争取了一点时间,但这些时间……似乎根本赶不上被审查所消耗掉的时间。

使用核辐射医疗手段,进行的全新治疗方案在现行规定下属于“实验性医疗手段”。也就是说,这种医疗手段的有效性和副作用等等都还无法明确。而对于这样的治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由合资格的医生提出,并且交由三个部门同时备份审批。

这三个部门分别是,医院医务科,医院伦理管理委员会,以及省卫健委。

对于医生来说,这三个部门简直就是报备程序上的噩梦。医务科还好,只要把实验治疗方案送过去就行。但伦理管理委员会和卫健委,那就基本等于“拖沓”和“进程缓慢”的代名词。

伦理管理委员会是医院里的常设机构,成员不少于七人,且每一届任期都有五年。伦理管理委员会由医学专家,法律专家,以及非医务人员组成。如果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则还要加入少数民族代表。所有的实验治疗方案,都需要首先通过伦理管理委员会审批并且核准。且需要经过投票许可后,实验性医疗手段才可以被应用在患者身上。每次会议到场人数不得少于委员人数的半数,而且定期会议基本一个月只有一次。很显然,伦理管理委员会是周军等人需要面对的一道“天险”。

和某些不太正规的医疗机构不同,宁远第四中心医院的伦理管理委员会是有名的“独立专业机构”。先斩后奏的处理方式在这里绝对行不通不说,而且如果硬着头皮楞干,那从科主任到经手人员,全都会被从头撸到脚不说,恐怕伦理管理委员会还会直接和警方联系,把这群未经许可就实际应用实验医疗手段的“医生”们统统扔进监狱里去。

一切未经伦理管理委员会许可而进行的实验性医疗手段,都是对人权的侵犯。伦理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就是监督并且保证患者接受的实验性医疗内容是必须而且适当的。同时患者和患者家属必须对实验性医疗内容的风险有详细的了解,任何形式上的模棱两可和“糊弄”都是绝对不能被接受的行为。

周军在专家们讨论放射剂量的时候,就直接给宋院长打了电话。卫健委部分的报备只能交给对政府部门非常熟悉的宋院长来处理——以她和卫健委的关系,在五十分钟内搞定备案应该没有问题。可真正让周军发愁的,是伦理管理委员会。

第四中心医院伦理管理委员会目前一共有九名委员,主任委员是护理部主任肖丽蓉,副主任则是器官协调李萍。根据章程,两人都可以紧急召开伦理审查会议。但是……目前能够出席会议的委员人数不够。

目前在医院里的委员只有肖丽蓉主任,李萍,儿科钱红军主任,以及院内的顾问律师詹俊兵四人而已。其他的五位委员要么出差在外地,要么出国深造。平时的会议里,能够保证委员会法定委员数最低限度的最后一名委员,是柳平川。

可因为这次的治疗方案需要由柳平川进行修正,根据章程,柳平川必须回避投票。也就是说,原本可以正常召开的委员会因为回避原则,竟然凑不到最低人数了。

周军差点把自己脑袋上的头发揪下来几根。他可从来没想过在这种人命关天的时候,居然会碰上这种幺蛾子。

如果放在以前,他肯定会把这摊子麻烦事儿扔给自己的老师刘堂春,然后专心去准备治疗事宜。可现在已经没有人能帮他顶着了——整个急诊科里,就数周军最大。要扛雷,也得他先冲上去扛着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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