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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四章 我才是总制作人(1 / 2)

接着沙小明的杀人动机证据也被发现,不是他开玩笑的过期瓜子,而是他为节目组提供的作案方案,居然被假的莫小兰拿去卖给一个叫X的人牟利。

“沙老师作为北大的法学高材生,他与节目组签合同的时候,有一个条约,就是他要向节目组提供有建设意义的作案方法来增加节目效果!”莫竹解释道。

沙小明接话:“对,但同时我提出了一点要求,就是为了防止作案手法被模仿,所有在节目中呈现出的作案手法都必须要有BUG!”

“不愧是法学院高材生,有责任心!”冯特力点评了一句。

沙小明严肃的说道:“但是我的助理发现,我原创的很多手法居然被人复制了过去,于是我就开始跟踪她,后来发现她把我这些东西在往外卖,她手机中短信经常收到的数十万就是卖这些东西得的利润!”

“你跟踪的事情,那个假的莫小兰知道嘛?”圈圈问道。

罗贺拍出一张照片:“知道,而且还给他发了威胁短信。”

沙小明接过一看,点头道:“对,发现我知道了这点后,她不止不立马停止这种犯罪行为,甚至还威胁我,最好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否则活不到最后!”

轮到沙小明分享证据,他迈步上前,拿出一张照片,用法制主持人的严肃表情说道:“各位,在道具间假莫小兰的手边,我发现了一本法制书籍,书的第一页写着共同犯罪的资料。”

“我认为这有可能是在暗示,今天的犯人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共同犯罪的...”

莫竹忍不住内心一紧,虽然早就知道这个肯定会被发现,但没想到第一轮就被点了出来,沙老师的观察力还是很敏锐啊。

不过仅凭一本书上的一句暗示的话就这样大胆的推测,有没有可能是在给我释放信号,告诉我他就是我的同伴?

莫竹不敢肯定,因为如果不是那他去相认的话跟自爆就没什么关系了,所以还需要有一些线索来证明他是自己的同谋。

但这并不影响莫竹借题发挥,洗脱自己的嫌疑,他开口道:

“如果这样说的话,那场上有很明显的三对搭档,首先是我和老冯一直在一起排戏,之后又跟他去拍戏,而圈圈和桑桑是情侣,沙老师和罗贺是兄弟,因为沙老师资助过他。”

先打乱顺序,把自己和冯特力分到一组,作为跟冯特力始终在一起,能互相做不在场证明的情况下,他们俩肯定是分不开的,且他知道冯特力没有作案。

“对!”其他人纷纷点头,认为这样的拍档是没有问题的。

分享证据的沙小明说完共同犯罪的话题之后,继续说起了有关莫竹的证据,就是总导演办公室里的办公桌,不是莫小兰的,而是莫竹的,他才是真正的总导演,总制作人。

证据很简单,一是总导演姓名台上,撕开表面的莫小兰,里面真正的名字是莫竹;二是桌子上那些莫竹和莫小兰的兄妹合影,背后像框中写字都是以哥哥口吻写的;三则是电脑密码是莫竹的生日,而不是莫小兰的生日。

“没错,我才是这个节目真正的总导演,总制作人,她只是个傀儡罢了!”莫竹看关键证据出来了,也没必要隐瞒什么,开口说起了自己的故事。

“过年时在老家,我的妹妹,跟我这个已经稍微有了一丁点影响力的哥哥说,想要做一档真正的侦探节目,并说了她的一些想法什么的,她想做那我就会支持她,让她去好好写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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